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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_读书笔记_3500字

《月亮与六便士》_读书笔记3500字

这是第二次看完《月亮与六便士》了,距上一次看应该有七八年之久了。我想我应该好好写一篇书评才对。可是,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呢?是否有绝对的标准去评判?这个问题暂且不去回答它。

我想到自己最初接触到《月亮与六便士》大概是因为很多高中同学在写作文时老师拿这本小说来说事儿,于是我也就加入了这大军之中了。不过有些可笑的是,我肯定是在真正拜读之前就已经用上了,还对里面的人物如何注重精神追求而淡泊名利的行为大加褒扬。现在想来会哑然失笑。

后来也就去读了这本小说,但并没有太大的印象;前几日重读,才体会到其中一些深意来。却原来,在不同年纪重读经典作品,当真是有不同的体会的。我相信,在十年后乃至几十年后再读这本小说,必有不同的感悟。

这次最大的感受是,毛姆果然是大师,写人性写得透彻。他描绘女性和男性的行为特征、阐述爱情之于男性和女性以及理想和现实等问题都或多或少令我赞同,而且是我从未思考过、意识到的东西。

现在想来,在那些攀附名流的人当中,斯特里克兰夫人算是最单纯的了,这些人为了捕获猎物,往往挖地三尺,从汉普斯蒂德 高高的象牙塔,一直到夏纳步道最寒酸的地下室。年轻时,斯特里克兰夫人住在宁静的乡下,沉浸在穆迪图书馆的书海之中,不但让她读到了不少浪漫故事,更有伦敦这座大城市的罗曼史。她始终热衷阅读(这在他们这类人中很少见,他们大多数,对作家比对作家的著作、对画家比对画家的画作更感兴趣),在幻想中,她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小天地,并生活其中,感到日常世界所不可能享有的自由。当她和作家们结识,她有一种感觉,仿佛过去只能隔着脚灯 远远望着的舞台,现在亲身站在上面。她看着他们粉墨登场,好像自己的生活也因此扩大,因为她不仅款待他们,而且闯进了他们重门深锁的幽暗世界。对于他们游戏人生的信条,她认为无可厚非,但她一点儿也不想按他们的方式生活。这些人道德伦理上的怪癖,正如他们的奇装异服、荒唐思想一样,让她觉得非常有趣,但是,对她自己安身处世的原则,却毫无影响。(第四章)
她很不幸,但为了引起我的同情,她向我表演她的不幸。显而易见,她准备大哭一场,因此准备了好多条手帕;我很钦佩她的深谋远虑,可现在回想起来,她眼泪的分量变轻。我说不准,她让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还是怕招人议论;我也怀疑,爱的痛楚是否掺杂着虚荣心受伤的痛苦,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来说,简直龌龊。我那时还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第十一章)

这是两段描写斯特里克兰夫人的话,足以看出毛姆刻画人的能力了。斯特里克兰夫人也算是有教养的女人,崇拜作家,喜欢结交名流,为人也谦和,待人诚恳,作者对她印象极好,也常与之来往。但她被丈夫无端抛弃之后,向作者展现出来的却几乎是另一个样子了,憎恨,嫉妒,虚伪,因为羞耻而产生报复心。平心而论,我们自身难道可以在遇到极不公平、极其恶劣的事情时还能保持平日里的教养、理智吗?我看也未必。世俗是个无形的枷锁,是大家和平友好相处的潜在准则,所以我们见面问好、笑脸迎人、礼尚往来、相敬如宾。一旦有人打破了这个准则,事情就不一样了。有人绝情,就有人愤怒;有人不忠,就有人憎恨。这个突然出现的“不合理”事件揭开了人的性格里未受教养、未被驯服的一面。我们不可以说人不能有这些邪恶的、令人不耻的心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真真实实的人,都逃不脱“名”与“利”的束缚,我们心中都藏着恶,只是大多数时候,这些恶被善的教化压制了下去。因而,高尚和虚伪、邪恶和善良都并不是绝对的,一个人的上限再高,他也是有下限的。

最近看了一部宁浩的电影《无人区》,影片里展现的无人区里人性的恶的一面,令人惊心动魄,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但你会发现,在极端的恶的背面,也隐约闪耀着一丝丝善的光辉,让人们看到活下去的希望。

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扬扬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想让别人认可,这或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一个标新立异的女人,一旦冒犯了礼仪,招惹了明枪暗箭的非议,没谁比她跑得更快,去寻求体面的庇护。那些告诉我,自己毫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我绝不相信。这只不过是无知,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仅仅是:他们不怕别人非议,因为他们确信没有人会发现。(第十四章)

我们所谓的不在乎他人眼光,大抵不过如此了。大多数人都是取悦者,我们的漂亮照片、漂亮衣服、漂亮发型、漂亮房子,或多或少是为了让别人产生良好的印象,至少是不产生更差的印象。不过,取悦是文明人的本能,完全不顾及他人才和原始人毫无二致。

我认为,良心,是心灵的守门人,社会要向前发展,就必然制订一套规矩礼仪。它是我们心中的警察,它就在那儿,监视着我们,不能违反。它是自我中心的间谍。人们想让别人认可自己的欲望如此强烈,害怕别人指责自己的恐惧如此剧烈,结果适得其反,引狼入室;而它就在那里监视,高度警惕,保卫着主人的利益,一旦这个人有了半点儿脱离集体的想法,马上就会受到它的斥责。它逼迫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把每个人,牢牢系于整体之上。而人,总会说服自己,相信某种集体利益大于个人,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将自己放在荣誉的宝座上。正如弄臣奉迎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最后,他也为自己有着敏锐的良心而倍感骄傲。于是,对那些违背良心的人,他会觉得,可以任由责骂,因为,他已是集体的一员,他很清楚,已经没有什么能反对他了。当我看到,斯特里克兰对良心的谴责无动于衷,我就像碰见了一个可怖的怪物,吓得毛骨悚然,只能仓皇退缩。(第十四章)

除了探讨人性的特点,毛姆也在探讨艺术,讨论美为何物。我不敢说我很能了解艺术上的美,但我总以自己的眼睛和感触力去感知我生活中的可以被称为美的事物——一阵风,一棵树,一朵花,其中都含着自然之美。我常觉得,人活着的乐趣不过在于平凡乏味的生活中感知或多或少的“美意”,它可以是来自外界来自他人的,也可以是来自内心的顿悟的瞬间。我曾说,自己的此生是在时间的横轴上作关于美的积分。也许过于精神性而显得夸张,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在感受到美的那些瞬间,我才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乐趣。

不过毛姆,或者说他笔下的人物,对于“美“有着更深的理解。

“为什么你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和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这是一支他唱给你的旋律,要想再次用心聆听,就需要智慧、感觉以及丰富的想象力。”(第十九章)
人们随随便便谈论美,却不知美为何物,这个词已被用滥了,失去了它原有的力量;所有的鸡零狗碎都以美为名,使美本身的含义荡然无存。一件衣服,一只狗,一篇布道辞,都很美,但当人们和真正的美相遇,反而辨认不出。人们极力掩饰自己毫无价值的思想,这种虚伪的夸张,让他们的感觉变得迟钝。就像一个伪造事物的精神价值的骗子,连他自己有时也觉得是在骗人,因为胡编乱造,早已失去了他们的鉴赏力。但是斯特洛夫,这个本性难移的小丑,对于美,却有着诚实、真挚的理解,就像他灵魂的诚实、真挚一样。美对他来说,就像信徒心中的上帝,当他真的看见了,却感到害怕。(第三十九章)

感知艺术之美是需要经过长期的审美训练和敏锐的感知能力才能达到的,我们可以把这种艺术美拔到很高的地位,但以我凡人的拙见,平凡的人平凡的物也未必不能以美名之。人类的情感是有共通之处的,艺术是用来表达情感、传达艺术家的审美观感的,凡人未必不能通过共情而理解艺术,凡物未必不能通过艺术化而被赋予审美意义。

毛姆大师的这部作品还有更多角度的解读,但这不妨碍我在现人生阶段主要体会到的这些东西的重要性。总之,理解和接受人的性格中矛盾共存的现象,接受人是不完美的,这对于我是很重要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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