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
主要职责职能简介:
(1)在天元区党委、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2)参与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前期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用地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办出让的前期工作;负责辖区记忆体量建设用地动态监测工作;参与基準地价修订;参与辖区内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原批准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审查,负责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或连同房屋出租的审核报批,收取土地收益金。
(3)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所负责辖区内的储备土地选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工作;负责与区直部门、各办事处、村等有关的基础资料以及土地权属调查等其他基础资料的组织;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土地报批资料进行汇总;协调所在区人民政府按时完成储备土地的征地拆迁并及时交地。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
- 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韶山东路199号
- 负 责 人:蔡 勇
- 邮政编码:412007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
负 责 人:蔡 勇
机构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韶山东路199号
邮政编码:412007
职能简介
(1)在天元区党委、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2)参与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前期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用地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办出让的前期工作;负责辖区记忆体量建设用地动态监测工作;参与基準地价修订;参与辖区内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原批准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审查,负责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或连同房屋出租的审核报批,收取土地收益金。
(3)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所负责辖区内的储备土地选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工作;负责与区直部门、各办事处、村等有关的基础资料以及土地权属调查等其他基础资料的组织;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土地报批资料进行汇总;协调所在区人民政府按时完成储备土地的征地拆迁并及时交地。
(4)负责辖区内株洲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外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
(5)对辖区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全程管理。参与辖区内建设用地项目选址、预审;承担辖区内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的组织与上报;协助市局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负责辖区临时用地的选址与报批,承担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收缴、管理与复垦任务。
(6)参与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前期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用地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办出让的前期工作;负责辖区记忆体量建设用地动态监测工作;参与基準地价修订;参与辖区内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原批准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审查,负责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或连同房屋出租的审核报批,收取土地收益金。
(7)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8)组织区内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对区内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依法进行监管。对区内地质勘查项目探矿权年检进行初审。负责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协助市局对区内探矿权进行实地核查。协助市局对拟出让矿业权的实地踏勘工作。
(9)负责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级发放採矿许可证的年检工作。负责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开发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内矿山企业采、选、冶的监管与“三率”的考核。负责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实施监管工作。负责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区内发证矿山採矿权划定範围、採矿权新立、採矿权延续、採矿权变更、採矿权转让、採矿权注销、採矿权闭坑的初审工作。协助区内部、省级发放採矿证年检的初审与现场检查。协助编制与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
(10)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现场踏勘,地质环境工作的统计报表填报,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
(12)负责分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市局做好人事、劳资及有关社会性工作。在市局的指导与监督下,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股级干部的任免和一般干部、工人的定岗,报市局政工科备案;提出编制、人员需求计画,报市局统一调配、管理。
(13)完成天元区党委、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14)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宣传和贯彻落实;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用地,非法测绘、破坏测量标誌,无证开採、超深越界、乱采滥挖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协助市执法监察支队查处大案要案:协助市局完成本级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应诉工作。(9)负责辖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申报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理和农业区划有关工作;参与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核;负责本辖区测量标誌的管理和维护。
(15)负责辖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申报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理和农业区划有关工作;参与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核;负责本辖区测量标誌的管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