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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文化旅游局

海南区文化旅游局

海南区文化旅游局成立于2010年9月,内设机构有:局机关办公室、文化艺术科、旅游科,局属二级单位有:海南区文化馆。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海南区文化旅游局
  • 成立时间:2010年9月
  • 机构内设:局机关办公室、文化艺术科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二)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工作。
(三)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区图书馆、民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拟订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挖掘、指导、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区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拟定对外文化交流计画,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乌海市海南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的具体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点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及指导旅游行业财会工作。
(十)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协调全区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初审工作;负责协调区内旅行社的初审、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产业管理、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旅游安全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促销工作;负责对外旅游的合作交流与联络。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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