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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 读书笔记(3)篇

刀锋
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本书是毛姆四大长篇小说代表作中最后一部,小说初稿完成后,他说:“写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本书背景设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小说主人公拉里一战时服役于空军,曾在浩瀚无垠的天空中高飞,想要“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战友之死让他惊觉生命之无奈与不可超越。退伍后,拉里不上大学,不结婚,也不愿就业,抛下亲友,到欧洲游历,最后远赴印度,在一位象神大师的静修院受到启发,顿悟了生命的真义。本书是毛姆以自己真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书中人物虽都“另取其名”,内容却“毫无虚构”,都是源自毛姆与友人的亲身经历。
刀锋 读书笔记 第(1)篇

看毛姆的书总是有种“灵魂悬空”的感觉,大概是因为他写的主人公总是那么“不安分”,让我也跟着他思考挣扎,还挺过瘾的。这本书以一个英国人的角度描写了美国的众生相:把社交活动当人生最大价值的名流艾略特、有钱人家小姐伊莎贝尔、富家公子格雷、坚毅的军官遗孀苏珊、放荡不羁的苏菲和“离经叛道”的拉里。本书感触比较深的是拉里和伊莎贝尔的关系。拉里本是红尘中人,经历过战争见识到了生命的无常,便对世俗生活提不起兴趣:活着到底为了什么?人生到底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的凭命运摆布?是啊!受过生活重创,特别是生离死别的打击的人很难再平静生活。就像电影《修女伊达》里的修女在知道真相后,尝试了一天的世俗生活,便头也不回地皈依上帝,在修道院度过一生。然而,当拉里想要四方游历找寻答案时,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不理解更不支持,他要的是精神富裕,她要的是貂皮大衣,于是两人渐行渐远。伊莎贝尔苦恋着拉里,拉里却被苏菲吸引,因为她拥有美丽的灵魂。我觉得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拥有智慧和美丽的灵魂,只有它们不惧岁月变迁,让人历尽生活的磨难反而越发美好,洗尽铅华,耀眼如钻石。我最欣赏的人物是苏珊——军官的遗孀、单亲妈妈。多年来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努力,不仅把孩子扶养长大还让自己的才华发亮,成为了一名画家。她漂亮善良,睿智又懂浪漫,展现了典型法国女性的坚毅性格。还有主角拉里,敢于忠于自己,付出宝贵的青春走遍想去的地方寻求真理。我跟着他冥想,在精神世界里遨游。他不骄不躁,淡泊名利,就像毛姆写的那样:“他也许认为,终究会有某些人受他吸引前来,宛如飞蛾扑火,共享那温暖又带着光亮的信念,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他也许觉得,只要无我和无求,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踽踽独行,贡献也不亚于著书立说或教诲世人。”我们生活在尘世间,都有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的义务,不可能人人都像拉里那么“任性”,但是我们也能忠于自己,拥有并守护我们自己的一片精神乐土。我们也能做别人的榜样也能温暖别人,我们平凡而伟大。凡夫俗子如我,亦能景仰这些凤毛麟角之人的光辉。谢谢你啊!拉里!

刀锋 读书笔记 第(2)篇

正如毛姆文末所说,书中的每个人最后都成为了他想成为的那个人…不管是主观成为,还是被迫成为,或者潜意识里不知不觉的成为,总之,每个人都活成了他想活的样子~

文初,我一直以为艾略特是第二个盖茨比;

文中,如果剧情按照国产剧的发展必然是拉里屌丝逆袭,打脸伊莎贝尔;

文末,平平淡淡的交代了结局,在意犹未尽之余,才领悟了开头的那一些话。

没有太多戏剧冲突,毛姆仿佛一个老朋友跟你聊天一样,就把一段段曲折的人物故事通过华丽但不浮夸的词藻交代了给你。

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刀锋 读书笔记 第(3)篇

未觉完美,但亦优秀。或许现实主义不是我的菜吧,总感觉并没有感受到所谓“刀锋”的含义,若是刀的话,总感觉是未开刃的一把刀。

拉里

苏珊

苏菲

女主

格雷

艾略特

……

人人各有特色,非常尽兴。我们都是凡世的俗子,比不得拉里的潇洒,可是心中若有所向的光芒,或许忽然有一天就踏上了天堂的归途。

宗教,金钱……

女主这个角色很好玩,读完了,能拼出人世女人的丑恶来,也能品出人世女人的美好来,她美,身上充满了尘世的烟火。我想聪明的女人就应该是这样。理解当下,认清自己。困苦时不自怨自艾,富贵时亦及时行乐。

不仅女人,男人亦如此。

拉里是理想化异类,追寻,坚持,真我散发着迷人的神秘的气息。他吸引着我们,却如出世的莲花,终只可远观。

其与《月亮与六便士》里的男主,异曲同工。然而不得不说,我更喜欢《月亮》的那个家伙。蓬头垢面,欢喜又悲惨。

那才是每一个自愿献祭真我的人应有的颜色。用喝酒的汉子的话说:拉里,还不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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