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徵收管理站 泉州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徵收管理站是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150号令和省政府22号令的有关矿产资源补偿费徵收管理规定。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县属国有三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徵收工作。3、检查、监督指导各县(市、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管工作。4、负责全市和市本级矿产资源补偿费会计报表的编报汇总、上报工作。5、对矿山企业申请补偿费减免报告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