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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研究会

中国能源研究会

中国能源研究会

中国能源研究会成立于1981年1月,是由中国能源科技与管理工作者和能源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学术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2014年,研究会成为国家能源局第一批16家研究谘询基地之一。

据2018年6月中国能源研究会官网显示,研究会下设16个专业技术委员会和11个直属机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能源研究会
  • 外文名:CHINA ENERGY RESEARCH SOCIETY
  • 简称:CERS
  • 创办时间:1981年1月
  • 类别:社会团体
  • 属性:学术团体
  • 主管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现任领导:理事长:吴新雄
    秘书长:郑玉平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 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2248X
  • 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历史沿革

1980年12月26日至1981年1月6日,国家科委在北京香山召开了全国第二次能源座谈会,同时成立了中国能源研究会。
1984年11月19日至23日,中国能源研究会第二届代表大会在重庆召开。
1990年11月19日至21日,中国能源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2009年4月25日,中国能源研究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
2015年12月25日,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吴新雄主持召开专业委员会和分支机构工作座谈会。
2017年9月16日至17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联办的中国能源研究会2017年会在北京举办,年会以“中国能源创新发展”为主题。
2018年3月27日,中国能源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国能源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会议中国能源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会议

组织体系

机构设定

  • 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能源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决定研究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选举新的理事会;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 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负责领导研究会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下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制定和审查工作计画,领导研究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推荐优秀科技人才;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分支结构
据2018年6月中国能源研究会官网显示,研究会下设16个专业技术委员会和11个直属机构。
分支机构
专业技术委员会
能源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
能源经济专业委员会
能源与环境专业委员会
城市能源专业委员会
农村能源专业委员会
新能源专业委员会
节能与企业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
能效与投资评估专业委员会
热力学与工程套用专业委员会
地热专业委员会
分散式能源专业委员会
能源监管专业委员会
能源网际网路专业委员会
储能专业委员会
电能技术专业委员会
燃料电池专业委员会
直属机构
能源政策研究中心
中能智库
《中外能源》杂誌社
培训中心
节能减排中心
电力安全与应急技术中心
城乡电力(农电)发展中心
能源网路安全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
中国煤炭经济30人论坛
电力改革发展30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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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会员

  • 会员分类
中国能源研究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包括外籍名誉会员)和团体会员。
  • 入会退会
1、具备条件
申请加入研究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研究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研究会的意愿;
三、在研究会的业务(能源)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1.1、个人会员
(1)、大学本科毕业,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或自学成才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能源科技工作者、管理人员、技师及技术创新者;
(2)、从事能源科技和管理、热心和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的社会人士;
(3)、对能源科学技术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热心参加或协助组织与研究会进行科技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授予研究会名誉会员称号。
1.2、团体会员
与研究会专业(能源)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愿意参加研究会有关活动,并支持研究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关的学术性团体,均可申请成为团体会员。
2、入会程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和研究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准;
三、由研究会理事会授权组织工作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3、退会说明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研究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研究会活动,经研究会提示一年仍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研究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 权利和义务
1、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1、个人会员
(1)、研究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研究会的学术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
(3)、获得研究会服务和取得研究会编辑、出版的学术资料的优先权;
(4)、对研究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1.2、团体会员
(1)、优先派代表参加研究会有关活动;
(2)、优先取得研究会编辑、出版的学术资料;
(3)、优先获得研究会提供的技术谘询;
(4)、对研究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研究会的决议;
二、维护研究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研究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研究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能源科技资料。

业务资产

  • 业务範围是:
一、围绕国家的能源战略和政策、能源管理和能源科学技术的重点课题,组织和推动各种形式的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二、宣传能源形势和能源科学技术的新发展,传播推广能源开发和能源节约的先进技术,普及能源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
三、开展能源科技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中国国外、境外有关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联繫和合作,促进国际间能源政策研究和能源先进科学技术的交流。
四、编辑出版能源领域科学技术学术书刊资料。
五、为国家制定能源战略和政策、能源规划和能源法规,提供谘询服务和建议。接受国家、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委託,进行能源软科学项目的研究和论证。
六、接受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委託,组织或参与能源科技项目的研究和论证,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价。
七、加强同中国国内有关科学技术团体、科学工作者的联繫与协作,交流成果。
八、开展能源科技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培养、发现和推荐能源科技和管理人才。
九、团结会员,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拨款或有关部门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範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研究会设立的能源基金;
七、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 电力可持续发展高层圆桌会议
为深入开展能源政策研究,针对电力行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广泛和深入的探讨,为电力可持续发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中国能源研究会邀请能源行业高层代表共同搭建电力可持续发展高端对话平台—“电力可持续发展高层圆桌”。
2018年6月9日,以“电改与电力市场建设促低碳转型”为主题的“电力可持续发展高层圆桌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承办,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协办。
  • 能源经济形势专家论坛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深入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四大战略,推动能源产业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中国能源研究会和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联合发起“中国能源论坛”,致力于打造能源领域政、产、学、研、融一体化的高端交流合作平台。
2017年1月5日,中国能源研究会和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在中国科技会堂联合举办中国能源论坛第一期“能源经济形势专家论坛”。
  • 中国能源智库论坛
2017年12月11日,“2016中国能源智库论坛”在北京开幕,论坛由国家能源局指导,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出席开幕式,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吴新雄,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等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2016中国能源智库论坛2016中国能源智库论坛

报刊资源

《中外能源》是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的学术期刊。
《中外能源》立足能源领域,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煤炭及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就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套用进行报导。被美国化学文摘(CA)、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美国《石油文摘》(PA)、中国期刊网、中国期刊全文资料库、中国学术文献网路出版总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资料库收录。

人才培养

奖项设定

  •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
为深入贯彻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推进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鼓励能源领域自主创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推动能源领域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促进现代能源创新体系建设,充分调动能源领域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表彰和奖励能源领域的创新成果,中国能源研究会决定自2017年开始设立“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奖励在能源管理与技术创新领域中取得卓越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奖项设定为:能源管理创新奖和能源技术创新奖两大类。其中,能源技术创新奖再分设电力、煤炭、油气、核电与可再生能源等专项奖。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科普活动

  • “走进核电”科技活动周
2018年5月24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中国能源研究会李晶华副理事长率队到阳江核电科普教育基地参加科普下基层活动。在东平中学活动现场,李晶华作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政策”报告,中广核总经理助理、阳江核电董事长杨卡林作了“发展生态核电”主题宣讲。
  • “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主题科普宣传活动
2017年5月30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中国能源研究会为配合宣传“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在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珠海、哈尔滨、拉萨等全国23个省区的35个城市,设定了41个宣传点,开展“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主题科普宣传活动。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标识标识
中国能源研究会的形象标识是由研究会英文名缩写字母和中文名以及火焰形象组成的图案。中国能源研究会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联繫能源科技工作者的纽带,是发展中国能源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精神文化

中国能源研究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广大从事能源科学技术的科技工作者,积极促进能源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能源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能源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国家、地区、部门制定能源政策、能源规划和能源法规提供科学的方法和依据,努力做好决策谘询工作,为提高能源科学技术水平和能源管理水平,促进中国能源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能源研究会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提倡改革、创新、求实和协作的精神,发挥多学科、综合性的优势,充分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讲究工作效率与方法,使会员为中国能源事业的兴旺发达而努力工作。

现任领导

中国能源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
顾问:黄毅诚、史大桢、柴松岳、张国宝
理事长:吴新雄
常务副理事长:史玉波、周大地
副理事长:于崇德、王敏、王禹民、田会、李东、李辉、李庆奎、杨长利、吴吟、吴伟章、沙先华、张伟、陆启洲、陈进行、陈建华、祖斌、胡敏、贺锡强、高嵩、曹培玺、曹耀峰、喻宝才、谭建生
特邀副理事长:丁民丞、于新阳、石定环、朱永芃、李晶华、钟俊、洪礼和、韩水、傅成玉
秘书长:郑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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