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豹(全集)》读后感1900字
作为合集第二部的《猎豹》理所当然地应该与前作《雪人》。与《雪人》不同的是,从阅读体验来说,本书的后半部分比前作编排紧凑,前半部分却比前作臃肿。与《雪人》相同的是,作者的点子只够支撑起半本书。在《猎豹》中奈斯博摒弃了运用教条主义进行小说创作的恶习——书中意识流比重降低,通感频率降低,结构调度降低,白描的写法则相应增加——作者开始用串起来的点子写作,设置迷题再进行证明、证伪,所以就最终呈现出来的结果而言,《猎豹》优于《雪人》。
然,它依旧是一本讲诉男子汉英雄气概的小说。小说从一开始就阐述了写作核心:主角哈利的颓废英雄气概以及男女主不得不说的情感故事。
书中对受害者的人物侧写是极少的,对于凶手的侧写也是极少的。大部分的笔墨仍在主角一头打转,于是乎,阅读中老夫依旧采用了筛选式阅读法,关于案件部分精读,非案件部分略读。随着受害者越来越多,案件与风雪小屋的关系,风雪小屋中发生的事件成为两个解题点。当凶手a与凶手b浮出水面之后,老夫开始怀疑是否存在凶手c。
事实上,整体的阅读体验略糟糕,尤其整本书结束以后,老夫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是因为无良书商的商业炒作引起的,而是作者写作引起的。
刻意误导读者令人厌恶。
作者在写作中留下了几个伏笔。过时的麻醉剂——指向麻醉师。模仿连环凶手、虐杀程度升级和反侦查意识——指向警察。刚果和沉尸——指向陷害。瘪四的父亲曾在达柯厂工作——指向瘪四。其实这些内容都仅仅是误导读者烟雾弹罢了。真正具备一流水准的推理作家,根本不屑于用误导读者的方式来增加书本的长度。
日本畅销天王曾说,在侦探小说里,罪犯比警察(侦探)更艰难,因为警察只要抓住一点疏漏就可以解开迷题。我想这也是推理小说写作中追求完美犯罪的的动力之一。在书中,罪犯与警察博弈,而作者与阅读者之间何尝不是一场博弈。因此,作者的命题必须是如何设置悬念,让悬念保持到最后,如何将故事讲得精彩,而不是如何误导读者,将故事写长,增加字数。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这些显而易见的问题恰恰是奈斯博从《雪人》中反思而来的进步——避免将凶手限定在某一职业,某一性格,某一精神类疾病的范围内。
或许可以如此评价。因此作者在整本书中也付出了结构方面的代价,《雪人》结构混乱,而《猎豹》则是零散。作者的几次空间调度都无法令人喝彩。本书的pov——视点人物写作手法,分为三个主要视点,哈利,女主卡雅,男二警界官僚米凯。(当然pov是好莱坞写作方式换句话说属于在创作意图中表现特征为剧本化的写作方式,与文学范畴内的叙事空缺,复调式写作没有半毛钱关系。)于是——回到奈斯博的短板,迷题过于简单,写作呆板。迷题简单只能依靠遇到读者遮掩,写作呆板只能靠抒情来凑。这好比下棋一般,真正的高手可以预留出五步,七步,甚至十步的空间。而蹩脚棋艺通常看不出自己早已经输了。
有一类作品可以将读者引入套圈式的结构中,从任一点看都是独立故事,拼接以后形成完整故事(或者带着叙事空缺可以留下的余味)。而有一些作品则是直上直下的结构,只用短平快推进,最终发于一点震撼人心。很难说这二者谁更优秀。可惜的是奈斯博属于用许多点,拼接出一个宏达的故事,内里却经不起推敲的一类。他想在一本书体现亲情,体现制度压迫,提体现爱情,体现友谊与背叛,爱与恨,嫉妒与复仇,体现原料掠夺对第三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这每一个主题,只要写好了都是伟大的灵魂,经得起时间的冲刷,可问题是每一个都没能写好,走马观花,令人头秃。
不过一本小说好与不好,各有其观感,老夫觉得它不好。
老夫偏爱的叙事结构和笔力,这里都没有。作者构建的人物除了唐氏综合症的小妹以外,看不到鲜明的火花。推进故事的矛盾点,我相信许多人都发现了,并非侦探与罪犯,而是两位侦探之间的互怼。这种矛盾可以称为精英官僚阶级和普通事务型公务员之间的矛盾。精英官僚出身名校明门——这类人大多扮演反派,他们利益熏心,善于强占他人的劳动成功——同时他们又表现出感染力,表现力,领导能力,谨慎保守,善于蛰伏一击命中。很显然,书中的米凯属于这一类人群。可他老人家空有野心却缺乏野心家最基本的特质,是的,真正的高手从来不会一出场就表现出敌意,他们懂得团结他人,利用他人的能力,甚至懂得利用他人的牺牲,到了无用时一脚踢飞,绝不挽留。这么说来米凯只是为了推进主线故事而存在的人物,显然达不到神级反派的程度。当然书中的凶手也达不到高段位水平。要知道,高段位的对手是名侦探的必要条件。就像莫言说的,调戏一个民女——那就是一个痞子,勾引皇帝的妃子——那就是诗人。
决定身价的是对手,而不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