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我并没有从微信读书上读这本书,但是我想把书评写在这里,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小说,通过描述小说中每个人的语言、表情、行为变化来塑造小说中人物的性格。
沉着、绅士、有智慧、敢于追求自己爱情的达西,美丽、聪明伶俐、有性情、不受压迫的伊丽莎白,待人和蔼可亲、有绅士风度、但有时会被朋友左右的宾利先生,美丽、善良、钟情、想把所有人都想象成善良的人的简,同时又有愚昧、粗鲁无礼、心直口快的贝内特太太,有绅士风度、智慧、但是却以取笑贝内特太太为乐的贝内特先生,生性轻浮放荡、毫无规矩、惹人讨厌的莉迪亚,巧舌如簧、两面三刀、爱赌成瘾的威克姆,更有生性爱拍马屁的柯林斯先生。这些人构成了这个故事的主要元素,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讲了这样一个爱情故事,有这么一群年轻人,他们敢于冲破中世纪英国腐朽和封建,敢于执着自己爱情,他们的青春与活力,是在我们身边没有的,也是我们现代人所渴望的。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人是达西,喜欢他的敢爱敢恨,喜欢他的乐善好施,喜欢他的被求婚被拒也毫不气馁,喜欢他的心思细腻,喜欢他的被姨妈强势压迫却毫不妥协,最喜欢的还是他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对于伊丽莎白,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放弃过,尽管伊丽莎白在他第一次求婚的时候是那么的羞辱他。
我还喜欢利兹,对于她的智慧我是非常钦佩的,她能在任何场面都能坐怀不乱,她的性情很直爽,不屑于做她不喜欢的事情,她不屑于去讨好达官显贵。虽然她并不像简那么善良,但是她却从来不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但她却误会了达西,我最钦佩她的是,她能在面对达西的姨母的逼迫下毫不慌乱,尽管达西的姨母在质问她还没有发生的事情,但是她却能遵从自己的本心,不卑不亢,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不在意世俗的眼光,她的与众不同在那个时代显得闪闪发光。
在这部小说中,我也有很讨厌的人,贝内特太太,我觉得她是个缺乏理智的母亲,她所做的大多数事情都是缺乏头脑的,贝内特先生在这些事情上显得很头疼,好像这位太太的一切任务就是将自己所有的女儿嫁出去,但她似乎并不怎么担心娶她女儿的人的好坏,与她“串通一气”的还有自己的小女儿莉迪亚,莉迪亚生性放荡,天天往民团跑,她的目的就是为了去那里跟男人调情,进而给自己找一个老公,以至于在那样的时代出现了那样的丑事,莉迪亚跟威克姆私奔同居。一切的一切最后还是靠达西先生打点好的。
这是这样一本小说,达西一开始就爱上了利兹,开始犹豫不决,但是后来一直在为自己的爱情努力,利兹在自己对达西持有傲慢与偏见改善的过程中渐渐的爱上了他,故事的结局是美好的,他们俩最终冲破了身边的压力结成了夫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字 第(2)篇《傲慢与偏见》[作者:简·奥斯汀]
——犹记得伊丽莎白在对待达西和威克姆态度上的自我反思让不少人看到了一些事情的内在。
伊丽莎白起初认识威克姆和达西的时候,他们俩一个喜欢她,她很得意,一个怠慢她,她就很生气,因此在对待他俩的问题上,她抱着偏见和无知,完全丧失了理智。后面经历了许多事情,反思之后,真正认识到自己因为接受不了达西对她“傲慢”而产生的那些本不应该有的“偏见”是多么的幼稚,多么的可笑。
人总是更喜欢那些喜欢自己的人,而对那些不喜欢自己的人怀有偏见,这本是人性的重要一部分。
很喜欢伊丽莎白这种自我检讨、自我批评,能够勇于承认自己错误的品格值得大家效仿学习。
也是在这里才更加明白简·奥斯汀想要表达的主题《傲慢与偏见》(仅代表个人观点)。
在你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请不要随便给ta贴上各种标签。
你不能只通过一人之口或某一个事件而去了解另一个人,这样得到的看法都是带着“偏见”的。你看到的只是对方在你面前展示出来的,那些你没看到的样子,你一无所知。。。
我们总是对一些不同于自己喜好的东西产生偏见,对还没弄清真相的事件或个人产生偏见,恰好舆论或者说身边的环境又加深了我们的偏见,这些都是不“理智”的。我们应该保持理性地头脑去分析,公正地看待每件值得对待的事件或个人,摒弃偏见,才能看得更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字 第(3)篇舞会第一次相见,双方的初见并未给对方留下美好的印象:达西的傲慢、伊丽莎白的咄咄逼人,似乎一切无缘。虽然当晚达西就确认自己喜欢个性独特的伊丽莎白,但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讨厌自己,自己也讨厌达西,加上韦翰先生添油加醋地把达西描述为傲慢、冷漠无情的人,所以达西的第一次求婚就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伊丽莎白逐渐了解到达西先生是个慷慨、宽容、乐善好施的优雅绅士,便接受了达西的第二次求婚,两人共结连理。一生未嫁的简•奥斯丁以女性的细腻笔法书写了美好的爱情故事,刻画了坦率、不趋炎附势的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