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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科技局

负责落实国家、省、市专利政策,管理专利项目及相关专项经费。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指导专利代理机构和相关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专利保护、处理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东莞市科技局
  • 地点:东莞市
  • 属性:非营利性
  • 性质:组织机构

职责所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与专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基础研究、套用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科技东莞”工程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协助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专业镇科技创新示範试点建设。
(五)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套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协助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範推广基地的建设。
(六)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军民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结合和军民结合行动计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七)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活动,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合作项目,促进国(境)外研究开发机构的引进和发展。
(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提出意见,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最佳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东莞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组织推广新型科技金融产品,推进科技企业上市工作,加强对风险投资企业的备案和管理。
(十一)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以及最佳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十二)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设,指导和协调镇街科技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智慧财产权发展战略和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全市专利工作,承担市智慧财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涉外智慧财产权事宜和牵头实施全市智慧财产权战略,组织实施重大智慧财产权项目,组织建立全市智慧财产权预警、援助、统计、考核制度。牵头协调智慧财产权展示交易、技术转移和质押融资工作。负责智慧财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

科技局概况

2010年是我市第一个“科技东莞”工程的收官之年。东莞市科学技术(智慧财产权)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扎实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着力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新兴科技产业、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等方面下功夫,全市科技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松山湖园区成功晋级国家级高新区,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双双保持全省第二位,新增9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个国家特色产业基地、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6个省部产学研合作示範基地、1个市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2个行业技术平台,并成为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化示範基地、国家智慧财产权示範城市创建市及广东省LED产业基地和绿色照明示範城市。

科技局的发展

一、 财政科技投入
2006年起东莞市财政每年投入10亿元、连续五年共投入50亿元打造“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四年市本级财政投入分别为9.127亿元、9.352亿元、11.251亿元和7.98亿元。
二、 科技创新成果
2010年完成科技成果鉴定与登记分别为122件和63件,评定了96项东莞科学技术奖项目,并有8个科技项目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全市专利申请量21654件,同比增长13.3%;专利授权量20397件,同比增长57.9%,并评选和奖励了25个市专利奖。
三、区域创新体系
2010年来,东莞打造形成了以松山湖科技园区为龙头,各类公共创新平台、行业技术平台、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等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
四、 高新技术产业
2010年东莞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达到1240.59亿元,比2009年增长58.9%,特别是LED产业作为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年产值超过8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60%。
五、科技创新企业
截至2010年底,东莞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智慧财产权优势企业、智慧财产权培育企业等各类科技创新企业达3000多家。
六、 科技计画项目
2010年东莞市列入国家和广东省的计画项目共267个,立项经费2.05亿元,市级各类科技计画项目立项830个,立项经费约3.87亿元。
七、 科技交流合作
东莞已经实现产学研合作和对外科技合作双轮驱动,加速拓宽科技创新项目源、技术源和人才源。
广泛开展产学研交流合作
2010年共组织150多家科技企业赴北京等地高校院所及军工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交流洽谈,签约项目122个;获省部(省院)产学研项目立项111项和7650万元经费资助;引进101名企业科技特派员;组织公共创新平台和企业申报认定39个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指导RFID、卫星导航等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起草行业技术发展路线图,加快筹建物联网、云计算等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
深入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成功举办2010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暨第四届中国(东莞)专利周,组织“科技东莞”工程成果展等三大专题展览、中国(东莞)—独立国协科技合作专题讲座等论坛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签约等签约活动,签订10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41项产学研合作项目。组织13家企业参加“白俄罗斯广东科技节”,组织承办“26名独立国协国家专家东莞行”、广东省第二届“百名海外高级专家南粤行”等活动。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东莞市康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被科技部认定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华坚集团等5家企业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八、 科技金融结合
通过强化政府引导,银行、担保公司、创投公司等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东莞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金融体系。
1、积极开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2010年制定省市联动科技贷款风险準备金的使用细则和管理办法,与东莞银行、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等签订智慧财产权质押合作协定,正式启动和实行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
2、扎实推进科技企业上市工作,强化分类辅导,依託东莞市科创投资研究院评审认定第四批12家重点培育上市后备科技企业,累计认定市科技局重点培育上市后备科技企业53家,已有3家成功上市。
3、大力引导创业投资事业发展,东莞市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选定6个投资项目,涉及云计算、动漫创意、信息数据採集、新药製造、新能源等多个高新技术领域。
九、智慧财产权工作
东莞市坚持“一手抓自主创新,一手抓智慧财产权”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智慧财产权事业快速发展。2010年,东莞市首次获批广东省智慧财产权示範企业4家,实现零的突破,并且拥有2家国家智慧财产权试点单位和3个广东省智慧财产权试点区域。
1、提高专利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智慧财产权战略纲要,加强智慧财产权管理,制定出台《东莞市智慧财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5年)》、《东莞市企业智慧财产权管理指引》等。
2、加强专利行政保护。制定《东莞市打击侵犯智慧财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配合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调处专利纠纷案件14宗,调解专利案件7宗;筹建智慧财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在第23届厚街(名)家具展、第二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等展会上开设智慧财产权服务点和开展智慧财产权保护。
3、培养企业专利人才。举办3期专利工作者培训班,对330人进行专利信息检索、专利行政保护等专题培训;实施“千千百”智慧财产权人才培训工程,首次把智慧财产权人才培训班开进校园,培训200多名学员;举办“中美智慧财产权保护实务高层论坛—在全球保护创新资产”、“东莞市外资企业科技与智慧财产权政策宣讲会”等8场专题培训和讲座,参加人员达30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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