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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第一届校友会

合肥学院第一届校友会

合肥学院第一届校友会

合肥学院第一届校友会宗旨是: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继承和弘扬合肥学院及其前身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和合肥师範学校的优良传统,团结和联络海内外校友,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繫,增进情谊,开展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交流活动,鼓励校友在各自的事业中开拓创新,共同为母校的繁荣与发展,为祖国的富强与进步贡献力量。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合肥学院第一届校友会
  • 外文名:Alumni Association of Hefei University
  • 会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学院
  • 邮政编码:230601

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合肥学院校友会”,英文译名:Alumni Association of Hefei University。
第二条:本会的会址设在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学院办公所在地。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58号,邮政编码:230601。

第二章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範围是:
(一)开展校友联谊活动,加强与校友的联繫,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发挥校友力量,促进母校发展,为母校的办学、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组织开展校友之间的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学术交流与协作,支持和服务各地校友的事业发展;
(三)维护本会和广大校友的合法权益,组织各地校友分会配合母校做好相关工作,扩大母校在海内外的影响;
(四)加强校友信息交流,蒐集、整理校友名录和校史资料,建立校友档案,编印出版校友名录和有关校史资料等书刊;
(五)出版《合肥学院校友通讯》,交流信息,及时向校友介绍母校发展状况和校友会工作情况,反映各地校友及校友分会动态;
(六)举办有利于祖国、有益于社会、有功于母校、有助于校友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七)对各地合肥学院校友分会工作进行指导、评估和奖励。
(八)积极动员和倡导国内外的校友为母校的建设与发展引进人才、筹措资金。
(九)为各地校友到母校开展合作及参观、访友牵线搭桥,提供方便。
(十)建立与兄弟院校校友总会之间的联繫,互通情报、交流经验。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本会的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本人为合肥学院校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合肥学院校友:
1、凡曾在合肥学院、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和合肥师範学校等院校及其附属单位学习过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培训生、夜大生、函授生、自学考试生、外国留学生以及获得合肥学院学位证书的其他学生等;
2、曾在合肥学院、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和合肥师範学校等院校以及附属单位任教、任职过的人员;
3、合肥学院授予和聘请的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
4、目前在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5、凡虽非合肥学院校友,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合肥学院关係密切,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和校友会的工作做出过较大贡献的人士,若本人自愿履行校友义务,经本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报常务理事会备案,可授予合肥学院名誉校友称谓,享受校友的一切权利。
(四)各地校友组织可作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和批评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权力;
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协助本会筹集校友基金;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宣传母校的历史和发展成就,维护母校声誉,支持母校事业,促进母校发展。
第九条:本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第十一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听取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重大问题和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是执行机构,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等;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画和重要会务问题,提出下届理事会建议名单;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1-2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均可召开临时会议或採用通迅的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本会每届设理事若干名,均由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中以协商方式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由理事会推选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总理会务;推选秘书长一人,协助正副会长处理日常事务;推选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并分工负责本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决定有关问题;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档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根据会务工作需要,内设办公室,作为理事会工作机构,办公室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二十三条:总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总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画;
(二)协调各分会(联谊会)开展工作;
(三)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会负责人人选;
(四)选配工作人员若干人,负责本会的内部联络、各工作部门间的协调和文书处理、印鉴管理、财务收支及其他综合性工作。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本会资产为公有资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校友捐助及开展科技合作、科技服务取得的效益(含分会)。
(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海内外有识之士的捐赠;
(二)学院划拨专项经费;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範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範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七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準确。

第六章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修改,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校友会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组织机构

一、荣誉会长:(2人)
杨承宗、 郑 锐
二、名誉会长:(1人)
陶登松
三、顾问:(7人)
杜昌寿、 杨思松、 林存安、 储昭平、 谢 刚 、卞国福、 李培垣
四、会长:(1人)
蔡敬民
五、副会长:(16人)
丁 明、 方学军、 王 甄 、刘 健、 张力量、 李 中、
李行进 、陈 平、 陈 啸、 郑大明 、郑永红 、徐 建、
徐致平、 耿学梅、 储祥好、 董 斌
六、理事:(55人)
丁 俊、卜华松、毛建平、王予安、王雪梅、田品勇、
刘 清、刘 剑、刘德武、 孙江陵、 孙建安、 朱永仁、
阮厚广、 何 俊、 何世昆、 吴 刚、 吴 克、 吴 婷 、
吴庆防、 宋红阳、 张 清、 张 蕾、 张光萍、 张宇建、
张守凤、 张和平、 李 殊、 李 斌、 李今是、 李仲生、
李铁君、 汪 昱、 邵一江、 周学锋、 林 洋、 林 钢、
林晓炼、 姚 远 、姚吉祥、 姜昌根、 査 凯、 胡守祝、
胡成玉 、胡明文 、费广华、 赵诚惠 、徐江安、 徐静平
郭苏梅 、高 俊、 崔国庆、 菅 青、 黄河清、 潘 峰、
戴晓慧
七、秘书长:(1人)
张宇建
八、副秘书长:(3人)
林 钢、周学锋、刘德武

成员资料

荣誉会长

杨承宗

原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合肥联合大学首任校长、合肥学院名誉院长
郑 锐

原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合肥市委书记、合肥联合大学第一任董事长

名誉会长

陶登松

中国共产党合肥学院委员会书记

校友会顾问

卞国福

中共原安徽省人大常委、原安徽省省总工会主席、原文化厅厅长
合肥师範学校55级普师专业
李培垣

中共原合肥市政协主席
合肥师範学校55级普师专业
杜昌寿

中共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合肥教育学院85级中文专业
杨思松

中共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林存安

中共合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合肥师範学校
储昭平

中共合肥市政协副主席
合肥师範学校72级中文专业
谢 刚

中共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合肥师範学校79级中文专业

会长

蔡敬民

合肥学院院长
合肥联合大学80级微生物专业

副会长

丁明

合肥学院副院长
合肥联合大学81级环境监测专业
方学军

安徽省地税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合肥联合大学82级历史教育专业
王甄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合肥联合大学81级新闻专业
刘健

安徽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
合肥联合大学80级标準化专业
张力量

安徽省第二巡视组副组长
合肥联合大学80级统计专业
李中

安徽省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合肥师範学校84级普师专业
李行进

安徽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合肥联合大学81级套用统计专业
陈平

安徽省总工会副主席
合肥联合大学81级中文专业
陈啸

合肥学院副院长
安徽师範大学物理专业
郑大明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
合肥教育学院82级历史教育专业
郑永红

合肥学院副院长
安徽师範大学数学专业
徐健

中共池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合肥联合大学81级环境监测专业
徐致平

安徽省高等法院政治部主任
合肥联合大学82级中文专业
储祥好

青海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合肥教育学院82级历史教育专业
耿学梅

安徽省工商联副主席、六安市副市长
合肥联合大学83级财会专业
董斌

安徽省武警总队政治部副主任
合肥联合大学84级秘书专业

理事

丁俊(安徽凤阳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等56人

秘书长

张宇建

副秘书长

林钢、周学峰 、刘德武

分会

北京分会、上海分会、深圳分会、韩国分会、德国分会、北美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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