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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宁市民政局

鹹宁市民政局

鹹宁市民政局是鹹宁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起着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作用。从事着五个方面的职能工作:一是开展救灾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三是开展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四是开展社会养老等社会福利方面工作;五是开展婚姻等专项事务管理。按《鹹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鹹宁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鹹政办发[2010]77号)档案精神,市民政局内设机构11个,机关行政编制32名,工勤编制4名。市民政局二级单位两个,分别是“鹹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鹹宁市社会福利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鹹宁市民政局
  • 内设机构:11个
  • 工勤编制:4名
  • 行政编制:32名

科室设定

市民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依法治市、文明创建和信访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承担机关制度拟订和规範性档案的合法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科(对外使用“鹹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名称)。
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性民间组织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负责全市性民间组织的年度检查,负责民间组织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民间组织活动,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行政複议工作,指导全市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所属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对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监督、检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优抚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督促对全市抚恤优待政策的落实;承办对全市在编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衔人民警察、退役军人等人员伤残评审上报及伤残等级调整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部队退役的残疾军人伤残证件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烈士的审核和烈士的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承办拥军优属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开展双拥工作;参与协调、调研复退军人的有关工作。
(四)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
承担国家、省有关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复员干部、1-6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病)的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地方性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实施细则;指导和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负责协调处理复员退伍军人上访问题;指导赤壁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并监督做好过往部队的保障工作。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的职能合併入安置科。
(五)救灾科(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组织核查和统一发布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申请、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落实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办国内外对市政府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拟订减灾规划,承办市减灾委员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指导全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自治组织建设。按时指导对届满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协调、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干部业务培训;拟订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档案;指导做好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村(居)委会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工作。
(七)区划地名科。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规划;承办市内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市区主要街道名称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等审核、报批事宜;监督检查全市地名的使用;组织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划界线的维护、管理及县级边界界线争议的调处;负责行政区划与地名信息的发布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图书资料档案的管理。
(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落实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研究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和本级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城市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落实好上级慈善促进事业发展政策、法规;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九)社会事务科。
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服务以及承担婚姻登记信息的管理工作;指导涉外送养和国内收养以及港澳台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和负责协调周边地区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殡葬管理,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机构服务和管理的力度,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殡葬设备的更新工作。
(十)规划财务科。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指导全市民政财务和民政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
(十一)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组织、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计画生育工作;指导全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全市民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办事指南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对象
具有当地农业户口居民,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準,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申办手续
(一) 申请书或当地民政部门印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二) 居民户口簿;
(三)居民身份证;
(四)家庭成员有外地户籍的,提供户籍地有关收入证明;
(五)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定书等;
(六)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办理程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享受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低保经办机构或受委託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如实填报个人及家庭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审核。乡、镇(街道)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逐一认真审核,并组织入户调查。基本符合条件的,提交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评议。不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居)民委员会,委託村(居)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根据乡、镇(街道)经办机构提交的申请和审核材料,组织民主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民主评议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3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呈报审批表》,连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情况和其他证明材料报县级低保工作机构。
(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低保工作机构接到上报资料后开展初审,需要再次入户核查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入户核查。初审符合条件的,定期提交民政部门评审委员会(小组)评审。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通知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经办机构代发《社会救助证》及银行存摺;没有批准的对象,通过乡、镇(街道)经办机构通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
管理审批机关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审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对象

具有城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
申办手续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
(二)职工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
(三)养老金领取凭证;
(四)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
(五)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街道、乡镇劳动服务部门出具);
(六)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
(七)就业或职业培训介绍证明(同上);
(八)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同上);
(九)失业人员丧劳鉴定书(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十)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县残联出具);
(十一)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区县民政部门或区县法院出具);
(十二)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程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享受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或受委託的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个人或者家庭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街道(乡、镇)经办机构审核。街道(乡、镇)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逐一认真审核,并组织入户调查。基本符合条件的,提交所在居民委员会(社区)开展民主评议。不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居民委员会(社区),委託居民委员会(社区)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居民委员会(社区)民主评议。居民委员会(社区)根据街道(乡、镇)经办机构提交的申请和审核材料,组织民主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民主评议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乡、镇)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呈报审批表》,连同入户调查情况和其他证明材料报县级低保工作机构。

领导分工

鹹宁市民政局局长:刘凡生
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鹹宁市民政局副局长:邬传来
分管规划财务科、救灾科、基建
鹹宁市民政局副局长:高当朝
分管福事科、优抚科、军休科、福利院、军休所
鹹宁市民政局副局长:陈海平
分管安置科、区划地名科、低保中心、备灾中心
鹹宁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茨蓉
分管办公室、人教和老干部科、慈善会
鹹宁市民政局纪检组长:陈晓敏
主管纪检监察、分管基政科、协管低保中心
鹹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党工委书记:何明贤
分管社团科、募办
鹹宁市民政局副县级调研员:叶毅
协助邬传来副局长管理救灾科工作
鹹宁市民政局副县级调研员:王蔓
协助高当朝副局长管理优抚科工作;协助张茨蓉副局长管理党务工作

工作动态

鹹宁市民政局督导组来到赤壁市民政局检查指导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当天,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市低保局、婚姻登记处、救助站,实地查看基层民政服务视窗单位日常管理与行评工作开展情况,并前往赤马港办事处社区民政服务对象家中,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民政政策落实情况,听取服务对象对民政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他们发放了鹹宁市民政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资料。随后,督导组还与赤壁市民政局行评监督员、乡镇民政办主任、社区民政专乾、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代表进行座谈。座谈中,督导组对赤壁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赤壁市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主要表现在组织领导到位、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档案管理到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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