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修订版)》_读书笔记600字
2019年度回顾之二十五
作为美国“白左”的代表作品,罗尔斯的《正义论》名不符实。
“语言不但传播智慧,更传播难以消除的愚昧。”这是哈耶克在《被毒化的语言》中的论断。事实上,大量看似深奥、美好、正义的思想理论,例如柏拉图的《理想国》、莫尔的《乌托邦》、罗尔斯的《正义论》等都是由错误观念产生的有毒思想与语言始终弥漫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些语言与思想的巨大危害在于,它们如同冰毒,让人类产生难以抵御的美好幻觉而沉湎其中,进而产生难以消除的愚昧。因此,这些思想对人类文明发展的危害是远超那些非常容易辨识的错误思想的。
《正义论》正是如此一本极具迷惑与欺骗性的著作,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一书中指出:“罗尔斯的世界绝对不可能成为文明世界。”哈耶克坚决彻底地否定了罗尔斯的“社会正义”观念,他说:“社会正义这个说法本身就是毫无意义的。”正如老子《道德经》所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罗尔斯的“社会正义”观念是自我标榜的所谓“历史规律”,然而历史规律是没有人能够发现得了的,那是唯有全知全能的上帝才知道的奥秘,但人不是上帝。哈耶克从自然法出发推导出和社会正义截然相反的市场正义理论,简而言之,罗尔斯的社会正义是人为自然立法,而哈耶克的市场正义是自然为人立法。人为自然立法是违背自然,自然为人立法是顺应自然,即《道德经》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