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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工业园

高安工业园

高安工业园

高安工业园区是江西省 30 家重点工业园之一,创建于 2001 年 7 月,总体规划面积 30 平方公里,分南、北区建设,南区规划面积 20 平方公里,主导产业是建筑陶瓷业,是江西省发改委、省经贸委批准的全省唯一的建筑陶瓷生产基地, 2006 年被中国建筑陶瓷行业协会命名为 “ 中国建筑陶瓷产业基地 ” 。北区规划面积 10 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机械机电製造业。

到目前为企,园区共引入入驻企业 193 家,其中投产企业 132 家,安置就业 27000 多人。 2009 年实现工业总产值 104 亿元,同比增长 30% ;销售收入 102.7 亿元,同比增长 22.39% ;完成 11.1 亿元,同比增长。 2003-2008 年高安工业园区连续六年被江西省人民政府评为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六大指标综合先进单位: 2000 年、 2004 高安市市新世纪工业城创建于2001年7月,座落在高安市城东郊,位于320国道旁,距省会南昌45公里,距昌北机场58公里,距九江港170公里,与“昌九”、“沪瑞”等高速公路、“京九”铁路相接,与锦江毗邻,有着便捷的交通优势和十分突出的区位优势。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高安工业园
  • 外文名称:The  Industial Area of Gao An City
  • 行政区类别:市辖区
  • 所属地区:中国 华东
  • 下辖地区:祥符镇、八景镇、独城镇、新街镇
  • 政府驻地:江西省高安市
  • 电话区号:0795
  • 邮政区码:330800
  • 面积:10平方公里(规划)
  • 人口:80万
  • 方言:赣语
  • 气候条件:亚热带季风气候
  • 着名景点:大观楼、吴有训纪念馆
  • 火车站:高安火车站
  • 车牌代码:赣C
  • 民族:汉族

兴建原因

兴建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是高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加快工业化为核心,实施大开放为主战略,加速高安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

发展规划

新世纪工业城总体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纳入了高安城区总体规划之内,分三期开发。
第一期4平方公里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準建设、高规格完善的要求,新世纪工业城内规划实行厂舍分离,320国道以北为生产区,以南为生活区;园区除建有两个大型广场-新世纪广场和新城广场外,还规划有水厂、变电站、住宅、休闲、教育、医疗、宾馆和商业贸易等配套服务设施。园区三条宽60米的新世纪大道、新城大道、通城大道与320国道组成“井”字形主干网道已初步形成,新世纪广场、新世纪大道、新城大道、通城大道的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他各项配套设施正在加紧完善。到2008年底,入驻企业120家(含东区),引资总额30亿元,其中竣工投产企业80家,安置就业人员3.5万余人。随着新世纪工业城不断做大做强,已形成“城中有园、园中有园”的四大支柱产业集群,即以清华泰豪、龙工集团为主的机电生产和机械製造工业园,以雅星纺织、大盛纺织、宏达纺织为主的纺织工业园,以江西美康、奥丽斯陶瓷、金盛陶瓷为龙头的建筑陶瓷工业园,以三爱尔、科美製药为主的医药製品工业园等。工业城以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以及产业集聚能力强等突出的工作业绩多次受到省政府、宜春市政府表彰。
高安新世纪工业城

优惠政策

土地优惠


1、外商徵用土地开发建设工业城的,生地1.1万元-1.5万元/亩标準收取土地使用出让费。
2、外商租赁土地开发建设工业城的,实行零价租赁,土地使用权属工业城管委会,外商不得以土地抵押、转租、转卖,租赁期为50年。
3、取得土地出让使用权的外商,其开发的土地、兴建的厂房和生活设施可自用,也可依法转让、转租、抵押或从事其他合法经济活动。
4、外商投资企业投产五年内,属市内徵收土地收益部分按收费标準减半徵收,第六年后减收30%。非盈利的社会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项目,属市内的免交土地收益费。

5、入城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按每投资100万元原则上可零价租赁土地5亩。投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科技含量市制大型项目的用地,可採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给予特殊优惠的用地方式。

税费优惠


1、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十年以上的,从项目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免交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实交所得税,由财政给予等额奖励,第六年至第十年按实交所得税的50%由财政给予奖励。
2、新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前三年增值税属地方收入部分,由市财政对地方所得部分给予50%的奖励。投资额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市制项目,以及从沿海迁移到我市的生产加工企业,建成后一年内,企业上缴的增值税,其地方享有部分按实收数由财政予以等额的的奖励,第二年至第三年按实收数由财政给予50%的奖励。
3、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年产值70%以上的外商,享受前两项优惠后,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核实,在以后的十年内可继续按地方收入部分的15%~30%给予奖励。
4、外商投资企业免收配电帖费、水资源费。水电价格执行本市国营企业的用水、用电价值。
5、凡是新建的外商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享受“只收税不收费”的优惠政策(指本市收费部分)。
6、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办证收费,本着优惠的原则按办证服务大厅收费标準就低不就高。

其他优惠


1、外商投资企业在工业城内投资每十万元,安排一个城镇户口指标,每个指标只收取200元的增容费。
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的子女可在全市範围内任选一所市属学校就读,享受市民待遇,不增收其他任何费用。
3、对外商企业实行“一站式”年检,免收定价许可证年检费、工商、税务登记证年检验证费和劳动用工年检证照费、外来人口暂住证费。
4、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本规定的优惠办法外,同时可享受国家、江西省政府、宜春市政府其他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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