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下矿
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在现阶段即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能被人类开发利用的物质,可能是固体、液体和气体。
中文名称 | 地下矿 |
英文名称 | [underground] mine |
定 义 | 地下开採的矿山。 |
套用学科 | 煤炭科技(一级学科),煤炭科技总论(二级学科) |
地下矿产资源,有多种使用价值:可作为工业原料,冶炼加工成各种製品;可作为能源原料,提供动力;可作为天然建筑材料,直接用于建筑;一些贵重金属和宝石可加工成高级饰品等等。与其他产品不同,矿产品属初级产品,其原材料来自地下的矿产资源,在进行矿产品生产之前,需要先对可能的成矿地区进行地质调查、普查及勘探,在经过了普查、详查和精查之后,才能进行矿井设计和矿产品的生产。在矿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会伴随着对地下水系、上覆岩层、地表土地及其植被的破坏,同时其产生的废气、废渣和废水还会对大气、土地及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