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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加挂潮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牌子),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方言:潮汕话
  • 着名景点:牌坊街
  • 内设机构: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风景名胜区等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规範性档案,拟订城市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市辖区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三)负责市城区城市管理(不含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有关城市管理(不含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按授权调动市各城管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
(四)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评议、考核、总结、奖惩;负责市与区之间、部门之间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宜。
(五)办理由政府投资的各项市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
(六)负责组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审核本级许可权涉及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市城区户外市政排水管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负责对市政建设、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事项的审核、审批、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按授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範围内户外广告资源使用权的拍卖工作。
(八)负责市城区城市绿化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审查、报批、建设、管理、利用、保护等工作。
(十)组织城市绿化、市政园林的科研活动,推广套用相关的科技成果。
(十一)协调和监督检查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
(十二)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民的城市综合管理意识。
(十三)管理属下单位。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安全、政务公开、网站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指导属下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画生育、纪检、监察、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部署、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处理属下单位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法制与检查监督科
负责起草相关的规範性档案;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民的城市综合管理意识;承担有关的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市城区的城市管理各项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评议、考核、总结、奖惩;负责市与区之间、部门之间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宜;负责规範、监督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式;查处城市管理监察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协调有关执法管理中的矛盾纠纷;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牵头办理局承担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处理民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民众对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行政执法科
负责市城区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有关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按授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範围内户外广告资源使用权的拍卖工作;负责城市综合管理的统计工作。
(五)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科
拟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公共场所以及公共设施、广告标誌的容貌标準和环境卫生质量标準、技术规範;指导、协调、监督市区市容与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参与和市容环境卫生相关规划设计的评审;负责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区垃圾的处理;协调、监督垃圾处理费徵收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市辖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市政管理科
拟订市政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办理由政府投资的各项市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负责申请挖掘城市道路,依附城市道路铺设、架设各种管线、桿线设施,城市桥樑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等事项的勘查、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勘察、设计任务的下达;组织实施市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项目的建设计画,组织市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市城区内道路、桥涵、隧道、路灯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市城区户外市政排水管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市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等建设资金的审核工作;参与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接管工作;组织城市市政的科研活动,推广套用相关的科技成果。
(七)园林绿化与风景管理科
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承办对市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住宅区项目按建筑面积计征绿化费,对配套绿化用地指标和绿化工程进行审核、监督、验收;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内的园林绿化、景观卫生、游乐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办市城区城市绿化及风景名胜区的审批、审核、报批事项;承办园林绿化企业申报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的核准工作;承办对属下园林绿化单位发展项目进行调查和可行性论证工作;组织城市绿化、园林的科研活动,推广套用相关的科技成果。
(八)财务与审计科
承办城市管理、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各项经费的计画、预决算、调配、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属下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10楼
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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