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娄星分局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娄星分局组建于2004年 11 月,是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娄星区範围内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建设用地股、地籍管理股、规划股、法规监察股、矿产资源管理股、财务股),2个二级机构(矿产资源补偿费徵收办公室、地质监测站)。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娄星分局
主要职能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受市局委託,承担行政辖区内以下职能:
1、负责辖区内村民个人建房的用地的管理,负责辖区内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其权利和义务与县市局一样。
2、受市局委託,负责娄星区乡(镇、办)临时用地的管理(由市局建设用地科负责指导规範),其权利和义务与县(市)局一样。
3、查处辖区内个人及乡镇企业违法用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代表市局下达处罚决定。
4、负责辖区内个人建房发证(只到市局盖章,发证工作及档案资料整理由分局负担);负责农村个人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
5、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其权利和义务与县市局一样。
6、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徵收(包括由区计委代收的部分,市纪委代收的部分由市局徵收办徵收)。
7、负责辖区内乡镇国土资源所的管理(城区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的管理如有调整,另定)。
8、分局内设股室负责人及乡镇国土资源所的负责人由分局集体研究决定,报市局人事科备案.
9、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内设七个股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分局的重要档案的起 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来文来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 新闻宣传、信访、纪检监察、人事、教育、保密、接待、计生、综治维稳、工青妇、机关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刘爱莲
(2)建设用地股
负责辖区个人建房用地审(报)批及临时用地、延期用地审(报)批和管理;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画的执行,协调搞好辖区内征地拆迁事务。
负责人:李红元
(3)地籍管理股
组织实施辖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组织实施辖区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权属争议调处和权属管理;负责辖区建设用地地类、权属、面积的确认,承担辖区农村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及维护。
负责人:陈永军
(4)规划股
负责制定、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国土资源;协助市局对辖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跟蹤管理;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规定和方案;承办辖区内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负责人:肖 明
(5)法规监察股
依法对辖区内的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开採实行监督检查,根据市局授权查处违法案件,规範国土资源使用行为,维护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权威。
负责人:吴梓述
(6)矿产资源管理股
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储量、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搞好地质矿产资源日常管理;根据市局授权,承办辖区矿业权审查报批、有偿取得和登记发证工作。
负责人:陈定明
(7)财务股
负责财务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和财务制度的拟定、完善和实施,负责分局机关、工会、环监站、国土资源所的财务会计工作,严格按刚性标準收取土地、矿产有关规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负责人:周育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