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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徵範围的通知

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徵範围的通知

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徵範围的通知

《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徵範围的通知》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4月20日印发的政策法规。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徵範围的通知
  • 发布机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16年4月20日
  • 实施日期: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政策全文

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徵範围的通知
财税[2016]42号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画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6]20号),现将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徵範围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徵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徵範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具体收费项目见附属档案。
二、扩大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徵範围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有关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财政、价格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免徵相关收费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五、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4月20日
附属档案
扩大免徵範围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农业部门
1、国内植物检疫费
2、新兽药审批费
3、《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4、《兽药典》、《兽药规範》和兽药专业标準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5、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6、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7、拖拉机行驶证费
8、拖拉机登记证费
9、拖拉机驾驶证费
10、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1、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12、社会公用计量标準证书费
13、标準物质定级证书费
1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1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1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17、计量授权考核费
林业部门
18、林权勘测费

内容解读

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徵範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徵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徵範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业内专家表示,随着供给侧改革逐步深入,全面取消行政性收费的时机确已成熟,而推进结构性减税、降低社会保险率也是下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应关注的重点。
具体来看,这18项免徵的行政事业收费涵盖农业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林业三个部门。其中,农业部门免徵11项收费,包括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免徵6项收费,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準证书费、标準物质定级证书费等;林业部门免徵林权勘测费。财政部同时在《通知》中强调,各级财政、价格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免徵相关收费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而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抬头,各类行政费用给企业带来的负担逐渐加重,呼吁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因而在2014年底,财政部正式发文,对小微企业免徵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随后在去年10月,财政部又发布了《关于取消和暂停徵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徵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曾提出採取三项举措降低企业税负,其中之一正是将上述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徵範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表示,降低企业成本将是近期供给侧改革的重点任务,而在企业除税收以外的各种成本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是大头,全面取消行政性收费的时机确实已经成熟。
另有专家指出,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还应继续推进“营改增”等大规模结构性减税,同时调低社会保险费,进一步清理规範中介服务,真正实现政府简政放权,企业负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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