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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读书赏析(3)篇

洛丽塔
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20世纪最受争议也是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既是作家个人艺术风格的集中体现,也是后现代主义文学名闻遐迩的经典。小说讲述了中年男子一位接受过高等教育行为却逾越道德范畴的欧洲移民,与一个可爱却又危险无情的青春期女孩的之间的疯狂恋情。
洛丽塔读书赏析 第(1)篇

《洛丽塔》曾一度让我看不下去,亨伯特的行为太不可理喻,的确如他所说是病态的。所以我还是比较认同蒋方舟的看法。

她认为,这部小说本质上是个道德故事。长久以来,文学评论界都倾向于认为《洛丽塔》要呈现的,是复杂的人性,而蒋方舟则认为纳博科夫是要让读者看到一个恋童癖是如何巧言令色地为自己辩护的:“纳博科夫在小说中悄悄设下了一道考验,而90%以上的专业读者都没有通过。这考验便是纳博科夫深刻描绘主角亨伯特这个恋童癖者内心世界,并不是让人去理解他,而是为了让人看出他的丑恶和有罪。坚持自己在一开始最朴素的道德判断”。由此她断言:“那些世界上几乎最专业、最懂文学的人全都失败了,他们接受了亨伯特的辩护,对他网开一面。”

确实是,我们怎么能对如此禽兽不如的行为网开一面呢?又怎么能欣赏得了如此变态的审美观?以我的阅读水平并不能质疑一本著作,更不想作出批判性的发声,只是喜欢纯粹性的阅读。但此书完全颠覆了我的审美观和对文学的进一步理解。

比如说就蒋方舟的观点,有的人这样反驳道:“纯粹从“劝善惩恶”的角度去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这往轻里说是窄化了小说的意义,往重里说则根本是一种反文学的观点。”

那么作者纳博科夫又是如何解释《洛丽塔》的呢?他在信中曾写到:“当你认真阅读《洛丽塔》时,请注意,它是非常道德的。”而他的另一句话是:“真正的作品不需要指控,作品的逻辑足以表达道德的要求,得出结论是读者的事。”

即便如此《洛丽塔》的出版仍引起道德的争议。因此,纳博科夫在1956年特意撰文《关于一本题为<洛丽塔>的书》,其中明确说到:

我认为,是有一些读者觉得这样的小说里读到的醒目的文字是很挑逗人的。还有一些文雅之士,他们会认为《洛丽塔》毫无意义,因为它没有教人任何东西。我既不读教诲小说,也不写教诲小说,不管约翰·雷说了什么,《洛丽塔》并不带有道德说教。

对于我来说,只有在虚构作品能给我带来我直接地称之为美学幸福的东西时,它才是存在的;那是一种多少总能连接上与艺术(好奇、敦厚、善良、陶醉)为伴的其他生存状态的感觉。

在纳博科夫看来,一部虚构作品的价值只能在美学价值的标准下判定。他在开篇不久就嘲弄道:“在整部作品中找不到一个淫秽的词。当然,粗鲁庸俗的读者受到现代习俗的影响,总心安理得地接受一部平庸的小说中的大量粗俗下流的词语;他们对这部作品在这方面的匮乏会感到相当吃惊。”从这一点纳博科夫向读者宣战,挑战我们的既有观念和审美认知。不是亨伯特分裂了,而是我们真能分得清真善美吗?

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我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是另一个想像出来的洛丽塔——说不定比洛丽塔更加真实,这个幻象与她复叠,包裹着她,在我和她之间漂浮,没有意志,没有知觉——真的,自身并没有生命。”如此看来亨伯特对洛丽塔更多的是审美而非纯肉欲的。但即便我们能欣赏并接受的了这样的美,也很难脱离开道德。因为伦理的后面始终有“道德”二字。

蒋方舟说,自己在读到《洛丽塔》里亨伯特的自述时,会“起鸡皮疙瘩”,但一旦将小说的描写理解为是“为了暴露恋童癖的丑恶面貌”,这部作品登时就显得有了正面的警世意义。

我跟她有同感。文学作品应该是多元化的。但只从性感美少女的美学价值出发,而否定披露人性的复杂,说实话我很难接受这样的纯文学和文艺美。

有一点我还是能看到亨伯特善的一面。他为了追求美沦丧了道德,但比起奎来又好的多。在他猥琐的另一面是有着羞耻感和愧疚感的。这也是他痛苦万分,最后杀了奎的原因。

这也像田晓菲在《秋水堂论金瓶梅》中,力辩这部作品其实是通过描绘种种世情而表露作者对那些浊恶人物的“慈悲”。

但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林奕含的惨痛经历证明,诱奸比强迫更受伤害。是的犯罪不能等同于虚构文学,但我们似乎能接受得了刀光剑影、推理犯罪、通奸谋杀等文学故事,却很难单从“美”的角度去欣赏《洛莉塔》。反正我首先看到是权力、弱者、越界勾勒出来的痛心的故事。至于“美”是他人的传授。倒也不错,让我知道了阅读首先要从美的角度去看,并不是道德。

正如福楼拜对《包法利夫人》的主张那样:“内容也许粗俗低下,作者却用悦耳而又和谐的文字表现出来。这就是风格。这就是艺术。唯有这一点才是一本书真正的价值。”

其实纳博科夫也很看重自己的风格。王尔德也说过:“美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是啊,美就是原罪。由此看来文学、艺术甚至个人行为关键不在于是否道德,而在于是否有自己的风格。

也许我们深受传统文艺观念的影响,也许我们的审美意识不发达,但我也并不喜欢伪善。所以,我认同这样一句话:道德并不是不重要,但它不是评判美的唯一标准。

洛丽塔读书赏析 第(2)篇

果然还是对这种详细剖析心理的书特别感兴趣。这次毫无保留的五颗星,打给有趣而又惊悚的发现作者视角下的观感及逻辑竟能带给我强烈的共鸣…(在红灯线的边缘疯狂试探!��)n不得不拜服于纳博科夫笔下展现出的蛊惑与煽动力,全书字里行间无不彰显着独属于诗人的多情与“做作”,而于细节处的描述又是那么恰到好处地露骨而深刻,诱人沉浸于欲望与清新交织的梦幻世界之中。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文中使用了大量的形容词,让人时常在区分主谓宾时感到些许费力,却意外地叫我很是喜欢,那种透过文字扑面而来的感官体验,实在让人欲罢不能。以下摘录出一小句,以供日后反复体味:“把大街幻化得美丽非凡的,是那种脆弱的刚开始不久的夏季早晨,是四处闪烁的玻璃以及预示着会有一个酷热难当的晌午的那种颤动的几乎晕乎乎的总的气氛。”n接下来说回对小说内容的一些感想。就像一直听人提到的那样,这是一本描写“恋童癖”心理的书,由作为继父的亨伯特对继女且是未成年少女洛丽塔的不伦之爱贯穿始终。然而大概是他为自己的诡辩终是对我起到了意料之中的作用【笑】,那一声声深情地“那个洛丽塔,我的洛丽塔”,那些费劲心思为想要将自己的感情合法化合理化而做出的努力,竟让我几乎觉得他是可以被理解和原谅的。当然,是“几乎”。因为尽管是在以亨伯特语气为主导的叙述中,仍然让我们看到了小洛的无助与反抗。虽然文中并未给她太多说话的机会,却又仿佛偶然地表述了洛任性地小动作及她在夜晚的哭泣。可怜的小姑娘不能真的反抗,只能自始至终保持一种讽刺的态度。而亨亨却一直将其理解为青春期少女的蛮横叛逆,甚至为自己几乎包容她一切不讲理的脾气和要求,从而换来洛的顺从屈服而沾沾自喜。其实平心而论,排除他的精神问题及与洛的继父女关系,亨亨该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绅士、英俊、深情又相当有才华。可他依然将疯狂爱着的人儿越推越远,甚至愚蠢的将自己与洛的关系固定在了恩客与情妇的位置上。他的极端偏执,早已注定了悲剧的结尾。只是即使如此,我依然认为不能因为他罔顾人伦且自私的软禁了洛,就否认他对洛倾尽全力的爱。就像我始终觉得,不能说占有欲就不是爱,而恰恰是爱中包含着占有欲。最后想以纳博科夫的一段话作为结尾,私以为非常有助于摆正欣赏此类文学作品的心态:“我认为,是有一些读者觉得这样的小说里读到的醒目的文字是很挑逗人的。还有一些文雅之士,他们会认为《洛丽塔》毫无意义,因为它没有教人任何东西。我既不读教诲小说,也不写教诲小说,不管约翰·雷说了什么,《洛丽塔》并不带有道德说教。对于我来说,只有在虚构作品能给我带来我直截地称之为美学幸福的东西时,它才是存在的;那是一种多少总能连接上与艺术(好奇、敦厚、善良、陶醉)为伴的其他生存状态的感觉。”n

洛丽塔读书赏析 第(3)篇

文字读起来不流畅,内容有色有情(畸形恋情),看着像一本关于乱伦的色情书,内心患有精神幻境的性变态继父与性早熟小萝莉继女之间不明不白的恋情。事实上作者为了吸引读者虚构了一个故事。成功之处在于虚构的比较符合逻辑,也迎合了大众的某种猎奇、追寻刺激的欲望。毕竟色情文字是有魔力的,可以激发人一直窥视下去,这方面作者是成功的。但是小说又不单单是让人看看而已,里面有些东西还是值得警醒。处于青春期的女孩,就像一朵初绽的花蕾,带着微微香甜让人迷醉。如果父母不能保护孩子,让其受青春荷尔蒙的蛊惑,不小心就会偷偷把最该值得珍惜和呵护的东西当成游戏,要么自己玩掉,要么被别人玩掉。家有女孩可引导着看看,社会复杂,人心、人性难测,防着一些坏叔叔,怪叔叔,变态叔叔还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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