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市民众艺术馆
主要承担包头市的大型民众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指导和实施工作,指导各旗县区、工矿企业、民众团体、社区、单位、学校、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众文化活动,承接自治区文化厅、市文化局部署的各种民众文化活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包头市民众艺术馆
- 地址:包头市
- 成立时间:1970年
- 工作人数:36人
简介
包头市民众艺术馆馆址始建于1953年,当时称中苏友好协会大楼,前身是1970年成立的包头市文化馆,1973年改名为包头市民众艺术馆至今。现有舞蹈排练厅、声乐教室、美术工作室、会议室、多功能活动厅等。
包头市民众艺术馆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包头市民众文化组织策划中心、活动辅导示範中心、创作辅导中心、理论研究中心。通过各类民众性的文化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引导民众文化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服务。其主要职能是:对基层文化馆(站)进行业务指导和辅导;策划组织民众文化活动;举办民众性文艺比赛、文艺演出和各类展览;开展各类少儿、老年文化活动;面向社会开展艺术培训和艺术教育;辅导指导社会文艺团队活动;组织开展民众性的文学、文艺作品的创作,民众文化的调查和研究;蒐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多年来,我馆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民众服务的理念,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资源共享,以联办、协办等方式,分定期及不定期等多种方式举办舞蹈、声乐、器乐、美术、书法等各类辅导培训班。同时,深入各旗县区、乡镇苏木、村、嘎查、社区等地组织策划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推广社区、广场、农牧民大院文化等,不断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四级网路建设。每年组织、策划的各类民众文化活动400余场(次),参与演出人员3万余人次,受益民众近百万人次。包头市鹿城元宵文化节、鹿城文化艺术节、“社区之光” 大舞台、街头民间文艺调演星级示範性民众文艺团队展演、少儿艺术节、农牧民风采大赛、广场舞大赛、业余歌手大赛及“激情广场”“爱国歌曲大家唱”“百百工程”等一些列重大活动,充分发挥了民众艺术馆组织、引领、师範的功能,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市民参与民众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提升了民众文化活动品牌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包头市“鹿城文化艺术节”已连续成功举办了29届,2009年,被文化部授予全国第十五届“群星奖”——项目类奖; 2013年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14届的“社区之光”大舞台民众文化活动,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届“群星奖”——项目类奖,充分发挥了品牌民众文化活动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活动遍布城乡、苏木嘎查,内容丰富,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文化惠民工程,为包头市民众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上报目标材料进度报表,馆内各种档案及馆内大事的起草、收集、列印、分发、报批等活动。
(2)负责上级来文的保管、登记、传阅和归档等活动。
(3)根据馆领导的要求、决定,对馆内、外各项行政工作进行协调、催办、监督、检查、落实。
(4)负责来访接待工作,做好考勤请消假制度。
(5)负责全馆职工聘任期间的日记、月报、半年评定、年终考核,健全个人档案工作。
(6)负责馆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
(7)负责馆内国有资产的管理。
(8)负责劳保、办公用品的採购发放工作。
(9)负责车辆管理、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10)负责馆内防火、防盗、治安工作。
(11)负责馆三产的管理和开发工作。
2、文艺辅导部:
(1)承担全市民众性文艺创作活动的组织和艺术辅导等工作。
(2)深入基层完成各项辅导、指导任务。
(3)积极开展成人、少儿文艺培训工作。
(4)抓好业余艺术团、队的示範性表演创作活动,作好文艺作品的选送工作。
(5)开展全市、全区的文艺交流活动。
(6)注重培训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任务,完成本部门工作量化指示。
3、调研编辑部:
(1)负责对民众文化工作的总结研讨,了解掌握民众文化工作的信息、动态,为上级领导和馆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2)组织开展民众文化艺术理论研讨和民众文化理论研究成果的评比活动。
(3)负责全市文化馆、站长例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4)负责文化馆、站的业务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
(5)负责编辑出刊《群文动态》、《群文信息》和民众活动的宣传报导工作。
4、文化活动策划部:
(1)负责全市大、中型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2)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和深入基层指导开展文艺活动。
(3)自主策划、拓展群文活动,起好组织、实施、协调、中介作用。
(4)负责艺术活动的组织、演出,保证艺术活动的质量。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服务指导工作等。
(6)完成舞台、灯光、音响和服装的保管、维修和使用工作。
5、美术摄影部:
(1)承担全市民众性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活动的组织和辅导工作。
(2)深入基层完成各项辅导、指导任务。
(3)做好文艺作品的评比选送活动。
(4)开展市、区的美术交流活动和展览活动。
(5)积极开展文艺作品的创作活动。
(6)开展各类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