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带团队,怎么拼职场》读后感1200字
借鉴韦尔奇的“诚实的残忍”策略,结合本土的法律与人文,我们可以梳理出解雇员工的几个步骤:
一、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
这个员工明明“不称职”,但如何证明?
全靠健全的考核制度。尽管那些被辞退的人在管理者看来是不称职的,但嘴上说说很难让员工信服。如果企业拥有完善的考核制度,定期测评,并给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就不会在辞退员工之前头疼了。而没有健全的考核制度作为保障,经理们的辞退行为更像是“不满意”员工,而非员工“不称职”。
值得注意的是:就算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原工作,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也不能立即解雇,用人单位需要的是对其进行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雇。
二、做好有关员工绩效表现的记录
你说他“表现恶劣”,证据何在?
这就需要管理者在平时认真观察并记录员工的绩效表现,形成系列化的文档。比较典型和重大的事件还应该请员工签字认可,以便作为绩效考核的真实资料。使绩效考核“有据可依,有据可查”,是管理者需要牢记的原则。
三、将员工的绩效表现反馈给员工
不论员工的绩效表现好还是不好,都要及时反馈给员工。没有一个表现恶劣的员工会意识到自己身上的问题——他们多数还会自我感觉良好。有些管理者——特别是新上任的管理者,因担心引起矛盾与冲突而隐忍不发,殊不知及时真诚的反馈才是减少矛盾的最好办法。正确的做法是通过持续不断的反馈,让员工正确认识自己的不足,不断改进,不断调整,及时消除矛盾,以免矛盾积累到难以调和的恶性状态。那时再去处理(不得不处理),难度就更大了。
四、下最后通牒
突然而至的解雇,是最让被解雇者难以接受的,也最容易引起误会、激化矛盾。所以,在下决定之前,经理应该对员工进行约谈,告诉员工若再不改进就会面临何种结果。严重的话,公司将不得已实施解雇行动。
五、快刀斩乱麻
如果决定要解雇某人,就不要在面谈中动摇。最后通牒已经下过了,机会也给过了,没必要再给“最后”的机会(有多少个最后)。决定了就去执行,以事实为依据直奔主题。无须绕弯子、兜圈子,简明扼要,最好在15分钟之内就结束谈话。从一开始就表现得坚决一点儿,不要被对方的保证或求情所动摇。当然,在传达决定和执行过程中要友善一些。
宣布解雇决定的那天,就是这个员工最后一次在办公室出现。拖延时间没有半点儿好处,可能会发生造谣、偷窃甚至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
六、事后保持缄默
解雇一个员工,除非是那种满身长刺的稀有极品,或多或少都会得到同事的同情。兔死狐悲?杀鸡儆猴?尽管不太准确,但还是有那么一点儿意思。
没必要向员工解释为什么要解雇他,缄默是最好的选择。一解释,就容易引起诸多误会、矛盾。你说的每一句话,很可能会传到被解雇的人耳中,甚至被添油加醋。而且,这种背后论人是非的行为,也会让在职者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