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江市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吴江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江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7号)的规定,吴江市农业委员会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拟订种植业、林业、园艺业、畜牧业、水产业和农业机械化(以下简称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经批准组织实施。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吴江市农业委员会
- 主要职责:研究拟订种植业
- 释义:政府部门
- 国家:中国
主要职责
2、组织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林牧副渔业和农机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3、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市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科技示範和推广工作,提出阶段性技术措施,做好动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承担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补贴,协调推进农业保险。4、负责指导农林信息体系建设,收集和发布农业最新发展动态;参与协调农产品市场供应和市场体系建设。5、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标準;组织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申报;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指导实施名特优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和新品种的引进保护工作;负责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含渔药、蚕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机主机、配件质量的监督管理。6、负责制定全市农业的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管理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等项目的申报及实施;负责农业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农委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务工作;组织、承办和协调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文秘、保密、机要、档案、信访、督办、党务信息工作;负责“两会”提案和议案的办理工作;拟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
组织人事科
按照干部管理许可权,承办农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考核、任免调配、毕业生招考录用、机构编制、职工劳动工资、奖金福利及统计工作;参与并承办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工作等级考核、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工作;保管人事档案;负责系统评优和劳模评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计画财务科
研究制定本系统财务预算管理指导意见;负责编报农委行政综合预算和决算,承办农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农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採购工作的协调和联络;负责全市农业系统项目资金的计画、管理与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指导本系统直属事业单位的经济协作,发展项目、基本建设投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及财务档案管理。
科技教育科
挂“信息科”牌子,研究拟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承办科教兴农战略实施工作;负责农业“四新”技术的推广宣传和农业科普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及技术专利的管理;组织指导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科技项目的攻关、技术开发与科技入户工作;负责农技人员和农民培训的组织协调,承办各类证书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本系统学会、协会和农广校、农干校、农机校建设;负责农业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市场信息的收集及综合分析;负责农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分析总结,起草综合性报告和调查研究报告,总结和宣传各类典型;负责指导全市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业最新技术动态和各类农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及其生产资料等市场供求信息,积极引导农民搞好产业结构调整。
政策法规科
挂“行政服务科”牌子。负责本系统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规範性档案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修改审核意见;承办本系统行政複议和案件的听证工作;授权承办法律、法规赋予农委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授权受理市森林植物检疫站、市植保植检站、市畜牧兽医站、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渔政站、市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现场勘察等服务工作。
农林科
挂“现代农业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全市农、林、牧、副和农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林、牧、副业生产;指导拟订农机新产品、新技术试验及示範推广计画;负责全市农业系统除渔业外所有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掌握农村动态及农业综合生产情况,积极引导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化经营;组织实施农业补贴,协调推进农业保险;指导现代农业、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等重点技术项目实施及农业现代化示範园区建设;负责全市粮油、林果、蔬菜、蚕桑、畜禽等产业生产情况的收集与统计,了解掌握受灾情况,并提出抗灾防灾措施。
渔业科
负责拟订全市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研究并组织实施渔业发展的区域布局规划;负责全市渔业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掌握渔业动态和市场供求情况,积极引导水产品结构最佳化,指导高效渔业发展;负责全市渔业生产情况的收集与统计,了解掌握渔业受灾情况,并提出抗灾防灾措施。
农业环境与产品安全监督科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的拟订;协调指导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控与治理,组织开展农业生产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建设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申报;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指导实施名特优农产品的原产地保护和新品种的引进保护;协调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
农业资源开发科
挂“外向农业科”牌子。指导编制、筛选、评估、申报农业资源开发和对外招商项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系统涉外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承担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对外招商项目的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承办和指导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参与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农博会、农交会,负责承办市级农产品展示展销与名特优农产品推介活动。
直属机构
吴江市畜牧兽医站。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拟订全市畜禽生产规划,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监控,促进畜禽生产发展;(2)提供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推广畜禽新品种,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培训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和养殖户;(3)做好本地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搞好畜禽品种改良;(4)指导镇畜牧兽医站开展业务工作;(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在全市範围内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查处各类违法事件,负责对全市动物和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核发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证;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诊断和上报,并组织扑灭疫情,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6)根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承担全市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7)根据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承担全市种畜禽生产和经营的监督管理,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种畜禽合格证》;(8)根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承担本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畜禽品种改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良种猪供精,畜禽粪便处理和生态养殖技术指导。
吴江市林业指导站。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审批林木採伐更新手续、核发林木採伐许可证、办理林木(包括加工品)运输证明。(2)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进行森林植物病虫害防治。(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进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4)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开展植物检疫工作,并负责核发植物检疫证和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林木林地管理、林木种子管理,对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和经营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实施林政处罚。(6)林果花新品种引进、新技术研究、推广等。
吴江市农林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依据《农业法》、《农技推广法》,依法负责对本区域内有关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市农林局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依据《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对农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市农林局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3)依据《林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会同林业站,依法对林业生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市农林局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4)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会同畜牧兽医部门,依法对畜牧和饲料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市农林局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5)依据《农业机械促进法》,会同农机管理部门,依法对农机生产、作业等方面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市农林局查处违法行为。
吴江市植保植检站。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植物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组织制订本地区农林综合植保工作的长远规划和计画,并负责检查实施;(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负责本地区的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4)掌握本地区主要作物(包括粮棉油、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病虫害基本规律,负责本地区农业生产中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农药使用技术的监督和管理工作;(6)负责组织对植保技术推广中技术项目的协作攻关;组织实施植保新技术和新农药、新药械及其使用技术的试验、示範与推广。(7)负责组织植保试验示範和技术推广的网路建设;组织和承担植保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吴江市农业机械化服务站: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负责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负责制定全市农机化发展规划,指导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3)负责全市农机具管理;(4)负责全市农机服务、维修及销售行业管理、网路建设及市场整顿;(5)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机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农用油料需求预测和农用柴油市场的监督和协调工作;负责防灾抗灾农机用油计画的申报、分配和监督;参与和组织农业的抗灾救灾工作;(7)负责全市农机化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吴江市农业机械监理所。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2)负责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安全技术检验、考试考核、核发统一的牌证工作;(3)参与新型、改型、改装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的审核和安全鉴定;(4)负责在田间、场院和乡以下道路停放或作业过程中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纠正查处违章行为;(5)负责上报和处理农业机械事故;(6)按国家规定收取和管理农业机械监理费;(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负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发全国统一的道路行驶牌证、驾驶证、检审验等项工作。
吴江市种子站。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协助市农林局核发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2)协助市农林局核发经营常规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3)协助市农林局对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4)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和种子质量安全;(5)种质资源保护;(6)进行品种试验、示範,发布推广品种名录。
吴江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单位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负责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制订粮油作物无公害栽培技术规程和标準;(2)负责粮油新品种的示範推广,制订粮油作物品种布局,加快粮油高产优质新品种的推广套用;(3)负责粮油新技术的示範推广,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套用;(4)参与农业生产布局规划及发展计画制订;(5)负责新农机与新农艺配套技术示範推广,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6)负责蔬菜、小副业技术指导;(7)协调与工商、技督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8)参与制订蔬菜副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规划;(9)组织实施市属蔬菜基地的规划、开发、建设和保护;(10)掌握市区蔬菜副食品的市场供求状况,採取措施保障市场供应。
吴江市蚕桑指导站。单位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第68号令《蚕种管理办法》,加强蚕种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蚕农利益,严格控制外来蚕种的侵入;(2)制订全市蚕茧生产任务、规划,负责全市蚕种的催青、发放及微粒子病检测和管理措施的落实;(3)实施标準化栽桑、养蚕,制订桑、蚕地方标準;(4)负责新技术推广、培训、指导、科技创新,优良桑、蚕品种改革;(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茧丝质量监督工作,实施鲜茧、乾茧、生丝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在鲜茧收购期间对各茧站的收烘质量进行督查,努力提高生丝产品质量水平;(6)负责茧丝行情的收集及茧价政策的宣传。
吴江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单位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参与制订农业机械推广计画并组织实施;(2)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机械进行试验、考核、示範;(3)提供农业机械技术、信息服务;(4)传授农业机械新技术;(5)指导下级农业机械推广机构、民众性科技组织、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农业机械推广活动。
吴江市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单位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质量管理、化肥质量监督管理;(2)负责全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及其评价、开发与套用,建立基本农田地力监测网路,土壤肥力动态监测资料库与耕地质量档案,定期公布地力变化情况,对土壤改良进行技术指导;(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範和推广及主要农作物施肥技术指导;(4)发布土壤肥料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劳动者提供土肥技术指导。
吴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承担省、市、县三级农业行政部门和科研单位下达的科研任务。(2)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筛选、试验、示範、推广套用,提供科学依据。(3)根据本地区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针对农业生产上的突出问题和技术性难题,开展专题立项,进行技术研究。(4)为本地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谘询服务。(5)有针对性开展农业新技术教育培训。
吴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单位性质: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準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农业标準化管理与推进实施;(2)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申报、管理工作,名特优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登记、申报认证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国家、省级、苏州市级名牌农产品的申报;(3)负责监督和管理本地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誌的使用,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督与管理工作;(4)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中投入品等环节的监管,开展安全质量例行抽检;(5)承担本地区及外地的初级农产品安全检测,发布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6)承担农业部门或有关部门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7)开展有关产品质量的委託检验服务。
吴江市松陵动物防疫站。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承担所在镇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工作;(2)负责实施所在镇动物的强制免疫、基础免疫、产地检疫及生猪屠宰检疫、畜禽生产普查等工作;(3)协助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及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技术仲裁等执法工作;(4)承担所在镇动物饲养及疫病防治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
吴江市同里动物防疫站。单位性质: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承担所在镇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工作;(2)负责实施所在镇动物的强制免疫和基础免疫、产地检疫及生猪屠宰检疫、畜禽生产普查等工作;(3)协助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及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技术仲裁等执法工作;(4)承担所在镇动物饲养及疫病防治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
吴江市汾湖动物防疫站。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 单位。主要职能:(1)承担所在镇动物 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工作;(2)负责实施所在镇动物的强制 免疫、基础免疫、产地检疫及生猪屠宰检疫、畜禽生产普查等工作;(3)协助市动物卫生 监督所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及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技术仲裁等执法工作;(4)承担所在镇动物饲养及疫病 防治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
吴江市平望动物防疫站。单位性质: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承担所在镇动物疫 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工作;(2)负 责实施所在镇动物的强制免疫、基础免疫、产地检疫及生猪屠宰检疫、畜禽生产普查等工作;(3)协助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实施动物防 疫条件审核、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及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技术仲裁等执法工作;(4)承担所在镇动物饲养及疫病防治 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