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_读书笔记600字
角度很刁钻,但对于同情男主的声音,我不敢苟同。法律程序确实关注了与案件无关的事,宣判男主也确实非常“上纲上线”,但这并非完全不合理。诚然,男主开枪时的“意识模糊”确实可以将他的杀人行为认定成“过失杀人”,可他的“过失”并非失手,而是一种精神状态上的非正常。但无论再怎么非正常,扣动扳机都是主观行为。客观的精神不好不能成为宽宥主观杀人的理由,天晓得他今后还会多少次在“状态不好”的情况下“过失”杀人!这种“过失”的存在恰恰是他对社会的威胁所在。因此通过观察他的生活细节来对于他本身进行判断是必要的,而且他本人的“辩词”确实对这个过程没有什么裨益——罪犯的辩词多是开脱,真实性很难界定。
换言之,我确实认为陪审团判他死刑这件事不合理,但他确实应受死刑。我认为的不合理在于陪审团是按照自己的道德逻辑来进行的审判,他们不在意命案的死者。或者说在他们眼中,被告和死者仿佛都低他们一等,不过是两个混混——或许一个混混为另一个混混偿命是合理的,但他们这些“高尚的人”决计不应沦为这个过程的刽子手,因而他们是宣判必是以一种神明俯视世俗的姿态进行的——道德俯视才是本文中的体制最应遭受批判的点。司法的神圣性应该在于其对所有人的一视同仁,杀人犯和审判者平等的观念普世才是我们应该致力于实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