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吉尔传:我的青春》_精选读书笔记500字
这本书阅读时感觉很流畅,感觉温斯顿的写作水平还是很高的,正如他在文中多次说的那样:自己的英文写作很好,学习英文的基本语法和写作表达来回学了三年,但是对拉丁文却不好。能感觉到作者以一种很真诚也很严谨的态度在写这本书。写作水平真的很高,因为读起来很舒服,当然也不排除是翻译的好!二十六岁时,温斯顿已经成为了一名下议院保守党的议员,并发表多次演讲,这个没读过大学并在二战中成功的完成了敦刻尔克大撤退而保留了英国有生力量从而拯救了英国的首相,成年之后到26岁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军队,在战争中度过的,这让他拥有远超同龄人的经历并也为他今后大从政生涯做了很好的铺垫,这一点他自己本人也是承认的。但是我那能看到是他在青年时代,也就是26岁之前,是一个热血的青年,渴望战场,敢于冒险以及聪慧和勇敢。有良好的演讲天赋和写作能力(并通过写作来养活自己,这给了他很大的自信),以及对知识的渴望(脑子里能同时存在多种观点),不极端(正如他自己所说,不是和平主义也不是沙文主义,而是在战争来临时英勇战斗,不退却,在失败时坚持不屈,在战胜时给对手尊重,并爱好和平),温和,礼貌,包容,谦逊。如果要概括一下,我能想到的就是“英国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