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国土资源局
繁峙县国土资源局是繁峙县政府下属部门,受繁峙县政府和忻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双重领导。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繁峙县国土资源局
- 地点:繁峙县
- 类型:政府部门
- 内设机构:办公室等
部门简介
繁峙县国土资源局隶属于山西省繁峙县人民政府,是其下辖的一个局级单位。
职能职权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参与全县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
(二)承担规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规划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起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相关的规範性档案。研究拟定全县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
(四)承担最佳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县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画、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参与上报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全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建立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信息系统,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规範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和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七)承担及时準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和土地动态监测。
(八)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土地开发利用标準;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全县基準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监督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负责县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工作。
(九)承担规範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全县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範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负责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参与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勘查成果。
(十二)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蹟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採和污染。
(十三)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责任。指导全县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四)依法徵收资源收益,规範、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
(十五)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画;参与省厅、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套用。
(十六)负责监督检查测绘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县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使用测绘基準和测绘系统、执行测绘技术规範和标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管本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房产测绘、矿山测量、重大工程项目测绘、测绘市场、地图市场和测绘成果;负责监管和保护本县範围内的测量标誌;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管理的有关工作。(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档案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接待、资产管理;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调查研究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青、妇和计画生育工作。
2、规划股
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导、审核、监督、管理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耕地保护股
负责农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和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实施开垦耕地计画,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定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规定;承办报市、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农地转用、征、占地批件的审查、报批;负责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负责非农业建设用地及农地转用的审批;负责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方案的报批与管理。
4、地籍股
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的统一管理,组织开展地籍调查和变更登记、土地发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书年检工作;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工作,负责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5、矿产资源储量股
负责地质勘查资料的汇交管理;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审批确认矿产资源储量;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负责採矿权的报批、登记和转让;依法划定矿区範围,负责报批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归口管理矿业权评估机构,确认採矿权评估结果。
6、地质勘查环境股
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负责地质环境监测网站的统一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全县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审查报批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等地质遗蹟;负责探矿权的审查报批,对矿产资源勘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7、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资料库的建设、管理工作,为国土资源数位化、行政管理信息化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领导成员分工
梁栋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王东流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人事教育、后勤保障和机关安全应急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交易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地籍股、耕保股、信息中心、档案室、储量股、开发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整理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务视窗)、土地收储中心。
李建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局纪检组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
段丽芳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鈎。协助局长分管规划股、利用股。
张慧国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综改试验、矿业用地改革、调控监测、政策法规以及行政複议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建审股。
杨万元副主任科员
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打击非法违法採矿以及相关的安全、应急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统筹协调土地督察工作。
韩拥军副主任科员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协助局长分管测绘中心、地环股、地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