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是为了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结合浙江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徵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组织相应的考试。浙江省高中会考2013年正式结束。以此为基础,2013年浙江省首次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2014年开始,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2017年,外语首次採用“一考两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 外文名:Zhejiang province ordinary high school proficiency test
- 简称: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学考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实行时间:2013年06月
- 考试方式:全科开考
- 考试时间:每年一月、六月各开考一次
背景
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实施细则》等规定的通知(浙教基〔2009〕54号)、《浙江

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浙教基〔2012〕8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召开全省普通高中会考管理经验交流暨2013年1月会考报名工作会议,省教育厅教研室、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缪水娟主任到会讲话,各设区市教育局会考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交流全省各地2012年高中会考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3年全省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科目及安排
学业水平考试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英语听力考试纳入高考技术和英语听力考试,二考合一,考试成绩既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又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第。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实行分卷考试,其中信息技术科目全部实行机考,考试时间40分钟;通用技术科目採用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2013年考试时间安排在9月。2017年后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合卷,皆改为笔试。
从2014年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同时开考,每年寒假、暑假前各开考一次。
从2014年起,高考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与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同步。
学生每门学科可选择参加2次考试,按最高成绩计入档案。允许学生再参加一次未及格科目的考试,作为学业水平考试补考。
从2014年起,高考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与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同步。
学生每门学科可选择参加2次考试,按最高成绩计入档案。允许学生再参加一次未及格科目的考试,作为学业水平考试补考。
受浙江省新高考的影响,从2015学年起考试时间调整为每年的四月以及十月各开考一次。
从2017级高中学生起,学考与选考实行分卷考试;考试安排在每年1月、6月举行。学生在高一第二学期开始到高三第一学期结束时必须参加完成各科目的学考,高一第二学期参加学考科目不多于3门;学考每科一次机会,不合格可继续报考;高三起参加选考科目考试,且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可报考该科目选考。外语“一考两用”,即成绩用于学业水平等级同时用于高考。2015级、2016级学生学考选考办法保持不变。同时,选考科目建立保障机制,其中物理选考保障数量为6.5万,即一旦物理科目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就启动保障机制,以6.5万为基数,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等级赋分。
特色
职能调整
从2013年6月考试开始,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职能由省教育考试院承担;各市、县(市、区)此项考试同步交由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招生和自考机构分设的,具体单位由当地教育局确定。4月中旬前完成职能调整和工作交接。
管理和评定
考试要在标準化考点内进行。确有困难的,经批准,2013年考点可设在基本具备标準化考点条件的学校,即能确保考场、试卷保管室、试卷分发室、考务办公室在组织考试过程的全面监控和全程录像。2014年须达到标準化考点要求,实现与当地考试指挥平台联网。
学业水平考试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设区市负责具体落实,採取“设区市扫描、省统筹设点、分学科集中双评”的网上评卷方式。一门学科的评卷任务由一个评卷点承担,学科评卷组长省统一选派。
高中会考评卷及等第评定按原办法执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按分数结合比例的办法评定。
学业水平考试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设区市负责具体落实,採取“设区市扫描、省统筹设点、分学科集中双评”的网上评卷方式。一门学科的评卷任务由一个评卷点承担,学科评卷组长省统一选派。
高中会考评卷及等第评定按原办法执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按分数结合比例的办法评定。
收费标準
高考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高中会考按原收费标準执行,学业水平考试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準执行。
加强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各部门认真细緻做好各环节交接工作。要切实加强教育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工作任务,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和硬体设施,不断完善标準化考点建设。要切实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工作交接平稳顺利,确保考试实施安全有序。
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按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从2014年考试起,考试标準由省教育考试院会省教研室组织专家,根据国家课程标準和省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制定公布。
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按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从2014年考试起,考试标準由省教育考试院会省教研室组织专家,根据国家课程标準和省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制定公布。
二考合一
为减少大多数高中学生的考试次数,我省将学业水平考试中技术科目(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英语听力考试纳入高考,实行“二考合一”,并于2013年9月份开始实施。考试成绩既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又用于高中学业水平等第评定。
2013年技术科目和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安排在9月,具体时间另行公告。从2014年起,考试时间调整为与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同步。2013年9月和2014年1月两次考试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採取“合卷”与“分卷”两种模式并存:高三学生及有效成绩不足两次的往届生仍採用原先的“合卷”模式,高二、高一学生採用“分卷”模式。在“分卷”模式中,信息技术科目内容全部实行机考,考试时间40分钟;通用技术科目内容全部採用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
2013年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标準化考点进行。新增设的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在施考过程中将全面监控和全程录像,全面实施无线电信号禁止等安全措施。从2014年起,所有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均须达到标準化考点的要求。
保障机制
2017年11月,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今后将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其中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数量为6.5万。即一旦物理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就启动保障机制,以6.5万为基数,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等级赋分。
《意见》表示,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是为了应对在某些科目选考人数出现下降趋势时,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要求和国家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也为考生真正按个人意愿自主选考提供基本保障。而率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则是针对当前学生选考科目实际,引导学生选考物理,确保国家人才培养最基本需求。
历次考试
2013年
2013年6月29日,浙江省正式举行普通高中会考和首次学业水平考试。据统计,6月底全省参加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各约30万人。其中,会考各科目报名总计约90万科次,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报名总计77.8万科次。
作为会考向学业水平考试过渡期,6月底会考继续进行,学业水平考试也首次开考。2013在浙江省就读的高二年级学生(下半年升高三)仍参加会考;高一年级学生(下半年升高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2013年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6月29日开考会考的生物、通用技术、思想政治;6月30日开考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生物、化学;7月1日开考学业水平考试的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其各学科成绩是否合格是高中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
考务日程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日 期 | 落实单位 | 备 注 | |
1 | 报名 | 报名资格审核,集体报名 | 5月23日-5月27日 | 各考生所在学校 | 要求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 |
报名信息汇总,编排试场 | 5月28日-5月30日 | 各市、县教育考试机构 | 设定考点 | ||
2 | 汇总、统计全省报名数据和各市考试所需试卷袋数 | 6月3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 | 各地做好校验工作 | |
3 | 考务培训会 | 待定 | 省教育考试院 | 会议通知另发 | |
4 | 上报应急通讯网路 | 考前一周 | 设区市考试机构 | ||
5 | 列印、发放准考证 | 考前一周 | 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考生所在学校 | ||
6 | 试卷保密室检查 | 考前 |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 採用自查、抽查方式 | |
7 | 落实考前各项準备,培训考务人员、监考教师 | 考前 | 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考点 | ||
8 | 领卷 | 6月27日 | 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 按高考试卷保密要求,各市赴试卷印刷厂接收、押运和保管试卷 | |
9 | 会考 | 生物 | 6月29日8:00—9:30 | 各考点 | 考生入场时间为各科目开考前15分钟,考试开始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
通用技术 | 6月29日10:30—12:00 | ||||
思想政治 | 6月29日14:30—16:00 | ||||
10 | 学业水平考试 | 物理 | 6月30日8:00—9:20 | 各考点 | |
生物 | 6月30日10:00—11:20 | ||||
化学 | 6月30日14:30—15:50 | ||||
历史 | 7月1日8:00—9:20 | ||||
地理 | 7月1日10:00—11:20 | ||||
思想政治 | 7月1日14:30—15:50 | ||||
11 | 回卷 | 7月3日 | 省、市、县教育考试机构 | 会考客观题由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后回至省教育考试院; 学业水平考试由各县教育考试机构回至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 |
12 | 评卷 | 7月20日之前 | 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 ||
13 | 评定等第、发布成绩 | 9月5日(原定7月底) | 省教育院、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
2014.07-2016.07
7月1日 | 7月2日 | 7月3日 |
9:00-10:20 外语 | 9:00-10:50 语文 | 9:00-10:50 数学 |
13:00-14:20 历史 | 13:00-14:20 物理 | 13:00-14:20 思想政治 |
15:10-16:30 地理 | 15:10-16:30 化学 | 15:10-16:30 生物 |
2015.10起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第一天 | 上午 | 历史 | 8:00-9:00 |
物理 | 10:30-11:30 | ||
下午 | 技术 | 13:30-14:30 | |
第二天 | 上午 | 化学 | 8:00-9:00 |
思想政治 | 10:30-11:30 | ||
下午 | 数学 | 13:30-14:50 | |
语文 | 15:50-17:10 | ||
第三天 | 上午 | 地理 | 8:00-9:00 |
生物 | 10:30-11:30 | ||
下午 | 外语(含听力) | 14:00-16:00 |
评价
“改革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学生的课业负担,确实加重了。” (浙江省某校高中层领导对2017年改革前制度评价)
“浙江省对物理学科先行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直切此次改革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 (《中国新闻周刊》评价浙江及新高考第一批试点省市建立选考保障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