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市局机关内设16个科室,下设稽查局、直属徵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3个直属(派出)机构,现辖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周村区、高新区6个分局和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局。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122人,担负着全市8万余户纳税户的税收征管任务。
2018年7月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标誌着原淄博市国家税务局、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淄博市地方税务局
- 成立时间:1994年9月
- 现有干部职工:1122人
- 性质:政府机关
机构简介
近年来,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全国税收管理员抽考中,取得了全国地税系统第一名的好成绩。市局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所辖 9个区县局全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市局连续十二年在全省地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连年在全市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
历史沿革
1994年9月,淄博市税务局随税制改革机构分设为淄博市国家税务局与淄博市地方税务局。9月10日,中共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立。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政工科、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地方税管理科、计画会计科、徵收管理科、装具票证管理科;9月28日,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成立,副县级建制;10月21日,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徵收分局成立,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
发展历程

1996年12月,机构改革,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设立八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税收管理三科、徵收管理科、计画财务科、装备票证管理科、人事教育科。
1997年2月,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徵收分局成立。
1998年5月,适应全市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地方税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分级管理,保留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徵收分局,新设齐鲁石化、博山、淄川、周村分局,负责所在区的市属及部分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地方税收。7月,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改名为稽查局。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全省地方税务机关实行"上级地税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管理、以上级地税部门垂直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税收管理三科、徵收管理科、计画财务科、装备票证科、人事教育科8个职能科室;下辖直属徵收分局、涉外徵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博山分局、淄川分局、周村分局、稽查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处、培训中心、鲁中会计师事务所10个直属单位和张店区局、淄川区局、博山区局、临淄区局、周村区局、开发区分局、桓台县局、沂源县局、高青县局9个区县局。
2001年,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税收管理三科、徵收管理科、计画财务科、票证装备科、人事教育科8个职能科室;下辖直属徵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稽查局、博山分局、淄川分局、周村分局、涉外分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处、培训中心9个直属单位和张店区局、淄川区局、博山区局、临淄区局、周村区局、开发区分局、桓台县局、沂源县局、高青县局9个区县局。
2002年9月,按照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机构改革的要求,重新进行了机构设定。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收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计画统计科、财务装备科、组织人事科、政治工作科(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监察室9个科室。市局直辖直属徵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和涉外分局6个徵收分局及1个稽查局;下辖张店、临淄、淄川、博山、周村、高新区6个区分局和桓台、沂源、高青3个县局。
2004年7月,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档案精神,市局设立信息中心(挂地税纳税服务中心牌子)作为事业单位。
组织框架
市局科室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国际税务管理科、徵收管理科、税源和数据管理中心、计画统计科、财务装备科、组织人事科、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监察室、巡视办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
直属派出机构 稽查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直属徵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
区县地税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川分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博山分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临淄分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周村分局
桓台县地方税务局
沂源县地方税务局
高青县地方税务局
现任领导
宓东生(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张在峰(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赵德森(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司平(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长亮(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永祥(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闻其和(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牛震(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娄建(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杜镇(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杜元童(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刘后奋(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範性档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动态
桓台县地税局在税收专项检查中推行阳光稽查,着力构筑执法权力监控的三道“防线”。
一是廉政防“疫”。该局在国家税收政策和稽查业务的同时,《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突出抓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忧患意识、和谐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过程防“微”。该局从小事抓起,从细微处着手,严格落实《稽查局工作制度》和《廉政建设意见反馈卡制度》,对每个执法细节进行全过程监控,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依照法定许可权程式实施检查,有效防範执法风险。
三是监察防“空”。该局充分发挥监察效能,实行案件抽複查制度、违规违纪追究制度,建立起前有“过程扫描”,后有“监察哨所”的廉政防範体系,确保把每一个案件办得公开公正、办成铁案。
获得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