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_精选读书笔记4000字
- 做自己想做的事,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拥有一颗安宁的心去过自己人生,获得自己的认可比得到他人的认可更重要。
- 月亮代表理想信念,精神力量,六便士代表权利地位,物质财富。在人人都追求便士,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在满地的便士,抬头还能看见月亮,这才是他最难得之处,虽然他身上有很多让人诟病和唾弃的特点,可能艺术家真的是非人类吧,不认可,也不喷!
- 毛姆这个故事虽然离奇古怪,荒诞无稽,画家的个性和行为模式虽然让读者唾弃,但是他追求理想的的信念力量却是在黑暗中的一颗明耀的明月⭐,熠熠生辉,同时也让人无法比及,点亮我们因为物质生活的追求,而被人忽略的理想。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毛姆借由《月亮和六便士》所亮出的观点是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而这种反世俗、反传统的立场,正是几代读者为之潸然泪下的关键所在,因为普通读者毕竟既不了解小说这种文学体裁的历史演变,也不知道文坛的私人恩怨。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毅然舍弃舒适的中等阶层生活,甘愿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苦日子,在世人看来已经非常难以理解;他甚至还决绝地抛下妻儿、背叛朋友,按照传统的道德观念更是十足的混蛋;但到最后,他却是一个得到作者和读者的同情、在艺术领域奏响凯歌的大英雄。
有些人终生一生摆脱他人期待,成为真正的自己,精神上的富足才是最重要的,因为物质上的富足只会让你陷入欲望的无底洞,永远都感受不到满足。按着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谁定义了成功只有一种?
叙事者在讲完这个与斯特里克兰的传奇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故事之后,提出了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月亮和六便士之间理应如何取舍,叙事者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 故事介绍
从表面上看,《月亮和六便士》讲述的是一个离经叛道的故事。正如大多数读者所知道的,故事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是生极落魄、死备哀荣的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尽管两者存在太多的差异(比如前者是英国人,后者则是法国人;前者从来没有“提起过风格和他大抵类似的画家,比如说塞尚或者梵高”,后者则与塞尚、梵高是颇有酬酢往来的朋友;前者死于麻风,后者死于梅毒),但相同的地方也很多:两人都曾在交易所卖过股票,都是人到中年方始立志献身艺术,都曾在潦倒不堪之际接受朋友的扶持、尔后竟和对方的妻子暗通款曲,也都曾远赴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并在该岛了却余生。总而言之,高更跌宕起伏的生平充当了素材,经过毛姆的艺术加工,演绎成斯特里克兰扣人心弦的故事,而且高更种种乖谬绝伦的举动,在斯特里克兰身上统统得到合理的解释:一切全是因为不受羁绊的艺术创作冲动和沉闷乏味的布尔乔亚生活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确实啊!当成了普通小说看了,真是糟蹋了。哈哈哈!之前读了毛姆的《面纱》,语言简洁,一针见血,即使一百多年过去了,读起来还是十分亲切。
《月亮和六便士》遭到低估乃至忽略的根源在于其自身的欺骗性。经过长达二十年不辍的笔耕,毛姆在这部小说中展现出炉火纯青的叙事技巧和优美准确的遣词造句,然而这种精熟的匠艺却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为读者提供了行云流水的快感,即便是那些故意站在毛姆对立面的吹毛求疵者,也无法否认他的作品——当然包括《月亮和六便士》——令人不忍释卷;但另一方面,他巧妙埋藏的线索和用心良苦的寓意,却消弭在这种流畅得几乎无需动脑子的阅读体验里。换句话说,无论是普通的读者还是专业的学者,往往会因为这种高度易读性而错误地将这部堪称现实主义典范的作品等同于平庸的通俗小说。
- 最常见的误读莫过于将保罗·高更的化身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当成小说的主角;就我看到的众多文献而言,绝大部分评论者都是这么认为的。基于这个错误的假设,他们对《月亮和六便士》提出了两种严厉的批评:斯特里克兰的人物形象并不真实,其舍弃家庭投身艺术的动机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然而毛姆无意为斯特里克兰立传,他要做的是“继续用双行体撰写德育故事”。
-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与其委曲求全,活成他人喜欢的样子,倒不如尊重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成为自己喜欢的样子。洒脱自在、随性而为。
- 不经过细致考证和深入探求,你永远不知道某段貌似简单的文字,到底蕴藏着多少深意。比如小说第四十六章写道:
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但他们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他们无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违背了这种旨意。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人。(第196页)
艺术中最有意思的莫过于艺术家的人格。艺术家哪怕有上千个缺点,但只要有着特立独行的个性,那就是可取的。
馈赠同情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本领,但经常遭到那些知道自己拥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他们要是发现朋友遇到倒霉的事,就会迫不及待地猛扑上去施展浑身解数,这种劲头实在是有点像食尸鬼。他们的同情宛如油井般喷涌而出,这种毫不吝啬的挥洒有时候会让被同情者感到很尴尬。如果别人的胸膛已经有太多的泪水,我就不忍心再洒上几滴。
最重要的是认识自己,寻找到心灵的安宁生活模式,外在的成功和物质永远代替不了内心精神世界。
我承认这种生活有其社会价值,我明白循规蹈矩未必不是幸福。但血气方刚的我想踏上更为狂野不羁的旅途。我认为我应该提防这些安逸的欢乐。我心里渴望过上更危险的生活。我随时愿意奔赴陡峭险峻的山岭和暗流汹涌的海滩,只要我能拥有改变——改变和意料之外的事物带来的刺激。
这让人想起一部电影《肖恩克的救赎》
其实许多人的面目都是这么模糊的,他们生活在社会有机体之内,又跳不出体制的窠臼,慢慢地也就泯然众人矣。他们很像身体里的细胞,重要是很重要,但只要是健康正常的细胞,就会被巨大的总体吞没而显露不出来。
人性复杂,因为人有作为动物都存在的自私的欲望。有善良也有丑恶,有光明也有黑暗。但是文中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对德克·斯特洛夫那么好,还是他对艺术的敬仰啊,对美好事物的崇拜!
那时候我尚未明白人性是多么的悖谬,我还不知道真挚诚恳底下也许埋藏着矫揉造作,高风亮节背后可能隐匿着卑鄙无耻,也不知道无赖恶棍心里或许存留着良善之意。
- 浪漫和信仰是一种无形而伟大的力量
只有诗人或圣徒才会坚定不移地相信在沥青路上浇水能种出百合花来。
但渴望得到认可也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
- 因为他只为自己而活呀!
他就像浑身涂满油的角斗士,你永远抓不住他,这给了他一种让人火冒三丈的自由。
- 人类出生时是赤身裸体,长大后穿上了各种各样教条,礼俗,道德等约束的衣服。
我认为良知是心灵的卫兵,它守护着各种社会赖以存续的规则。它是驻扎在每个人心里的警察,监督我们不要为非作歹。它是安插在自我意识最深处的间谍。人太过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太过害怕遭受别人的责难,所以亲自把敌人迎进了家门;于是间谍持续地监视着他,警惕地捍卫着其主人的利益,无情地摧毁任何刚露出端倪的、不服管束的欲望。良知迫使他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它是强韧的纽带,联结着个体和整体。而他在说服自己相信社会利益比个人利益更为重要之后,就难免会沦为良知这个监督者的奴隶。他将其供奉起来。到最后,就像宫廷弄臣因为肩膀上扛着皇帝的权杖而感到光宗耀祖那样,他会因为自己对良知非常敏感而觉得无比自豪。然后当遇到不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张皇失措、哑口无言,因为身为社会成员,他清楚地意识到面对这种人他完全是无可奈何的。
- 欣赏美是需要知识,敏感和想象力的。
你怎么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就像沙滩上的石头,随便哪个满不在乎的过路人都能捡起来呢?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将其提炼出来。当艺术家把美提炼出来之后,这种美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认识的。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痛苦历程。美是艺术家唱给你听的音乐,要在你的心里再次听到它,你需要知识、敏感和想象力。
我不想从前。最重要的是永恒的此刻。
世道艰难,人心险恶。我们不知道自己何以会来到人世,也不知道死后将会去往何方。我们必须保持非常卑微的心态。我们必须懂得安详的美好。我们必须过着安分守己的日子,以免引起命运女神的注意。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朴实无知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比我们的学识更为可贵。让我们学会沉默,偏安于仅可容身的小角落,像他们那样驯服而温和吧。这才是生活的智慧。
- 美的定义一旦泛滥后,价值就不复存在,久而久之弱化了美的鉴赏力和感受力。
人们满不在乎地谈论美,由于他们说话并不经过深思熟虑,所以美这个词被用得太过泛滥,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力量;许许多多微不足道的东西都冠以它的名义,于是它所代表的东西变得不再崇高。人们用美来形容裙子、小狗和布道,当遇到真正的美时,他们却又认不出来。人们试图用这种本末倒置来装饰他们毫无价值的思想,结果反而钝化了他们对美的感受力。
- 给自己贴标签,慢慢也会成为标签定义的那种人。所以啊…多给自己贴上积极的标签。
在社交场合中,他只会让你看到他的表面,那是他愿意给世人看到的;你若想真正地了解他,便只能借鉴那些他无意间做出的细微动作,以及他不自觉地流露的转瞬即逝的表情。有时候人们戴的面具太过完美,日久天长之后,他们也就真的变成他们假扮的那个人。
- 不要因为外在因素影响,违背内心去做别人期望我们做的事情。
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但他们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他们无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违背了这种旨意。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