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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宁安巷。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传教育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指导协查处)、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司法警察支队、计画财务装备处、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等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 位置: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宁安巷
  • 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等
  • 职能:领导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检察院简介

南充,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嘉陵江中游,面积1.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54万,东邻达州市,南连广安市,西与遂宁市、绵阳市接壤,北与广元市、巴中市毗邻。辖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西充县、仪陇县、营山县、蓬安县九县(市、区)。南充历史悠久,公元前 202年汉高祖刘邦设安汉伊始,是一座拥有2200多年建城历史的历史文化名城,被誉为嘉陵江畔璀璨明珠,闻名遐迩丝绸之都,久负盛名水果之乡,红色经典将帅故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四川省交通枢纽城市,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川东北经济、文化、交通、商贸和信息中心,享有“川北心脏”、“川北重镇”之称。在南充市的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南充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繁荣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于1993年撤地建市成立。下辖顺庆、高坪、嘉陵、阆中、南部、西充、仪陇、营山、蓬安9个基层检察院。现有干警117人,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司法警察支队、计画财务装备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等部门。
近年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南充市委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及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充分行使检察职权,严厉惩治各类犯罪,保护公民权利,保护公私财产,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为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大力加强检队伍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工作显着加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数百人次受到中央、省、高检院、市和省检察院等上级领导机关的表彰和奖励,涌现出了十七大党代表、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王岚,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等功获得者郑小江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新形势下,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一班人不断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检察工作主题,以素质建院为核心,以教育、激励、表率、监督四个机製作保障,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全市检察干警正以振奋的精神、昂扬的斗志,为建设一流的检察队伍、开创一流的检察业绩而不懈努力,从而为建设南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要职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南充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南充市所辖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中共南充市委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领导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按照市委和省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和部署本市检察工作任务,并指导、督促和检查检察工作任务的执行。
2、依法对本市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依法对本市需要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3、对本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对本市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工作。
4、对本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对本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5、依法对本市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监所检察工作。
6、依法对本市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对本市两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8、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领导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举报工作。
9、依法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和审核,指导区、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技术工作。
10、分析、研究本市贪污贿赂、渎职和侵权犯罪的动态、特点、规律及社会治安状况,提出防治对策;领导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负责对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执行政策和法律的指导;对于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套用法律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解释和立法的建议。
12、规划、指导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13、协同市主管部门管理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定、人员编制工作。
14、负责本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检察官队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15、承办应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所获荣誉

2018年12月26日,获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奖。

内设机构

(按政治部提供的编制顺序):
1、办公室
2、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传教育处)
3、侦查监督处
4、公诉处
5、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指导协查处)
6、反渎职侵权局
7、监所检察处
8、民事行政检察处
9、控告申诉检察处
10、职务犯罪预防处
11、检察技术处
12、法律政策研究室
13、监察处
14、司法警察支队
15、计画财务装备处
16、机关党委
17、机关服务中心
18、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

检察长简历

廖全军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全军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全军
1989.09-1993.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93.07-1994.01 毕业待分配;
1994.01-1996.01 四川省检察院达川分院科员;
1996.01-1998.02 四川省检察院达川分院政研室副主任;
1998.02-2000.03 四川省检察院达川分院机关党委副书记(1997.08-2000.03挂职任达川地区新华印刷厂副厂长);
2000.03-2002.03 四川省达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1998.09-2000.07四川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2.03-2002.08 四川省检察院干部;
2002.08-2003.02 甘肃省委办公厅副处级干部;[1]
2003.02-2004.07 甘肃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助理调研员;
2004.07-2004.09 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干部;
2004.09-2007.01 甘肃省纪委办公厅正处职副主任(其间:2006.03-2006.07甘肃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6.07-2007.01挂职任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7.01-2008.05 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指导处副处长、检察员(正处级);
2008.05-2010.05 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处长、检察员;
2010.05-2011.08 四川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
2011.08-2011.10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1.10-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2012.01 当选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交通路线

检察院地址及乘车路线
检察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宁安巷交通路线:公车: 南充站 (90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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