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行政区
海南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旧行政区划(副省级),1984年5月31日成立,统一管辖海口市、琼山、琼海、文昌、万宁、定安、屯昌、澄迈、临高、儋县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及其所属的三亚市、东方、乐东、琼中、保亭、陵水、白沙、昌江县以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海南行政区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地方国家政权机关。行政区人民政府设主席、副主席,由行政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归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海南行政区
- 行政区类别:副省级
- 所属地区:中国南方
- 下辖地区:海口市、琼山、琼海
- 成立时间:1984年5月31日
建制沿革
1950年,海口市升地级市;设新民县;昌江、感恩二县合併为昌感县。
1952年,划设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1955年改自治州);设东方、琼中二县。
1953年,直辖的陵水、崖县二县划归自治州;新民县更名屯昌县。
1957年,设那大县。
1958年,海口市降格划入。
1959年,撤销琼山、那大、临高、保亭、陵水、白沙、昌感七县;撤销琼东、万宁、乐会三县合併设立琼海县;撤销定安、屯昌二县,合併设立定昌县;行政区与自治州合署办公。
1960年,恢复琼山、万宁、保亭三县。
1961年,恢复定安、屯昌、临高、白沙、陵水、昌江六县;撤销定昌县;恢复行政区办公。
1984年,设三亚市。
1986年,海口市升地级市;设通什市。
1987年,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全部行政区直辖;三亚市升地级市。
1988年,撤销行政区,改设海南省。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
1988年4月26日,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挂牌。从此,海南成为我国最年轻的省份和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经济
综述
海南岛解放前夕,经济基础薄弱,工农业和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百业萧条,人民生活贫苦。解放后,人民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人力、财力、物力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使经济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
第一产业
1957年,农业总产值达36381万元,粮食总产量达81.88万吨,比1952年分别增长37.54%和43.85%;油料总产量1.56万吨,甘蔗总产量35.65万吨,比1952年分别增长O.9倍和1.4倍;热带作物面积110.02万亩,其中橡胶面积71.05万亩,乾胶产量750吨,比1952年分别增长1.9倍、2.3倍和0.8倍;生猪年末存栏104.05万头,牛65.79万头,水产品总产量69547吨,比1952年分别增长63%、18.2%和1.27倍。
第二产业
1957年全年工业总产值13345万元,比1952年增长2.18倍;主要工业产品有铁矿石67.39万吨,食盐6.81万吨,食糖1.55万吨,罐头1437吨,发电量737万千瓦小时,比1952年都有较大的增长。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总额6099万元,比1952年增长2.6倍。
第三产业
1985年,全区共接待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游客3.5万人次,比1980年增长6.96倍,平均每年递增51.4%。旅游创汇从1982年的82万美元、人均78.6美元,增加到1985年的829万美元、人均250美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1958年,海南的高等学校由2所增加到5所,即海南师範专科学校、海南工业专科学校、海南医学专科学校、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範专科学校、华南热带作物学院。
学生由1950年的219人增加到702人;普通中学由1957年的59所增加到313所,学生由41040人增加到79913人;国小由1957年的3010所增加到3567所,学生由348953人增加到408215人。
另外,许多县的乡、村不顾条件地开办幼稚园、託儿所,幼稚园由1957年的52所增加到3554所,在园幼儿由3758人增加到181002人。不少县大办业余中学、业余国小和红专学校,共4535所,学生为154179人。
文化事业
1987年,全区已建成电影院、影剧院76座,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纪念馆、档案馆79间,文化站、文化中心438个,电影放映队1076队,艺术表演团23个,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15座,电视台、电视发射差转台59座,电视覆盖率为86.6%。
医疗卫生
1987年,卫生医疗机构3702所,其中医院427所,病床19860张,医疗卫生人员34840人。
政治
行政机关
从1950年5月1日海南岛解放到1987年,海南区最高行政机构的设立与演变是:海南军政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广东省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海南地区革命委员会—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公署—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
历任领导
姓名 | 籍贯 | 职务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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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海南军政委员会、区公署、区革委会正职领导人) | |||
邓华 | 湖南省郴县 | 海南军政委员会主 席(初时称主任) | 1950年5月26日至 1951年3月15日 |
冯白驹 | 海南省琼山县 |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 1951年4月22日至 1953年11月25日 |
肖焕辉 | 海南省琼海县 |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 1953年11月25日至 1955年10月20日 1958年7月22日至 1965年9月30日 |
王觉 | 湖北省 |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 1955年10月20日至 1957年7月15日 |
黄康 | 海南省万宁县 |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 1957年7月15日至 1958年7月22日 |
魏南金 | 广东省龙川县 | 海南行政公署主任 | 1965年9月30日至 1968年4月5日 1980年4月19日至 1982年8月18日 |
孙乾卿 | 山东省临淄县 | 海南行政区革委会主任 | 1968年4月5日至 1970年1月14日 |
姓名 | 籍贯 | 职务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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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镜桥 | 江苏省沛县 | 海南行政区革委会主任 | 1970年1月14日至 1974年12月19日 |
李子元 | 河北省威县 | 海南行政区革委会主任 | 1974年12月19日至 1975年11月7日 |
李尔重 | 河北省 | 海南行政区革委会主任 | 1975年11月7日至 1976年12月10日 |
罗天 | 广东省普宁县 | 海南行政区革委会主任 | 1976年12月10日至 1980年4月19日 |
雷宇 | 广西横县 | 海南行政区公署主任 | 1982年8月18日至 1984年10月1日 |
雷字 | 广西横县 | 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 1984年10月1日至1985年7月26日 |
孟庆平 | 辽宁省黑山县 | 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 1985年7月26日至1988年4月13日 |
(参考资料,仅限正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