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一个规划刚要。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地点:浦东新区
- 性质:规划纲要
- 内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促进信息技术套用
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运用新兴信息技术,大力推动政府服务、城市管理、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智慧型化。
(一)以“电子政务”为抓手,推动政府管理与服务模式创新
构建高效、协同、智慧型的电子政府平台,努力实现行政事务线上处理和互动参与。提升基础资料库对电子政务套用的支撑能力。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信息资料库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数据共享和运维机制。完善行政事务线上处理平台。扩大行政审批事项线上处理套用範围,实现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受理及结果查询全覆盖。推进跨部门协调平台集成套用。探索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建设数据交换平台,提供标準化操作环境、咨讯传递、协同环境和网路环境,实现跨部门、跨网路、跨资料库的数据交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电子平台、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平台、资金监管网上运行平台等,在权力运行、网上办事、财政审核、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逐步推进网上公开、网上监督。
(二)以“数字城管”为核心,推动城市管理模式创新
加快建设“数位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区”,推进信息技术在智慧型交通、环境监测、抢险救灾、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普及套用。构筑现代化智慧型交通管理体系。扩大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套用面,建设地面道路智慧型监控系统、交通信号灯SCATS联网工程、动态路径引导系统、公交营运动态发布系统、立体式计程车扬招导航系统、电子交通疏导系统等,构建立体互动、覆盖城郊的智慧型化公共运输体系。建立多元化环境感知与生态循环体系。加强对气象、地质、海塘、水源、大气、噪声、废弃物等城市生态环境指标的实时监测、统一管理、事前预警、紧急回响,基本建成集智慧型感知能力、处置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于一体的新型综合性网路化智慧型环保系统。加快发展智慧型电网、智慧型能源网等资源能源智慧型化工程,合理调配和使用水、电、石油等生活生产必须资源。建立智慧型城市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公安信息通信系统,完善有线电话、无线电台、视频会议、图像联网、110接处警等光缆铺设,建立覆盖全区的智慧型化电子巡逻治安防範平台。
(三)以“智慧型生活”为目标,促进居民生活更舒适便捷
全面推动社会资源数位化进程,实施数字惠民工程,重点加强教育、文化、卫生和社区等领域信息化建设,构建新型社区生活服务平台。到2015年,社会智慧型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施数字教育工程。发挥信息化在教育资源整合、培训渠道拓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积极推动以卫星、电视和网际网路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终身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实施电子医务工程。加大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覆盖面,建立集健康远程教育、医疗线上谘询、医疗健康信息分享、健康SNS(互动)社区系统等四大功能为一体的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实现每户家庭便捷享受健康教育和服务。建设智慧型高效的疾病预防疫情监控系统,自动监测与主动预防流行性疾病。推动智慧型社区、智慧型小区建设。加快建设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智慧型社区。通过图像识别技术和物业配套系统,整合网路、手机、电视、电话等多种服务渠道,发展与实体相结合的新兴社区服务业态,使小区居民能够足不出户享受远程抄表、电子支付、服务预订、老年护理、电视监控、红外报警、网上购物、网路社区等多种舒适、便利的居家生活服务。
第十章 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加强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充分发挥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优势,继续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积极突破制约发展转型的制度瓶颈。同时,以“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为抓手,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努力打造人才高地,为浦东加快发展转型提供智力支持。
一、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全面贯彻国务院“三个着力”的战略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将国际通行做法与实际情况有机结合,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项目导向”的理念,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着力改变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努力突破深层次体制性障碍,进一步发挥对全国改革攻坚的示範引领作用。
(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
建立适应大区域特点、体现轻型化扁平化特徵的新型区域管理体制。最佳化行政管理层级,推进区级层面简政放权。完善“7+1”开发区管理体制,坚持开发主导和充分授权,实现开发区的事开发区办。完善街镇管理体制,通过管理重心下沉和分类指导,强化各镇整合资源、统筹发展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街道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街镇在开发建设新市镇、服务配套主导产业、加强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中的职能作用。
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最佳化审批流程,推进重点领域审批改革,推行编码规範管理和审批标準化改革,积极探索帮办、领办、代办等服务机制,推动以审批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努力建设全国最开放、最透明、最高效的地区。
构建政社互动合作的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小政府、大社会、大服务”的管理模式,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建设行业协会服务基地,吸引国家级、区域级、市级行业协会,以及国际组织或分支机构入驻浦东。探索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有关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转移。探索多元化的民主协商和利益协调机制,强化居委会的功能与作用,健全基层社会调解机制,拓展诉求表达渠道。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準,为企业自主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环境。
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改进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加快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综合预算体系,深化绩效预算改革,全面完成国库单一帐户改革,构建现代预算管理组织架构。推进财政公开透明,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二)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加快形成与服务经济、创新经济、开放经济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建设服务经济制度创新示範区。率先突破制约服务经济发展的税制、管制、信用体系、管理体制等制度性瓶颈,营造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支持商务模式创新,鼓励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从製造业中分离,通过专业化分工提高效率、做大规模、做精品牌。
推进金融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完善陆家嘴金融城管理模式,建成全国金融机构、资金、人才集聚的核心区域和金融产品创新、标準制定、生态环境的先行地区。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健全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探索建立面向长三角的柜檯交易市场,发展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探索建立上海保险交易市场,推动全国性信託登记平台建设,开展房地产投资信託基金等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争取境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研究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体系建设,争取外资机构开展证券经纪、自营等业务试点。
建设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完善国际航运综合发展试验区政策支撑体系,落实营业税优惠、特案船舶减免、离岸金融、启运港退税、第二船籍登记等政策。探索国际航运业务模式创新,探索建立船舶保税登记体系,创新中转集拼监管机制,推动期货保税交割模式试点,探索中资方便旗船沿海乾线重箱捎带业务试点。构建金融支持和促进航运发展的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探索高端装备产业融资担保机制,支持开展船舶融资、航运保险等高端服务。
探索试验自由贸易园区功能。大力推动离岸贸易发展,逐步突破外汇和税收等方面的政策障碍,为区内企业从事离岸金融、离岸贸易创造更为便利的运营环境。探索真正的境内关外政策,试点非保税货物以增值税“不退不征”方式进入保税区运作。进一步完善特殊监管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推动区港联动,创新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等口岸部门的联动监管机制。适应跨国公司整合销售、物流运作、出口分拨等业务需求,积极探索会展、国际分拨、中转等新型贸易通关便利制度。扩大外汇集中收付汇管理和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範围,增强跨国公司订单中心和结算中心功能。
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範区。完善多层次科技投融资体系,建立政府科技投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创新投贷联动模式,创新国资参与创投的运行机制,拓展智慧财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机制,推动建立新兴产业专业种子基金,试点建立新药审批便捷通道,争取设立新药研发认证工作站,支持海内外科技创新人才以智慧财产权和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推动国有集团公司战略性重组和体制机制转换,形成功能布局合理、综合能级较强的国资功能板块,实现园区开发类企业向功能打造、集成服务拓展,政府投融资平台向综合经营、产融结合转变,为“7+1”生产力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国资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步伐,推进国资向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集聚。搭建国资经营平台,强化资本经营与股权管理,激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场动力,鼓励优势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加大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突破市场準入环节的限制,探索建立法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範围。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积极探索放宽经营事项登记规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和融资担保体系,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为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最佳化对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人才与人力资源服务。
(三)着力改变城乡社会二元结构,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积极探索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规划统筹和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城乡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统筹配置水平,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统筹发展、合理增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在公共资源配置、社会保障基準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差距和差异。
加快农村要素市场化进程。结合小城镇建设,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鈎试点,探索宅基地置换机制,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规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採取股份化、股权化等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增强服务辐射能力充分发挥“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的集聚辐射功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对内对外联动发展水平,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国内合作与竞争。
(一)进一步提升集聚和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不断提高外资利用水平。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大力引进国际领先的企业、机构、项目、技术和人才。加快集聚外企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为跨国公司业务整合提供支持和服务。引进契约外资五年累计达到250亿美元左右,外资实际到位资金五年累计达到150亿美元,占全市1/3左右,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累计达到200家左右,占全市50%左右。
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贸易层次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方向提升。加大对出口商品技术研发和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扩大自主智慧财产权和品牌产品的出口。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地跨国经营企业,支持企业建立全球行销网路、加工组装体系、研发设计中心、工程承包及后勤配送网路等。促进贸易结构向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重最佳化。放宽外资参与评估、中介、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市场準入条件,扩大金融、通讯、软体等服务业的开放。推进上海市服务外包培训中心等服务外包基地建设,重点发展信息技术、金融后台、研发设计、专业商务等领域的服务外包,吸引和培育大型接发包企业,使浦东成为高端外包业务的承接地、国际服务外包的转发包中心。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能力
强化浦东核心枢纽地位和辐射服务功能。进一步构筑要素市场服务平台、产业功能辐射平台、区域合作交流平台、人才培训开发平台,发挥浦东在产业升级、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依託枢纽性、网路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类资源要素市场体系,促进各种要素资源跨区域流动、市场化配置,深化与长三角周边城市在“大通关”、科技创新、智慧财产权保护、人才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主动参与区域性合作组织活动,支持区域性行业协会建设。最佳化运营环境,完善大通关制度,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吸引中央直属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各类优势企业在浦东设立总部、管理中心、信息中心、投融资中心、研发中心、行销中心、採购中心等,增强企业要素集聚和资源配置能力。到2015年,商品销售总额达到15900亿元,新增内资企业注册资本1500亿元左右,内资大企业总部和区域性总部累计达到50家。
大力推进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健全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国内省市在金融、航运、贸易、高新技术产业、交通、信息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引导和推进新区各类品牌企业走出浦东拓展业务发展空间,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探索在周边省市、友好地区建立重点产业梯度转移合作园区。加大对相关地区的帮扶力度。
专栏10-1区域合作重点
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西藏日喀则、重庆万州、青海果洛州达日县、云南文山州文山县和广南县,以及都江堰市幸福镇、滨江街道和安龙镇等。
开发区合作:金桥出口加工区与西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开发区、甘肃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与吉林长春经济开发区、甘肃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孙桥现代农业园区在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四川、重庆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建立辐射示範区等。
友好城区结对:青海省西宁市、浙江省嘉兴市、北京市海淀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
三、加快建设人才高地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坚持以产聚才、以才兴业,加快形成集聚能力强、辐射区域广的国际人才高地和创业人才基地。到“十二五”期末,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34万名,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35%。
专栏10-2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抓住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契机,探索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重点从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服务体系和综合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突破;以创新试验区的经验和成果,示範和推动上海国际人才高地建设。
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包括:
启动实施重点人才计画,加快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出台《浦东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出台《浦东新区集聚航运人才实施办法》,完善《浦东新区集聚金融人才实施办法》,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情报收集、日常联络和专项引才机制。
完善投融资服务机制,打造国际人才创业的最优之地。创新国资投资支持创业的机制,建立“银政合作”的企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拓展创业企业的融资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上市推进机制,开展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中外合营企业试点,加强智慧财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创新创业的法制保障。
拓展人才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发展的服务体制机制。完善产学研联动发展机制,深化科技金融机制创新,完善创业孵化扶持平台建设,创建国家级和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深化各类人才基地的联动发展。
最佳化通行环境和生活环境,确保海外人才安居乐业。完善国际通行环境和永久居留制度,争取为国际人才开闢外币汇兑携带绿色通道,建立国际化的教育服务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海外人才集中居住的国际化社区建设,规划建设适合国际人才居住的人才公寓项目,争取试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外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
探索“浦东国际人才市场”,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立高端人才供需引导机制,进一步扩大人才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薪酬定价机制,争取放宽对国际人才执业资格限制。
(一)大力集聚和培育各类人才
以领军人才、创业人才为重点,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开发和集聚计画,率先形成人才核心竞争优势。
加快引进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对接和服务中央和上海“千人计画”,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争取“十二五”期末入选国家和上海市“千人计画”总人数超过200名,启动实施“百人计画”。制定落实扶持政策,推进陆家嘴金融、张江、金桥、临港等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和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与中国商飞、宝钢集团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开展战略合作。用5-10年时间引进600名金融、航运、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国际高端人才。到2015年,国际人才占人才总量比例达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