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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初创于1989年,其前身为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2001年1月整体变更设立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3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和省政府确认的“五个一批”重点企业,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全国首家荣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医药企业。2000—2008年连续九年名列“浙江省医药工业十强企业”。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创建时间:1989年
  • 前身: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
  • 上市时间:2001年
  • 注册资本:2.99亿
  • 总资产:17亿

公司简介

公司注册资本2.99亿元,总资产17亿元,占地面积80多万平方米,现有员工2800多人,分别在临海、杭州、上海和美国设立分(子)公司11家。
公司主营医药製剂、原料药及中间体,形成了以心血管药物、抗抑郁症和抗病毒药物为主导,做精做细做强,系列化规模化发展的特色明显的产品格局。其中,心血管药物ACE抑制剂类产品在国际上品种最多,产销量最大,技术水平领先,享有“普利专家”之美誉。公司各项管理体制健全,所有产品均已通过国家GMP认证,是国内通过国际药品质量认证最多的企业之一。
2007年6月公司抗爱滋病药物奈韦拉平以零缺陷通过了美国FDA认证,成为中国首家获此认证的製药企业,为华海製剂产品进入欧美高端市场取得了通行证,填补了中国製剂产品出口美国的空白,在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史上树立了一座傲人丰碑。

公司繫于2001年1月19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1]5号文批准,由原浙江华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陈保华、周明华、清华紫光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经典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浙江美阳国际石化医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宁波泰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时惠麟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2月2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2003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500万股A股股票。

上市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Huahai Pharmaceutical Co.,ltd.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法人代表:童建新
证监会行业分类:医药、生物製品
总经理:陈保华
董事会秘书:祝永华
证券事务代表:金敏
注册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镇利庄村
办公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镇经济开发区
证券类别: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03-03-04

经营範围


药品的生产(範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2日);医药中间体製造、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範围不包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的经营项目。)

核心理念

公司始终秉持“品质+创新”的核心理念,以“关爱生命,报效中华”为己任,持续加快产业升级步伐,重点构建原料药和製剂两大产业链、两大研发体系和两大销售体系,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全面融入国际製药产业链,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极具竞争力的製药企业。

业务内容

公司主营医药製剂、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主要产品有心血管药物系列、抗抑郁症和抗病毒药物系列。其中治疗心血管药物ACE抑制剂类产品目前在国际上品种最多,产销量最大,技术水平领先,在国际市场上享有“普利专家”之美誉。同时,华海药业也是全国四家定点生产抗爱滋病药物的企业之一。华海药业始终坚持“品质+创新”的核心理念,围绕医药产业这一中心,持续不断地进行科技投入,以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保证产品品质,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在临海设有省级研发中心,目前已在申报国家级研发中心。同时在上海、美国设立了自己的研髮型分(子)公司,并长期与全国着名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合作。2004年公司获批成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为临海市首家设站单位。 公司十分强调质量、安全和环保工作。公司所有产品均已通过了国内GMP认证,部分产品已通过美国、欧洲、澳大利亚、韩国和丹麦等国家的官方审计和质量认证。2007年公司製剂产品通过美国FDA认证,成为中国第一家製剂通过该认证的製药企业。2005年,公司荣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成为中国首家获此殊荣的医化企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观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观

大事记

1989.01成立“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
1991.12增资并更名为“临海市华海合成化工厂”
1995.07改制并增资为“临海市华海化工有限公司”
1997增资并更名“浙江华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归口医药行业管理
1998在临海市国家级原料药生产基地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临海市华南化工有限公司”
1999.01更名为“浙江华海药业有限公司”
1999.11增资并更名为“浙江华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1.02整体变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02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3.03.04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
2004.04在临海两水成立子公司“临海市华海製药设备有限公司”
2004.06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成立了子公司“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4.06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成立了子公司“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2004.07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2004.10在有“美国药谷”之称的新泽西洲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
2005.01成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川南一分厂”
2005.06成立子公司“上海科胜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致辞

为了成就一番辉煌的事业,我们往往在事业本身以外付出更多。这是我们从多年创业历程中所深刻感悟到的。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一支高素养的团队是华海“报效中华”的事业基础。 走进华海,走近华海人,你将感受到我们这个团队“品质+创新”的精髓所在!

华海荣誉

荣誉 从历年华海获得的荣誉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让人信赖的品牌企业”就是靠各方面实实在在努力打造出来的。
1995年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1995年度企业信用等级AAA级
临海市工商局—重契约守信用单位
1997年
临海市政府——税利上千万元企业
1998年
浙江省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医药工业科技进步特色的企业
浙江省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
1999年
浙江省医药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度浙江省医药工业优秀企业
浙江省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
2000年
浙江省经贸委—二000年度浙江省医药工业二十强企业
全国工商联民营会员企业排序500强
2001年
台州环境保护十佳企业
浙江省经贸委—浙江省工业企业十强
国家外经贸局—国家出口创汇先进乡镇企业
浙江省经贸委—省100个拳头产品骨干企业
卡托普利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依那普利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的证书
2002年
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纳税状元
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全国民营企业500强
浙江省经贸委——二OO一年度浙江省医药工业十强企业
2003年
浙江省财政、环保局—浙江省诚信示範企业
浙江省经贸委—2002年度浙江省医药工业十强企业
中国性病爱滋病防治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浙江省经贸委—2002年度浙江省自营进出口优秀生产企业
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抗爱滋病药品定点生产企业
2003年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千强企业排名第17位
2004年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知名商号
浙江省经贸委—2003度浙江省自营进出口优秀生产企业
浙江省经贸委—2003年度浙江省医药工业十强企业
全国医药企业利润20强企业
浙江省首批绿色企业
浙江省环境保护五星级企业
2003年全国效益十佳企业
2005年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浙江省经贸委—2004年度浙江省医药工业十强企业
2006年
浙江省环境教育生态示範基地
《福布斯》最具竞争力企业
国家火炬计画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浙江省经贸委—2005年度浙江省医药工业十强企业
商标被评为“台州市着名商标”
《福布斯》2006年度“中国潜力100”企业
台州市慈善集体突出贡献奖
台州市首届聚才爱才先进单位
浙江省民众体育先进单位
2004—2006年度重借款契约、守银行信用企业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第一批台州市自主创新试点企业
浙江省第一批守法诚信进出口企业
2007年
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发改委—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範工程
浙江省经贸委—2006年度浙江省医药工业十强企业
《福布斯》“2007中国潜力100”企业
2008年
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浙江省经贸委——二OO七年度浙江省医药工业十强企业
2012年
2012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企业事件

7月29日,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中检出微量N-亚硝基二甲胺(NDMA)杂质有关情况。7月6日,华海药业向国家药监局报告在用于出口的缬沙坦原料药中检出微量N-亚硝基二甲胺(NDMA)杂质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主动向社会披露了相关信息。华海药业在检出该杂质后,立即暂停了所有缬沙坦原料药国内外市场放行和发货,并启动了主动召回的措施。该企业原料药现行工艺分别于2012年、2013年经过了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的认可。截至7月23日,华海药业已完成国内所有原料药召回工作。
7月6日以来,国家药监局与欧洲EMA、美国FDA等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繫,及时关注国际监管机构发布的风险评估公告和动态,同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经研判,根据毒理学数据推算NDMA的每日最大摄入限量为0.1μg,相当于EMA暂定参考限定值0.3ppm(按每日服用320mg缬沙坦计算)。根据上述限定值,对所有国内在产的7家缬沙坦原料药生产企业(含华海药业)进行风险排查,除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NDMA杂质超出限值外,其他国内缬沙坦原料药生产企业NDMA杂质检出值低于限值或者未检出。
国内涉及使用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的共有6家製剂生产企业,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缬沙坦胶囊(国药準字H20103521)尚未出厂,其他5家生产企业的上市产品中NDMA超出限值,分别为重庆康刻尔製药有限公司的缬沙坦氢氯噻嗪胶囊(国药準字H20080097)、海南皇隆製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缬沙坦分散片(国药準字H20050508)、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缬沙坦分散片(国药準字H20061058)、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缬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国药準字H20090262)、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的缬沙坦分散片(国药準字H20090319)。上述5家製剂生产企业已停止使用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按规定召回相关药品。
国家局已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相关製剂生产企业採取召回措施,并在5家生产企业网站公开相关召回信息,包括企业负责召回的联繫电话。为便于公众及时掌握正在使用的缬沙坦药品是否属于召回範围,5家生产企业已与信息技术公司合作,在2018年7月26日22时上线了扫码查询功能,可通过手机APP扫描产品追溯码实现即时查询,具体情况可以通过查询企业网站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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