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_读书笔记600字
《耻》讲述了一个在南非的开普敦大学任教的白人教授卢里从派私家侦探去调查为他提供性服务的女人到诱奸他的学生梅拉妮和拒绝调解而被开除再到后面到乡下农村陪他的女儿,而在此期间,他的女儿被三个黑人强奸,他女儿怀孕后却嫁给了她农场的黑人帮工,而这个帮工还是其中一个强奸了她的人的亲戚。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一本违背常人观念的书。
首先,卢里对于诱奸梅拉妮并不感到羞愧,他一直在美化自己的羞耻,他说他的情欲是受爱 神的指示,他认为上帝给予女人的美是为了让她去分享的,即使她已经有了分享的人,她也应该分享给更多人。他以一种非常人的观点去化解他的耻辱,一个男人为自己欲望的开脱,而人们审判他的实质只是不允许衰弱的精子去占用年轻的子宫。这好像剥开了所有包装的虚伪的外壳,直击人类动物性的实质。再者,那三个在平常的一天闯入露西的农场,用酒精烧卢里和强奸露西的黑人。他们只为露西他们是白人而犯下罪行,他们只为过去的白人的殖民历史而复仇而发泄。他们像用刀捅一样捅到露西的身体,拔出来的是血淋淋的。这是历史的耻辱。这听起来似乎荒诞,但是看看现实恰恰比书中更加荒诞。
而这本书始终也带着浓厚的基督教的意味,基督教中人生而有罪,人是来赎罪的,不管是卢里沦落到帮动物安乐死的诊所还是露西忍受着自己从一无所有再到一无所有的经历,都像是他们在赎罪的历程,而他们在这过程中也懂得去忍受 去爱 去“做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