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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行政区

海南行政区

海南行政区

海南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旧行政区划(副省级),1984年5月31日成立,统一管辖海口市、琼山、琼海、文昌、万宁、定安、屯昌、澄迈、临高、儋县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及其所属的三亚市、东方、乐东、琼中、保亭、陵水、白沙、昌江县以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海南行政区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地方国家政权机关。行政区人民政府设主席、副主席,由行政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归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海南行政区
  • 行政区类别:副省级
  • 所属地区:中国南方
  • 下辖地区:海口市、琼山、琼海
  • 成立时间:1984年5月31日

建制沿革

1950年,海口市升地级市;设新民县;昌江、感恩二县合併为昌感县。
1952年,划设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1955年改自治州);设东方、琼中二县。
1953年,直辖的陵水、崖县二县划归自治州;新民县更名屯昌县。
1957年,设那大县。
1958年,海口市降格划入。
1959年,撤销琼山、那大、临高、保亭、陵水、白沙、昌感七县;撤销琼东、万宁、乐会三县合併设立琼海县;撤销定安、屯昌二县,合併设立定昌县;行政区与自治州合署办公。
1960年,恢复琼山、万宁、保亭三县。
1961年,恢复定安、屯昌、临高、白沙、陵水、昌江六县;撤销定昌县;恢复行政区办公。
1984年,设三亚市。
1986年,海口市升地级市;设通什市。
1987年,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全部行政区直辖;三亚市升地级市。
1988年,撤销行政区,改设海南省。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
1988年4月26日,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挂牌。从此,海南成为我国最年轻的省份和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经济

综述

海南岛解放前夕,经济基础薄弱,工农业和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百业萧条,人民生活贫苦。解放后,人民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人力、财力、物力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使经济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

第一产业

1957年,农业总产值达36381万元,粮食总产量达81.88万吨,比1952年分别增长37.54%和43.85%;油料总产量1.56万吨,甘蔗总产量35.65万吨,比1952年分别增长O.9倍和1.4倍;热带作物面积110.02万亩,其中橡胶面积71.05万亩,乾胶产量750吨,比1952年分别增长1.9倍、2.3倍和0.8倍;生猪年末存栏104.05万头,牛65.79万头,水产品总产量69547吨,比1952年分别增长63%、18.2%和1.27倍。

第二产业

1957年全年工业总产值13345万元,比1952年增长2.18倍;主要工业产品有铁矿石67.39万吨,食盐6.81万吨,食糖1.55万吨,罐头1437吨,发电量737万千瓦小时,比1952年都有较大的增长。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总额6099万元,比1952年增长2.6倍。

第三产业

1985年,全区共接待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游客3.5万人次,比1980年增长6.96倍,平均每年递增51.4%。旅游创汇从1982年的82万美元、人均78.6美元,增加到1985年的829万美元、人均250美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1958年,海南的高等学校由2所增加到5所,即海南师範专科学校、海南工业专科学校、海南医学专科学校、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範专科学校、华南热带作物学院。
学生由1950年的219人增加到702人;普通中学由1957年的59所增加到313所,学生由41040人增加到79913人;国小由1957年的3010所增加到3567所,学生由348953人增加到408215人。
另外,许多县的乡、村不顾条件地开办幼稚园、託儿所,幼稚园由1957年的52所增加到3554所,在园幼儿由3758人增加到181002人。不少县大办业余中学、业余国小和红专学校,共4535所,学生为154179人。

文化事业

1987年,全区已建成电影院、影剧院76座,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纪念馆、档案馆79间,文化站、文化中心438个,电影放映队1076队,艺术表演团23个,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15座,电视台、电视发射差转台59座,电视覆盖率为86.6%。

医疗卫生

1987年,卫生医疗机构3702所,其中医院427所,病床19860张,医疗卫生人员34840人。

政治

行政机关

从1950年5月1日海南岛解放到1987年,海南区最高行政机构的设立与演变是:海南军政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广东省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海南地区革命委员会—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公署—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

历任领导


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更迭表
姓名籍贯职务任职时间
(含海南军政委员会、区公署、区革委会正职领导人)
邓华
湖南省郴县
海南军政委员会主
席(初时称主任)
1950年5月26日至
1951年3月15日
冯白驹
海南省琼山县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1951年4月22日至
1953年11月25日
肖焕辉
海南省琼海县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1953年11月25日至
1955年10月20日
1958年7月22日至
1965年9月30日
王觉
湖北省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1955年10月20日至
1957年7月15日
黄康
海南省万宁县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1957年7月15日至
1958年7月22日
魏南金
广东省龙川县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1965年9月30日至
1968年4月5日
1980年4月19日至
1982年8月18日
孙乾卿
山东省临淄县
海南行政区革委会主任
1968年4月5日至
1970年1月14日
(续表)
姓名籍贯职务任职时间
冯镜桥
江苏省沛县
海南行政区革委会主任
1970年1月14日至
1974年12月19日
李子元
河北省威县
海南行政区革委会主任
1974年12月19日至
1975年11月7日
李尔重
河北省
海南行政区革委会主任
1975年11月7日至
1976年12月10日
罗天
广东省普宁县
海南行政区革委会主任
1976年12月10日至
1980年4月19日
雷宇
广西横县
海南行政区公署主任
1982年8月18日至
1984年10月1日
雷字
广西横县
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1984年10月1日至1985年7月26日
孟庆平
辽宁省黑山县
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1985年7月26日至1988年4月13日
(参考资料,仅限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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