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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儁

杨一儁

杨一儁(?-?),四川省顺庆府邻水县人,天启丁卯科举人,崇祯元年戊辰进士,崇祯二年(1629年)任湖广承天府景陵县知县,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湖广乡试主考,监察御史、巡按直隶、河南,巡视七省漕务,崇祯十一年,浚镇江府漕渠、太仓州湖川塘、顺天巡抚。明福王时起复为监察御史。

基本介绍

  • 本名:杨一儁
  • 所处时代:明
  • 民族族群:汉人
  • :又起
  • :五华

人物介绍

杨一儁(?-?),四川省顺庆府邻水县人,天启丁卯科举人,崇祯元年戊辰进士,崇祯二年(1629年)任湖广承天府景陵县知县,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湖广乡试主考,监察御史、巡按直隶、河南,巡视七省漕务,崇祯十一年,浚镇江府漕渠、太仓州湖川塘、顺天巡抚。明福王时起复为监察御史。
其父杨芳春,生员,天性孝友,立品端方,生平嗜学不厌,慱极羣书,曲成后学,以其贵勑赠文林郎湖广景陵县知县,母胡氏封太孺人,崇祯五年崇祀乡贤。
邻水县城内前街原有为其所立之“天畿⾘史七藩总宪坊”。

史书记载

1 《吴中水利全书》:十一年,张国维、王志举、杨一儁,曾化龙浚镇江府漕渠、太仓州湖川塘。
2 《明史》孙传庭传:传庭愠,引疾乞休。嗣昌又劾其託疾,非真聋。帝遂发怒,斥为民,下巡抚杨一儁覈真伪。一儁奏言:「真聋,非託疾。」幷下一儁狱。
3 李清《南渡录》:崇祯十七年八月辛巳(1644年9月26日),改补李模、张煊、李长春、杨一儁为河南等道御史。模以巡方劾监臣谪,煊以会推房可壮等,一儁以复奏孙传庭重听,俱戍。长春以谳杨时化、乔淳事(崇祯初年杨时化弹劾高平县知县乔淳案),由辟改戍。后煊降北,仍为御史
4 道光十五年《邻水县誌》 卷之五 第9页封赠,第18页诰敕「封赠杨一儁之父母」
5 乾隆《邻水县誌》卷之三第4页
6 康熙《景陵县誌》卷之九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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