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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读书笔记(3)篇

斯通纳
作者:约翰·威廉斯
50年来,此书一直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与地下文学圈。美国国家图书奖得主科伦?麦凯恩将此书列为自己十大挚爱小说之首,奥斯卡影帝汤姆?汉克斯称其是令其爱不释手的五本小说之一。小说讲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美国,密苏里州。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19岁的威廉?斯通纳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自一堂选修文学课为起点,他的一生就此悄然改变。未来的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在他生命的尽头,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
斯通纳读书笔记 第(1)篇

人生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1891年,斯通纳出生于密苏里中部布恩维尔村附近的一个农民家庭,六岁就开始干农活。高中毕业前,他边上学边干农活,从未想过要离开这片黄土地。

斯通纳18岁的时候,密苏里大学新开了农学院。他的父亲想让他学些技术,好回来更好地干农活,于是他进了密苏里大学。大二大三的时候,斯通纳在文学院教授阿切尔·斯隆的启迪之下,放弃了农学,转入了文学系。后来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之后又读完硕士、博士,留校任教。

在一次宴会上,他结识了一位漂亮女孩伊迪丝,并对她展开追求,然后见家长、结婚。婚后才发现他的妻子爱无能,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他们的婚姻形同虚设。后来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他与女儿开始的时候心灵相通,但后来在妻子的干预之下,他与女儿的交流越来越少。

工作中,他由于坚持原则(不让某个不学无术的学生通过答辩),而得罪了上司劳曼克思,在之后的工作中,劳曼克思给他穿小鞋,弄得他疲惫不堪。

四十多岁的时候,他有了婚外情,他和学生凯瑟琳恋爱了,他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滋味。但由于外界的干预,尤其是劳曼克思的干涉,他只得和凯瑟琳分开,凯瑟琳远走他乡,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后来,他对劳曼克思进行了反击,在一定范围内成为大家议论的热点。

之后他的女儿意外怀孕,其实她是故意的,为了逃离这个家。他的女婿在二战中牺牲。

64岁的时候,斯通纳得了癌症,65岁去世。

在斯通纳65岁的人生中,他有过快乐,比如他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专业,从事了自己喜欢的工作,曾经拥有过短暂的爱情。但总觉得他的人生充满了不幸——妻子不但没给他带来一丝快乐,还给他制造了无穷的痛苦;他想和女儿有更多的交流,但是却因为妻子的干预和女儿日渐疏远;事业上,他想完成很多著作,但由于各方面的压力而不可得;上司给他穿小鞋,他想换一个学校,妻子又不同意……

其实,他曾有过更好的选择,但没有迈出那一步。

开始的时候,斯通纳是有勇气的,他坚持换了专业,从事了自己喜欢的事业。这一点是我很佩服的,其实大学的时候我也想过换专业,但由于种种现在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原因,没有勇气去换,留下了些许遗憾。

结婚以后,斯通纳就没了勇气。第一,他可以离婚;第二,即使由于时代条件限制等种种原因他不能离婚,但他至少可以在对女儿的教育上干预更多,但他没有,他没有与妻子斗争的勇气;第三,他可以换工作,或者早点儿与劳曼克思做斗争,而不是委曲求全了好多年;第四,即使他开始不能离婚,后来找到真爱后也可以离婚呀。

当然,我这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易地而处,可能我还没有斯通纳做的好,毕竟在换专业的问题上,斯通纳已经比我强了太多。

王国维先生说:“人生过处惟存悔”。很多时候,我们会有我本该如何如何的感受,但其实在当时当地那种情形之下,也只能那样选择。

不过,人生难免走错路,如果有改变的勇气,那还可以挽救。但在大多数时候,我们也和斯通纳一样缺乏勇气,最终是将错就错。因为会有很多因素限制你做出改变,比如你的惰性,别人的劝告,对“重新开始”的恐惧等等。

小说看似写得是斯通纳的人生,其实字字写的都是我们自己。怪不得封面这样宣传呢——“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

愿你勇敢一点儿,愿我勇敢一点儿。

斯通纳读书笔记 第(2)篇

上一次让我感到压抑的书是《人间失格》,这本书可以大概类比。

这本书描写的种种细节让人压抑,斯通纳求学成功,但未回报家庭,面对战争,也不得不与世界形同两路。面对婚姻,妻子肤白貌美但却是对方的掘坟者。面对真爱,身心交融却不敢与世界为敌到最后只能放手。

但幸运的是书中也有让我读起来很痛快的是斯通纳对于斯隆的指导坚持不参军就算遭受全世界的非议,也要保护这个世界的曙光。面对环境的压力,他任然能坚持自己的选择不给通过,依然有个懂他的好朋友这或许也是他心中最后未崩坏的地方。

廉斯就是营造了这样的一位人物,去一位书友或说堪称美国版《活着》,不无道理,求学,进不,反抗与顺从,激烈和平庸,太像我们平凡的大多数,没有炙热的感情,没有激烈的过往,只是行尸走肉般的生活。这是一种讽刺,不知改变,不知悔改。性格决定命运在绝大多数时候是准确的,斯通纳面对家庭没有计划,更没有改变能力,面对爱情没有坚守,靠着终身教授苟活一辈子,正如他的墓志铭一般普通。

书中在描写了小人物的挣扎与不堪的同时,也描写了丰富多彩的社会现象,大学是个避难所,这在今天也不过时。

本书的逻辑上我并不能认同,作为如此普通的一人,斯特里克斯仅仅是作者的馈赠,是说明主题的生搬硬套。翻译后半段好评,前半段却让人尴尬症都范了

斯通纳读书笔记 第(3)篇

马尔克斯在《活着就是讲述》里说“我相信,如果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都可以只做自己喜欢的事——这就是幸福的秘诀”,的确是这样的。

斯通纳就是这样的人,这是他的幸运。他的幸福很简单,就是钻进书本里做学问。哪怕书房被妻子占领,甚至在学问里也没有取得什么成就,但是他无怨无悔。这本书的腰封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虽说如此,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又是何等得不幸。其实斯通纳应该完全可以在婚姻不幸时选择抽身,但不知为何他选择了隐忍,以至让孩子无辜受到牵连。事业上也是执着着自己所求,但好像总是事与愿违。唯一庆幸的,可能就是他一直在做的都是自己喜欢的事情,所以兴许生活也就因此还过得去吧。

“人的一生,是一个从个体到群体再到个体的过程。第一个“个体”与第二个“个体”有根本性的区别,这中间的部分是你放弃寻找共鸣的过程。也许你曾为了找不到共鸣而沮丧,但日久天长,你放弃了这种努力。人需要不同程度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是去刻意显示自己与他人有什么不同,而是也许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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