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读后感900字
今天有心情又翻了翻,就写点想法吧。
看到这么少的人在读这本书,是既痛心又开心。痛心的是这么有意思的散文竟然没多少人在读,开心的是我何其幸运是这少数人中的一枚。
书名感觉好不着调啊,就先叫它大萝卜吧,然后里面种着52棵大萝卜。高中的时候限制读书,但是还要求作文出彩,于是乎便盛行摘录之风。背上几句名著中的名言,这自然是越多越好的,写作文的时候往上一摆——位置要显眼——给人一种“啊,这家伙好有墨水啊,读过这么多书,真是个人才”的错觉,阅卷老师们一看,自然也是不会吝啬分数的。当然这种做法也不是一无是处,因为我就是在摘录的过程中发现了大萝卜。八成是因为那时候的生活太过单调重复,所以这个奇怪的书名让我一顿莫名其妙却还念念不舍。哈哈。
说实话,一开始我觉得我也能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太生活了,太琐碎了。不就是生活的细枝末节引起了联想嘛。但是后来我失败了,因为有些细枝末节我觉得没写的必要,而另一些有必要的细枝末节写下来我又把它的“有意思”给磨尽了。看来用平淡又带俏皮的笔触写出平常又不无聊的琐碎,并且写得让人读来蛮有味道不是件容易事。道行尚浅,还得修炼啊。
读的第一本村上春树先生的书是《挪威的森林》,它和大萝卜能够出自同一人之手,让我觉得小说家真是很神奇。 这杯“日本最好喝的乌龙”里到处都是什么“啦”“嘛”“呦”“啊呀呀”,又直又萌,就像个孩子似的。
村上大叔还很实诚,明说自己不喜欢太宰治,能这样说真是勇气可嘉,虽然后来又接受了,就是这样,我小时候还不喜欢吃香菇,后来竟然觉得很有味道(这个例子好像怪怪的)。村上大叔在一棵大萝卜的最后说他“在美国书店里站着看书,旁边居然就站着电视连续剧《迷失》里的赛义德。您要是问‘那又怎么啦’,我也无言以对。”我简直能脑补出某大叔一脸吃瘪欲说又止的样子。应该好多人都这样,遇上点不一样的事情总会和身边的人说叨一番,要是对方真回问你:那又怎么啦?你一想,对啊,那又怎么啦?嗯,确实没怎么。哈哈。可是生活不就是这样没怎么嘛。
闲来读读这样的大萝卜,听听一些人的念叨,就像我这一下午倚在沙发上晒日头,也很不错嘛。嗯,现在日头偏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