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处
二、秘书二处
三、信息督查处
四、法制科
五、信访局
六、接待处
七、保卫处(总值班室)
机构名称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机构职能
一、负责行署会议的準备工作,协助行署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行署、行署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领导同志的讲话。
三、研究行署各部门和各县人民政府请示行署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行署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行署领导同志的批示,对行署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行署领导同志决策。
五、督促检查行署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蹤调研,及时向领导同志决策。
六、协助行署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行署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民众来信,接待民众来访,及时向行署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办理行署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负责信息上报和经济调研工作,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厅上报我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信息和经济调研情况。
九、根据行署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照法律程式审理行政複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审查和修改重要的行政措施等规範性档案,指导、参预、监督地区政府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负责地委、行署、人大、政协的各项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行署值班工作,及时向行署领导报告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十三、负责行署驻各地办事处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行署办公室的纪检、党员、劳动人事、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工青妇等工作。
十五、做好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工作,为行署领导服务。
十六、管理阿里地区行署驻拉萨办事处,驻乌鲁木齐办事处,驻成都办事处。
十七、办理行署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地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路6号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