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是中国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通知要求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调整为2019年5月1日至4日,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2019年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发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 发文字号:国办发明电〔2019〕3号
- 发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9年3月22日
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本地区、本领域的劳动节假期调整落实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运力,加强旅游服务,丰富产品供给,强化综合调控,确保平稳运行。
三、劳动节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民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3月22日
发布背景
按照中国《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为避免调整相邻周休日对正常工作生活节奏的影响,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5个法定假日逢周三时只在当天放假,不调休。因2019年劳动节恰逢周三,原定安排放假1天。对此,很多民众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在闭幕的2019年全国两会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考虑到劳动节的特殊性和季节的特殊性,也提出了改进和调整的建议。中国国务院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在一定範围内徵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决定调整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过调休形成4天假期。
内容解读
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调整为2019年5月1日至4日,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本地区、本领域的劳动节假期调整落实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运力,加强旅游服务,丰富产品供给,强化综合调控,确保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劳动节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民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发布意义
劳动节适逢春夏相交、气候宜人,很多民众都希望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外出旅游、探亲、休闲。为了回应人民民众的呼声,作出这样的调整,充分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了社情民意,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民众多元化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