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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心得体会(3)篇

长恨歌
作者:王安忆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一座城市四十年的常与变。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90年代最有影响力的中国作品。《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名叫王琦瑶的上海女人一生的故事,从“沪上名媛”的闪亮登场到被人残害的狼狈落幕,她像是处于一个热闹舞池,在华丽的舞步的催促下与身边的人短暂的相识又分离,想要奋力抓住最后一个依靠却为此丢了性命,竹篮打水一场空。而始终与她命运的变换携伴前行的是上海这座城市的变迁,四十年的时光跨度足以是一座城市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弄堂里巷看似盛不下这庞然大物,可它的触脚早已潜入王琦瑶生活的角角落落,牢牢地捆绑住了她。
长恨歌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1)篇

终于看完了王安忆的《长恨歌》,一个上海女人四十年岁月里的喜怒哀乐,优雅浪漫了一生,晚景却出乎意料的凄凉,寂寞套寂寞,死于非命。

不可否认,王琦瑶美丽且优雅,她曾是太多人心头的朱砂痣,她美丽且有风情,一举一动,都有几十年前那种缓慢精致的优雅。程先生,阿二,康明逊,萨沙,还有老克腊,他们都为她的美丽所倾倒。她说,人总是熬不过光阴的。她知道,金玉良缘是那些看起来木言木语的人的。她通晓一切人情世故,看得通透。然而,却无法活得通透,她还是免不了在这尘世兜着一个又一个的圈子。她像是在上海这城市里追水草的游牧人。

她聪明一世,然而一时疏忽之语,葬送了她的生命。使人忽觉人生之无常。

我曾问,沉栖姑娘,你是愿意做王琦瑶,美丽优雅,一生在达官富贵者,抑或貌美有才情者间流连,让很多人艳羡。然而到手的幸福也是屈指可数罢了。如果用一个字形容她的一生,那就是“雅”。

还是愿意做蒋丽莉,少时家世福贵,生活无忧。可喜欢的人――程先生,自己生命里的一抹白月光,却是王琦瑶唾手可得的且弃之如敝履的人。最后尽管程先生已经开始试着接近他,她去几近苛求,过不了“王琦瑶”这个坎儿。最后两人也不免分道扬镳。她参加革命,一生想加入这个组织。她嫁给了一个老实却粗俗的山东大汉,生了三个孩子。生活却始终不如人意。最后得了癌症,大出血而终。她一生挣扎,一生不如意。如果用一个字形容她,那就是“真”。

其实,王琦瑶还是要比蒋丽莉要幸福。毕竟她想要得到的还是到手了,尽管这需要同等的痛苦做药引。说到底,最幸福的还是薇薇,王琦瑶的女儿。有通透的母亲做引路人,她也觅得良人,一生平静幸福,无需太过努力挣扎,却也得到了平淡的暖。尽管,她一生的经历,都挤不上她母亲十年的所经之时。王琦瑶所活一世,竟比她十世还多。

故事中,出现了太多女性,我却唯独最心疼程先生。一生的轨迹,都与王琦瑶有关。王琦瑶,是一次又一次掠过他眼前的江边风。

最后,很想说一说,王安忆,她把人生看得很透。二十多岁的我,被她笔下的世界所吸引。尽管初看时,觉得语言如此繁琐,待到一步一步看下去时,却无端被故事吸引。她的语言华丽雍容,有着古典美,比喻充满新奇,令人艳羡,却终是学不来。她的故事,引人入胜,无形间让人在故事的夹缝里看到了人生。这是既《平凡的世界》之后,第二部让我看到废寝忘食的作品。同时,我似乎也懂了日后该如何写作,尽管是恍恍惚惚,似懂非懂。有趣的故事,和深刻的内涵,浪漫的氛围向来是不冲突的。

我就这样看完了王琦瑶似云似水般的人生,不过水是流水,云水行云。可我还是喜欢平淡,偶尔微澜的人生。

长恨歌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2)篇

书中错别字太多,勉强看完,却令人唏嘘不已。

有人说王琦瑶当初的一步错造成了后来的步步错,直至无法回头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如果当初选择了程先生,便会一直幸福下去。我却觉得以她的个性,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至少她活出了自己的色彩。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固然可贵,可也是无波无澜乏善可陈的,那不是年轻时的初获上海小姐殊荣的她所要的,正如文中所说,那是退一万步保底的那个想,而经过种种颠沛之后,程先生便成了一个奢望。所有她的经历构成王琦瑶全部,令她迷人,富有魅力。

长恨歌,所谓的长恨,也许更多的是对时光流逝的恨,对容颜不再的惧,对物是人非的憾,对寂寞孤独的怕。王琦瑶死于长脚之手,却不仅仅死于他之手,时代的变迁与错位,她容颜的衰老与枯槁,身边无人与说的孤寂,都预示着她死亡的来临。这些,怎能使她不恨?

文中对上海,对弄堂,对服装和各种生活中琐碎细节的描绘极有画面感,令人身临其境,随着王琦瑶一起去感受四十年代上海的繁华,女人的妩媚,时尚的审美,饮食的精耕细作,是值得一读的美文。

长恨歌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3)篇

因对白居易的长恨歌爱到不行,所以一直就对这个作品很有期待,可是这部作品读完了,记得的东西不多,兴许是不想记忆吧。王琦瑶代表着那个时代的女性,作者花了这么多文字去叙述她从十六岁竞争上海小姐到四十年后悲剧惨死的过程(感觉很无厘头,太冗长了),可终究要有头有尾,我想这便是作者的用意吧。四十年前,贪恋虚华的王琦瑶为了金钱做了别人的情人,四十年后因为金钱死于他人之手,中间金条救了她几次命,可她也妄想用金条留住陪伴自己的情人。对比之下,金条究竟是救了她还是害了她?

有时我在想,如果王琦瑶一开始就没有踏上这条路,是不是就不会这么凄惨?是不是她留在邬桥会更好?可没有如果,所有的一切全是她作茧自缚。聪明过人的王琦瑶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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