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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2010年水稻保险实施方案

固始县2010年水稻保险实施方案

为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市场化种植业生产风险防範体系,提高农业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0]5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办金[2010]38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固始县2010年水稻保险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固始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二○一○年八月五日
  • 内容:水稻保险

基本信息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始县2010年水稻保险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农业保险关乎农民增收和民众利益,对于规避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固始县2010年水稻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贯彻执行。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五日

详细内容

固始县2010年水稻保险实施方案
为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市场化种植业生产风险防範体系,提高农业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0]5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办金[2010]38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固始县开展水稻保险试点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保费共担”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财政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 协同人保财险固始支公司、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水稻保险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水稻种植抗风险能力。
(二)市场运作。水稻种植保险要充分发挥市场激励和制约机製作用,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託,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範和化解水稻种植风险。保费补贴主要起引导作用。
(三)协同推进。保费补贴政策要同农业信贷和其它惠农支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财政、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有关各方应对财险公司的收费、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四)保费共担。水稻种植保险的保费由中央、省、县财政部门和参保农户共同负担。
二、保险内容
(一)险种。水稻保险。
(二)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为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冰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水稻造成的损失。
(三)承保机构。中国人保财险固始支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公司。
三、保费承担比例
每亩保险费15元。中央、省、县财政分别承担40%、30%和10%的保费补贴,其余20%由农户负担。
四、资金管理
(一)保费收入管理。承保公司对财政补贴的水稻保险保费设立专用帐户,单独核算、专帐管理保费收支。
(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核承保公司保费收取情况,计算按比例应补贴的保费金额,中央、省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拨付到承保公司专用帐户,并积极落实县财政配套资金。
五、巨灾风险管理
(一)实行最高赔付总额封顶。单个保险品种全省最高赔付总额以当年该保险品种保费总收入3倍以内封顶。当全省核定赔付总额在当年保费总收入2倍以内(含两倍)时,超过部分应由承保机构首先通过再保险解决。再保险仍弥补不了的由财政部门和承保机构按1:1的比例分担,其中财政部门负担部分由省、市、县按1:0.5:0.5的比例分担。巨灾风险发生时应调整对农户赔付金额,巨灾保险赔付办法应在保险条款中载明。
(二)建立巨灾风险準备金。省级承保机构应按种植业补贴险种当年全省保费收入25%的比例计提巨灾风险準备金,专帐管理,逐年滚存,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到位。水稻保险技术性强、参与面广、难度大,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农业局、承保公司为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始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农户缴费,确保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到位。财政局要做好县级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等项工作;县农业部门要做好农业灾害鉴定技术服务和农险查勘定损工作;县气象部门要及时分析天气形势,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以便及早防範,减少农业损失;承保公司要履行保险条款和应尽义务,準确及时合理地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赔偿。
(三)宣传发动、承保到位。承保公司要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局等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各种形式,採取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水稻保险宣传发动工作,使农户深入了解水稻保险工作的意识、政策、条款和具体举措,增强广大农民民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範意识,引导农户积极参加保险,保证保费补贴支农惠农政策发挥效用。
承保公司对全县水稻种植情况要逐一摸底、逐户登记并收取保险费,印製保费收缴收据(注明:乡(镇)、村、队、姓名、种植亩数、详细座落地、收缴保费金额并附有水稻种植保险条款)统一汇总、造册,签定保险单。
(四)理赔服务到位。承保公司作为县政府指定承保单位,要切实兑现对县政府及广大农户的庄严承诺,在理赔服务过程中,通过张榜公示、媒体宣传等方式,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广大农户的监督,以专业、快捷、高效的工作,发挥保险业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把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用不懈努力。
附属档案:固始县2010年乡镇水稻保险承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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