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保护
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製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不同领域的专利保护方式也不同。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专利保护
- 外文名:Patent protection
保护範围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範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準,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範围为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範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範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徵部分。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徵,特徵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徵。特徵部分的技术特徵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徵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範围。
例一项技术要求书:一种产品,包括A、B组成,其特徵在于C、D,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完整的A、B、C、D而不仅仅是技术特徵C、D。如果他人的产品只包含技术特徵,例A、B、C或A、B、D均不属侵权,只有覆盖A、B、C、D全部技术特徵才属侵权。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範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準。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档案,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判断是否侵权的标準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
保护方法
在专利权被侵权后,专利权人可以採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1、协商、谈判;
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3、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特性
地域性
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保护权的空间(国别)限制。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範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确认与认可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保护权,就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但如果是加入了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的,情况另议!否则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智慧财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
客体
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专利保护的对象,也就是说,可以取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给以专利保护的客体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者统称为"发明创造"。不过,在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虽然是以专利保护,但不应认为是《巴黎公约》上所说的"专利"。因此各国对专利保护的客体的规定不尽相同。
期限与终止
专利保护的期限
自申请日起
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专利权的终止
自然终止:专利保护期限届满
提前终止: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
着作保护
保护内容不同
着作权法保护形式,专利法保护创意思想。着作权法保护的是软体的原始码,软体的核心内容——技术方案的创新可以申请专利,适用《专利法》来保护,这样两者结合使软体得到更加完善的保护。
保护条件不同
着作权是自动取得,取得的时间以开发完成的时间为依据,一完成即自动取得着作权,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对软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的审查,无论软体原始码的写得如何,即自动取得着作权/着作权,受着作权法的保护。专利则必须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需要向专利局申请,是否授予专利权需要专利局进行审查后审批。
保护时间不同
发明专利的保护时间为二十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但是受保护是在申请审批取得专利权之后,专利的审查的手续比较烦琐,从申请到取得专利权证书一般要3年左右的时间。软体着作权的保护时间为50年,从开发完成之日起就受着作权保护。软体在获得专利权之前已经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申请专利并不影响其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专利的审批。
医药领域
在医药领域里,很多药品也是受到专利保护的,而往往专利临近过期时,会有一段关于此产品研究的热潮。在我国,很大一部分群体智慧财产权意识淡薄,对专利保护也不太重视,在医药行业也会有这样的现象,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不太好现象,重视专科保护,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应完善以专利保护为主体的中医药智慧财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形成完整、全面的保护体系。
第二,提高中医药智慧财产权保护意识。
第三,严格确定中药领域可申请专利的範围。
第四,完善中药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标準。
第五,建立中医药智慧财产权保护专门机构和行业智慧财产权保护组织。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随着智慧财产权知识的普及和提高,人们必将越来越重视用专利为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智慧财产权,中药专利必有一个较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