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全2册)》读后感1200字
我感觉我不只在看一本书,更像是一幅画。一幅十五世纪的法国全貌:市井与宫廷,平民与贵族,勾心斗角与忠心赤胆,浪子风流与千金一笑。
名著成为名著是有原因的。
草蛇灰线,绵延千里。一开始发难的伯爵成为了莫逆之交,一张手写的地名是米喇笛的唯一马脚,阿多斯抢走的红衣主教令最后竟救了达达尼安。种因收果,莫不相偿。
十五世纪的法国三观和现在还是大不相同的。蔚然成风的情妇文化在其他书中也有所涉及但在火枪手这里达到了顶峰。夫妻不忠但却要求情人不能背叛实在有悖常理,说是追寻爱情实则在追寻的同时又破坏了其他人的情感,或许与当时盛行的个人英雄主义有关,亦或许只是为自私找的借口罢了。
不可否认的是人物的确有一点扁平化。达达尼安智勇双全,阿多斯高贵自重,波尔托斯风流轻佻,阿拉密斯矜持优雅。火枪手们个性鲜明,王权和教权也针锋相对。特雷维尔先生是正,红衣主教是邪。讽刺的是,火枪手们进行决斗是勇敢无畏,红衣主教的卫士发出挑战却是挑起事端,字里行间的好恶一览无余,大仲马本人应该也对染指政坛的教会有所不满吧。
不过比起其他人物性格的单一,最大的刻板还是对米喇笛的塑造。她是最纯粹的恶,她是肉欲和贪婪的化身,她为了复仇不惜一切代价,她以一己之力设计害死了全英国最有权势的公爵。她坏的太单一太无缘由了,以至于她在欺骗费尔顿她的身世时,我甚至有些盼望这故事中夹杂着些许真相,可是直到最后都没有反转。我以为她也是那个时代的可怜人,结果她的恶只是源自原罪。比起一个人物,米喇笛更像是一个罪的符号,一个沿用了从圣经以来西方文化强加在女人身上的符号。夏娃诱惑了亚当,而米喇笛魅惑了所有与她接触的男人,甚至与她接触过的仆人也被立即换掉。她在书里不仅是一个女人更像是大仲马有意刻画的撒旦的化身。
鲁迅在《阿金》里说过:“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的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决不会有这种大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但向来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
是了。所有的矛头最终都集中在了米喇笛一人身上。罗什福尔伯爵是达达尼安的第一个死敌,最后竟肝胆相照。红衣主教是所有事件的始作俑者,最后却凭着对达达尼安的欣赏完全洗白。而大仲马没有给米喇笛这个机会,所有的过错都推到了她一人身上。她受到了制裁,而其他的男性全部握手言和。这何尝不是对女性的一种丑化,若没有根深蒂固的歧视我是断然不信的,不管是中西方,男权社会中的女性都成了她们无法染指的权力的替罪羔羊。
我们无法苛求大仲马跳出那个时代思想的束缚,但无法否认人物的设定更多是为推动情节而造出的一个个形象。整个故事荡气回肠,而这些角色,与其说是有血有肉的人物,倒不如说是一面面映照那个时代的镜子,让后人一窥当年的风云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