《致命的自负》_读书笔记1500字
2019年度回顾之四
老子《道德经》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顺应自然”思想,然而自文艺复兴以来知识界却提出了相反的思想,这些思想总而言之是鼓吹“人定胜天”的理性设计,对于这些倒行逆施的思想流毒,哈耶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人类“致命的自负”!
1988年出版的《致命的自负》一书是哈耶克生前最后一本重要著作。但在1988年《哈耶克全集》出版时,这最后一本著作却被编者列为首卷。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该书某种程度上是哈耶克一生研究的总结。在这本书写作期间(1978—1985年),他写信给友人说,这本书可能是自己最重要的著作。据《哈耶克传》说,“致命的自负”这一书名来源于哈耶克所摘录的亚当·斯密书中用到的“过分的自负”(the overweening conceit)一词。斯密用这个词来形容某些过于傲慢的知识分子,他们相信自己设计出来的社会比竞争的市场更优越。哈耶克将“过分的自负”变为“致命的自负”,并用这个概念表达大致相似的意思,即认为那些持有反对市场经济立场的知识分子,其错误不在于道德而在于知识,即对理性知识抱有“致命的自负”,以为凭借理性与现有知识就能设计出最美好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可以运用计划来管理经济、可以重塑道德甚至重新设计语言。依照鲁迅先生的说法,可以称之为“吃人的理性”。
哈耶克享有巨大的世界性声誉,然而作为人类先知,哈耶克的人生却经历了被经济学界抛弃四十年的命运,他的声誉是随着时代倾向的变化经历了几起几落之后才得以确立的。作为30年代奥地利经济周期理论的杰出倡导者,他在关于凯恩斯《货币论》(1920)的论战中不为经济学界认可,从此,他丧失了一流经济学家的地位。这一经历使他转向政治哲学、法律理论和思想史的研究,并在这些领域取得极大的成就,他作为一个“自由意志论者”名声又传播起来,其影响远远超出经济学领域,成为一名不容忽视的大思想家。直至70年代中期,凯恩斯主义经济在西方国家纷纷崩溃,福利国家政策实践导致经济倒退,证实哈耶克先知般的预测是正确的,而经济学界所公认的凯恩斯经济学存在致命的自负,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凯恩斯主义坚定的反对者,哈耶克自然应运再起,他的经济学说终于被公认为亚当?斯密之后最宏伟的经济学。1974年哈耶克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就是以此为背景。此后,哈耶克无论是作为经济学家,还是作为政治哲学家,都一直处于一生中最辉煌的地位,而且他的新自由主义观点对西方思想界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在美国,他成为正在兴起的“公民拥有充分自由权”运动的领袖;在英国,撒切尔夫人自称是哈耶克的信徒。
哈耶克认为,良好的社会不是简单地依赖于在政府所提供的法律框架内追求私利,相反,它应依赖于一套复杂的法律、道义传统和行为规则的框架,这套框架的特点应该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理解和认同。哈耶克称之为“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其概念有两个重要的内容:一、它必须是“自发的”,非人为设计的。为了强调这一点,哈耶克曾长期使用“SpontaneousOrder”这个词,即“自发的秩序”。任何人为的整体设计都会最终破坏这一秩序的“创造性”。哈耶克说,罗马帝国的贸易扩展是人为的扩展,其衰落是必然的。二、它必须是“不断扩展的”,从家庭内部的分工,扩展到部落之间的分工,再扩展到国际分工,直到全人类都被纳入这个合作的秩序内。原始部落虽然有自发的交易,却无法不断地扩展到部族以外。要想不断地扩展合作秩序,“超个人的规则”(如法律)必须受到尊重,道德与文明程度必须相应地提高,自然状态下的人是不可能适合于扩展秩序的。哈耶克的结论:人不可能经由审慎的思考而决定人类的未来,所有文明的创造并非精英群体的精心设计,而来于“自生自发的秩序中的无数的试错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