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告白》_精选读书笔记800字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畅销书,可能是欧美现在“种族歧视”这一政治正确大风向之下的产物。作者可能是为了向白人社会展示亚裔这一少数群族因歧视而受到的种种痛苦,这种痛苦绵延了数代,成为每一代人的出生背景,不得不背负的来自原生家庭的负担。立意很好,价值伟大,问题在于:书中的角色很不合理。首先,夫妻间、母女间、父女间,缺乏交流,不知彼此心意,最终作者残忍献祭了莉迪亚,家庭终于好了。其次,强行把这个亚裔父亲变得怂包,好像亚裔人种特征给他带来了巨大痛楚,作者说,你看,餐厅女招待歧视他了哦,他很痛苦呢。你看,亚裔身份给这位父亲带来从小到大的痛苦。可问题是,亚裔人种特性给了这位亚裔父亲冠绝白人的聪慧,他因此获得了名校学位、终身教席、香车美人、儿女满堂。个子是不高,他又不是要打篮球,有什么影响?还不是能搞他的科研?皮肤是不够白,他又不是找不到媳妇,还娶了白人漂亮媳妇,这算什么劣势?是因为特异受到了各地餐厅服务员的异样目光,可你的薪资能让你暑假带着全家整个国家到处游玩,餐厅女招待只能假期里还要给你端茶递水,到底谁该歧视谁?当然,也有可能是年代问题,毕竟早些时候,少数族裔,有钱也花不出去。但是,扪心自问,你会在意对你无关紧要之人的目光,并且为迎合他们的喜好而改变自己吗?在中国,鲁迅先生的底线是胡子,他青年时期怕别人嘲笑他上翘的胡子像日本人近乎假洋鬼子,他修剪胡子。但是鲁迅先生老练起来后,他可不在乎,甚至拒绝理发,因为不想为了他人赏心悦目而浪费钱。而书中亚裔父亲,却终生背上了这座大山,在意白人,甚至杯弓蛇影到病态,因为餐厅服务员的眼光而不敢带着全家出远门度假。试想,中国一个能上清北的读书种子,会因为不能融入同班那些纹身逃课打架早恋的黄毛小太妹们的小圈子,而觉得自己格格不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