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亚湾分局成立于2004年7月,其前身是1993年9月成立的惠州市大亚湾区社会保险事业局,1996年3月改为惠州市大亚湾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赋予行政职能,全面接管了区社会保险管理业务,2004年7月实行市级统筹,成立了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亚湾分局。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亚湾分局
- 成立时间:2004年7月
- 地点:惠州市大亚湾澳头安惠大道42号
- 性质:政府机关
简介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社会保险在保障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到目前为止,大亚湾区已建立起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险体系。
基本信息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澳头安惠大道42号
邮编:516081
管辖範围:荃湾港区、澳头镇、东马港区等
邮编:516081
管辖範围:荃湾港区、澳头镇、东马港区等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经办区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审核和发放大亚湾区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负责管理大亚湾区参保单位的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受市社保基金局的委託,负责大亚湾区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证据收集以及认定、鉴定结论的送达工作。
4、承担全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採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
5、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经费的收支预决算编制;拟订基金、经费支出计画;拟订基金调剂计画。
6、负责管理我区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和资产,组织各股室实施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7、承办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大亚湾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经办区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审核和发放大亚湾区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负责管理大亚湾区参保单位的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受市社保基金局的委託,负责大亚湾区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证据收集以及认定、鉴定结论的送达工作。
4、承担全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採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
5、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经费的收支预决算编制;拟订基金、经费支出计画;拟订基金调剂计画。
6、负责管理我区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和资产,组织各股室实施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7、承办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大亚湾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