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触到这本书也是在图书馆找书的时候偶然发现的。
我从小就不是一个爱看文学的人,因为我认为它们的文字晦涩,篇幅冗长,尤其是国内外的文化差异,让我望文生畏。
小时候,大概五六年级的时候,我看的第一本文学书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具体情节不太记得了,只记得那是妻子外遇的故事,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既不懂作者想要表达什么,也无法对作品产生共鸣,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对外国文学嗤之以鼻。
到大学来了以后,我的读书生涯才算刚刚开始吧。大一的时候,读了很多鸡汤类的书,好处是,我尽全力让自己在大学不堕落;坏处是,我经常迷茫,我永远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大二的时候,我看了我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书《简·爱》,这本书很枯燥很冗长,但是简的善良和自爱真的打动到我了。更激励我的是,我看完了一本33万字的文学书,于是,我开始想要看文学了。
我也不知道看这些文学作品有什么意义,毕竟,我还是躲不过那些庸俗的想法。读书,我可以学到什么?在大学,很幸运遇到了几个很喜欢读书的老师,她们经常分享她们看过的书,从她们的言谈举止当中,我感受到了她们和我周围的人以及各个社交网络、电视剧里的人不同的特点,她们对世界有自己的理解,她们把书里的东西变成了自己的气质,这大概是读书带给她们的改变吧。
记得一个老师跟我说,“还是少看一点成功学的书,多看文学吧”。我记下了这句话,但是,我依旧不愿意花大把时间看文学作品,毕竟我连看它们的意义都找不出来。后来,看到了一个小姐姐的书评,我突然找到了我想要看文学作品的意义——让我看清自己。总是说我想成为最好的自己,而最好的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什么是善良?什么是独立?什么是勇敢?我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无法描绘出它们的形状。我看的文学作品很少,但是,这些书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在不同时代下的人物都有鲜明的性格。每本书里都有我喜欢的人、讨厌的人,我跟着书里的人笑,跟着他们哭,让我随着他们经历那些苦痛哀乐,让我重新自己。
《傲慢与偏见》算是现在大部分言情小说的鼻祖,故事很甜但是不腻。伊丽莎白是我很喜欢的女孩子,她活泼、她聪明、她善良,她好像占据了一切女主角都拥有的性格特点。她有主见、她自信,她为爱战斗才是我最欣赏她的地方。记得书里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最深刻,是她在凯瑟琳夫人家做客的时候,凯瑟琳夫人叫她去弹琴。而她的琴弹得并不好,当凯瑟琳夫人嘲讽她的时候,她说:“我的手指不像我看到过的那些女人一样在这台乐器上快速移动,它们的力量和速度都不一样,也不能弹出同样的曲调,但是我一直认为这是我自己的错,因为我不愿意练习,并不是我认为我的手指比别人差。”这句话给我的影响挺大的,这才是真的爱自己,真的自信。
我一直是个很不自信的人,因为我的自信大多是从其他人那里得来的。当然伊丽莎白也不是完美的,她的过度自信使她对人有很深的偏见, 差点让她错过了达西先生。
达西是一个骄傲、冷漠的人,就像电视里的霸道总裁一样。我在现实中基本上不会喜欢这种人,不过我可能和伊丽莎白一样对这种人会本能的产生偏见吧。但是看到最后,我也被达西先生的纯情和善良感动了,他是一个理性的人,遇到伊丽莎白却无论如何也理性不了了。
我也为柯林斯表哥虚伪感到反感,正如文章开头第一段说的“以为富有的单身汉所缺少的一定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太太,这已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他完全不懂爱,也难怪伊丽莎白看不上他。
我也为卢卡感到惋惜,她无法享受爱情的滋味,最终嫁给了世俗。
整本书看下来,没有看之前那样对文学作品的偏见,读起来很顺畅。故事情节很简单,喜欢贝内特先生的幽默,喜欢简的温婉善良,甚至我不太讨厌贝内特太太的粗鄙与世俗。
经常有人拿这本书和《简·爱》相提并论,虽然我更爱这本书,但是在文学水平上看《简·爱》更胜一筹。《简·爱》像一部大女人的伟大爱情,而《傲慢与偏见》就显得更加小家一点,不管怎么样,都值得我们去看一看,树立一个好的爱情观。
傲慢与偏见读书赏析 读后感 第(2)篇自从读了你,其他的偶像言情都变成了将就。
毛姆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写到,“《傲慢与偏见》是她所有作品中最令人满意的一部。”不得不承认女人写的爱情和男人是有差距的。毛姆偏重现实人性刻画。这本书却更富有浪漫主义色彩。
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抛开它是名著的影响力及成就(不是专业人士也不好评价)。这个故事题材真是让人眼熟。这本书的影响从文学史角度讲是有进步意义的,一反当时文学流行的矫揉造作风气。若出现再现在,只会被认为是元素叠加的抄袭。厉害之处正在于它生出来的早。有时候赶得巧还真不如赶得早。
我们来看看故事大纲。妥妥的言情小说的开山鼻祖,偶像剧的母本啊。一个不那么富裕的女主依然保持着诚实善良的心,不庸俗不拜金。一个冷淡寡言不善交际的高富帅男主,鄙视一切爱慕虚荣的女人。两个人相互看不对眼。在后续的相处中相互放下了偏见并暗生情愫。在双方的努力下化解了误会,冲破了阶级观念终于携手在一起了。其中还包含了相互的误解、猜疑的桥段。还有女主那猪队友般的家人,浮夸、贪婪。他们的存在反衬女主的高洁,并用于制造男女主之间的矛盾,以及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那个时代下,高富帅和白富美订婚,才是人间正道。女主被白富美的母亲羞辱,这样的情节自然是必不可少的。女主被要求弹钢琴的那一段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主演一个比一个演技烂,好在故事新颖,莫名其妙就火了的一部神剧)。
《傲慢与偏见》能让人自行脑补出N部狗血剧和偶像剧,港台的、韩国的、大陆的……各国通杀,永不停息……这也算是它的伟大之处,因为人家是祖师爷爷,不得不服。
傲慢与偏见读书赏析 读后感 第(3)篇小说立意新颖,从社会现实和阶层观念的角度入手描写。
《傲慢和偏见》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女儿不得继承遗产而引发。
班纳特太太为了让自己的女儿有一个好的归宿,把新搬来的邻居彬格莱先生看成了自己未来长女婿的候选人。而其长女吉英也不负母亲的期望,凭借自己温柔,谦和,平静,美貌赢得了彬格莱的倾心。虽然中间双方因为达西先生和彬格莱妹妹的从中阻扰,二人饱尝相思之苦,甚至已经放弃。
在彬格莱和吉英恋情逐渐升温的过程中,其二妹伊丽莎白和彬格莱的好兄弟达西先生的关系也在慢慢发生变化。
从最开始伊丽莎白由于达西先生的冷漠和高傲而产生的偏见,以及达西先生因为其身份高贵和自视甚高而不自觉的傲慢。
使这对人从最开始彼此看不顺眼到经历了种种事情后傲慢和偏见的逐渐小时候,成了一对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