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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08号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经第三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以及为期60日公示,并经主任委员会会议审核同意,决定停止推广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新优赣22、强盛1号、新陆中20号、豫豆19号等93个稻、玉米、棉花、大豆品种,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经营、推广。
附属档案:第九批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
农业部
2015年1月19日
附属档案:退出品种公告第220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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