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_读书笔记700字
许三观一共卖了14次血。
第一次是为了证明所谓的自己身体好,然后就用钱娶了媳妇。
第二次卖血,一乐砸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替一乐赔偿。
第三次卖血,睡了白月光林芬芳,想补偿腿受伤的林芬芳买了补品。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为了能让家人吃完面条,全家人喝了三个月玉米粥,已经熬不下去了。(压抑的文革时期)
许三观第五次卖血,为了给下乡的一乐一点钱让他打点领导以便早点调回城里。
许三观第六次卖血,为了二乐早日调回城里,请二乐领导吃饭。
许三观第七、八、九、十……次卖血,为了给得了肝炎的一乐治病,一路卖血到上海。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为了吃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炒猪肝、二两黄酒贯穿始终。
还好是个幸福的结局,没有《活着》那么惨。当时看到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真的好怕他的血被抽干,毕竟《活着》中有被抽干血而亡的有庆。
质朴平淡的文字塑造一个活灵活现有情有义的平凡的小人物许三观。印象深刻的是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刚开始舍不得给他好吃好喝的,想想也正常,谁愿意对别人的孩子掏心掏肺。后来想想孩子也是无辜的,带他去吃了面条,甚至为了给一乐治病,卖了好几次血。后来想想许三观居然是跟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最亲。
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许三观的做人原则,“喊魂”那次是很大度了。
许三观一生基本上为了家庭孩子操劳,像极了许许多多的中国父母,把自己的一生给了孩子。
许三观一生都在追求平等,却发现人并不是生而平等的,最后一句便是他经历了这么多后感悟到的不平等。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