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_精选读书笔记500字
首先从翻译角度来说,这本书翻得真的很好(除了“下里巴人”这一成语错用之外),读起来十分顺畅而有文采。
许久未读长篇小说,重新找回了读书的乐趣。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小说。作者用第一人称写作整本书,会在文章开头交代整个故事大多为写实之作,也会在文章中间温柔而细心地告诉读者写作用意(少许,既交代了用意,也不至于冗长)。更难能可贵的是,毛姆用作家独有的敏锐直觉,把每位人物的形象表现得十分生动,也使得故事很丰满有趣,让人期待后续发展,有些情节意料在之中,也有缓缓道出的惊喜。
拉里,故事的主人公,为了寻求自己内心的答案远走他乡,认为金钱是枷锁,精神自由最为可贵。每每读到他,总忍不住浮现出他翩翩少年的模样,是我内心向往的大男孩啊,无拘无束追求内心所想,但是别说在那个美国社会极速发展,社会需要人才的时代,就算是在当下这一崇尚选择自由的时代,周遭的大部分人依然如同伊莎贝尔一样,认为平稳,富足的生活才是人生的靠岸。能坚持内心所向的人,入毛姆所说,稀少而伟大。
值得再多读几遍,再来补充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