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大亚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前身为创建于1994年5月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亚湾审判庭,1995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委批准成立。法院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澳大道四街4号,现有编制48名,内设13个机构和1个直属行政单位。法院行使一般基层法院职能,审判一审民商事、刑事、行政和涉外商事、刑事案件,办理执行案件。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区 位:惠州市大亚湾区
- 地 址:大亚湾区新澳大道四街4号
- 邮政编码:516081
- 联繫电话:0752-5567056
- 成立时间:1995/12/1
- 全院人数:90
- 院长姓名:陈密
院情简介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前身为创建于1994年5月的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亚湾审判庭,1995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委批准设立,1996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现任院长为陈密,三级高级法官。
近年来,大亚湾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管委会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监督下,狠抓服务大局、审判管理、司法惠民、机制改革、队伍建设,推进了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作出了应有贡献。依法开展刑事审判,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公正审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以创建“无讼街道”、成立交通事故诉前联调工作室、比亚迪司法惠民工作室等矛盾化解新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经济发展和大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狠抓执行工作,深入推进主动执行改革,积极构建社会联动执行和执行威慑机制;结合实际,有效推进以法官为中心的“综合审判机制”改革,受到省委关注和省市法院的肯定,为大亚湾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安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所获荣誉
法院先后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6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先进集体”,2012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14年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机构设定
法院设13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行政机关,另有区纪委派驻的纪检组1个,具体是:政工科、办公室、行政装备管理科、审管办、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纪检组。
法院建设
法治阳光洒在大亚湾上
他们,围绕“让人民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公信,助发展,护平安,惠民生,抓改革,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稳定平安的社会环境。平安创建、司法惠民、机制改革,在践行公平正义这条路上,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从未停息,他们的目标是:让法治阳光普照大亚湾。“大亚湾法院的综合审判机制改革很有成效,希望继续探索推进。”2014年3月13日,广东省委副书记马兴瑞在听取了大亚湾法院推进综合审判机制改革情况汇报后,竖起了大拇指。
立公信——压力挑战下的正义坚守
“虽然我败诉了,但我输得心服口服,法院公正司法的行为值得我感谢。”原告刘某在接到大亚湾法院的裁定书后,专门给法院送来一面感谢法官“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锦旗。
排除干扰、刚正不阿,大亚湾法院公正办案“底气十足”。2013年,大亚湾某公司管理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公司部分股东居于自身利益,利用其深厚的背景关係向法院施压,要求对被告人重判。法院领导和办案法官不卑不亢,释法婉拒,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一宗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家属无视证据,否认盗窃事实,要求法院作无罪判决,多次到法院无理取闹,扬言要对法院领导与法官进行打击报复并进京上访,法院在做解释工作无效后,坚决拒绝其无理要求,依法作出了被告人有罪服刑的判决,并得到了二审维持。2012年,某当事人编造事实,并以某省级媒体已写好报导即将“曝光”,来要挟法院作出对其有利的裁定。法院了解情况后,召集双方当事人、相关媒体记者以及法院廉政监督员参加的案情通报会,将案件的全部事实公之于众。法院办案的十足底气让记者脸红耳热,转而帮助法院做起该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来。
维护法律权威,力争让每一份裁判书发出正义的迴响。也让很多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被执行人们无处遁形。2012年以来,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0人,移送刑事立案侦查6人。
助发展——企业发展下的法治“变轨”
近年来,大亚湾区法院针对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特点,突出做好大项目建设和重要企业发展的个性化法治保障服务,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法治化发展平台。
大亚湾区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对南边灶、金门塘村庄进行整体搬迁,该院积极做好司法预案,建立了诉讼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该院主要领导全程参与相关工作决策和部署会议,为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解决拆迁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意见。为保障村民依法理性对待搬迁工作,院领导带领骨干法官,深入村庄实地召开村民座谈会,主动向当地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讲解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知识,为他们正确办理搬迁事务提供指导。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及时处理村民在搬迁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大亚湾法院于2012年6月专门设立南边灶司法惠民工作室,提供靠前司法服务。为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信息》刊登了该院的做法。
“法院提供的个性化法治保障服务,使我公司经营管理进一步规範,遇到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这是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向大亚湾区人民法院送去感谢信中的一段话。
比亚迪公司是大亚湾区内用工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公司在快速扩张中,制度规範和管理配套跟进不及时,矛盾纠纷不断出现,大量案件涌向法院,为促使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步入法治化轨道,该院于2012年6月在该公司设立了惠州市法院系统第一个企业司法服务工作室。通过派驻法官定期上门开展卓有成效的个性化法治服务,促使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进一步规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诉讼案件持续减少。
护平安——情法对接下的无讼街道
“没有法官的尽心尽力调解,我和我叔僵持多年的矛盾根本没法化解,如果真闹到打了官司,我们就没得叔侄可做了。”在霞涌“无讼街道工作室”,村民温某紧握法官刘廷辉的手,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温某与其叔父(温叔)发生宅基地权属纠纷多年,今年1月温某擅自在争议宅基地上建围墙,损坏一片果树,双方矛盾激化。经当地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效,温叔请人写好诉状要打官司。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廷辉看了诉状后,认为该案属亲属间的相邻关係纠纷,诉前调解处理更为妥当,在徵求温叔意见后,决定启用“无讼街道工作室”,通知霞涌街道办维稳中心先行调解。在调解工作僵持不下时,刘廷辉及时进行法律指导,最终温某答应补偿温叔13000元,温叔对侄儿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霞涌街道地处大亚湾区的西部,乡土社会氛围浓,民间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亲友之间和邻里之间,人情伦理因素多,单靠法律手段很难做到案结事了,当地还流传着“一代官司十代仇”的说法。近年来,随着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纠纷案件逐年增长,2012年达到52起,这些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审理、执行难度都较大。法院根据霞涌社会和纠纷特点,于2013年初,与霞涌街道办共同开展了共建“无讼街道”活动,确定协作联动、信息互通、联席会议、奖励激励、指导培训五项工作机制,构建法制教育、村居调解、街镇调解、诉前联调四道矛盾化解防线。成立的“无讼街道工作室”,与诉前联调工作室、司法惠民工作室、街道维稳中心合署办公,该院每周派驻法官到工作室驻点工作半天,同街道及村居干部就一些就近发生的纠纷案件进行研究和商议,提供个案法律指导。
“无讼街道创建工作”,实现了经验和专业、情理和法理的有效结合,使法治接地气焕发新活力,促进了民间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和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2013年通过诉前联调成功化解较大民间矛盾纠纷39起,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仅2起来自霞涌街道,与2012年法院受理霞涌街道52起民事诉讼案件相比,下降超9成。
惠民生——追求“身边的公平正义”
“如果不是法院推出的QQ立案措施,我们从东北大老远赶来大亚湾法院起诉,早就超过诉讼时效了。”东北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李某在法庭宣判结束后,对法官说。
2012年8月,原告东北某物流公司与其外派到大亚湾工作的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公司对劳动仲裁机关作出的仲裁决定不服,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能在15天内向大亚湾法院起诉处理。因工作原因,公司在第14天才作出起诉决定。东北到大亚湾路途遥远,公司人员无法用仅剩的1天时间赶到大亚湾法院办理起诉立案手续。正当公司管理人员心急如焚的时候,他们通过上网了解到广东惠州市大亚湾法院为方便民众,当年推出了QQ远程立案等十条司法惠民措施。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通过大亚湾法院立案QQ,办理完了远程起诉立案手续。
“想民众所想,急民众所急,努力为民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这是我们司法惠民的初衷。”大亚湾法院院长陈密这样介绍。近年来,大亚湾法院树立“对外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积极研究深化司法惠民的创新措施,着力打造工作品牌,于2012年出台《关于推行司法惠民十条措施的决定》,推出了实行QQ等便民立案、免收特殊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费、特殊案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免担保、积极运用支付令解决纠纷、推行节假日开庭、设立交通事故诉前联调工作室、简化执行款发放手续、积极帮助特困当事人获取救助、设立司法惠民工作室和法制教育工作室等十项司法惠民创新举措,受到民众好评。
为了延伸司法惠民触角,法院在每个街道选择一个案件较多的村设立司法惠民工作室;在交警部门设立交通事故联调室;在大型企业设立企业司法惠民工作室;在区内各所中学设立法制教育工作室,派驻社区法官,每周定期提供诉讼指引、法制宣传教育、诉前联调、巡迴立案办案等惠民服务活动。2013年,该院在交警部门设立的交通事故联调室被惠州市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确定为大亚湾区法治惠民实事工程。今年,该院在各街道设立的司法惠民工作室又被上报为惠州市法治惠民实事工程。
抓改革——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提升公正司法,大亚湾法院探索不止、“常在路上”。
“大亚湾法院的综合审判机制改革很有成效,希望继续探索推进。”2014年3月13日上午,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听取完大亚湾法院推进综合审判机制改革情况汇报后作出了如上肯定。
近年来,随着大亚湾经济社会的转型和持续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产生,法院收案数剧增,且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法院成立17年,案件增长11倍。针对该院编制人员少、机构职能全,案件增速快,审理难度大等特点,大亚湾法院着力整合资源、理顺机制,深度挖掘和提升公正司法能力,于2012年试行“以法官为中心”的综合审判机制改革。
按照“1+1+1+2”模式(即每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配备2名普通法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合议庭),该院打破庭室界限,组建成立了按业务类型分工、工作职责各有侧重的8个主审法官工作室,赋予主审法官裁判文书籤发权和对工作室一般法官与其他审判辅助人员的行政管理权,同时明确主审法官的办案任务和办案质量责任。
周勇是该院第4主审法官室的主审法官,去年,他办结了200多宗案件。“以前审判质量有庭长、分管副院长层层审批把关,我们有心理依赖,现在案件由我们自己直接签发,办案责任无可推卸,为了保障审判质量,我们更加注重业务学习提升,审判案件更加认真细緻了。”对法院推行的综合审判机制改革,周勇说:改革,痛并快乐着!
主审法官工作室成立,通过放权、强责和简化案件流转环节,实现了办案质效和司法形象的持续提升。2年多来,法院在结案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实现存案持续下降,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近40天。2013年省高院领导带队检查法院的审判质量后,称讚大亚湾法院的审判质量是其所检查的全省基层法院中最好的。今年5月,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到大亚湾检查工作后,评价大亚湾法院的综合审判机制改革工作成效明显,各方面反映很好。
地理位置
惠州市大亚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