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教育厅一般指本词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广西最高政府教育机构,其前身是广西省文化教育厅,1983年9月正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教育厅直管下的高校有广西大学、广西师範大学等。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外文名:Education Department of Guangxi
- 前身:广西省文化教育厅
- 设立时间:1983年9月
- 直管高校:广西大学、广西师範大学 等
- 厅长:唐鹹仅
历史沿革
1949年12月,中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的指令,进驻广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成立文教接管部。1950年4月,成立广西省文化教育厅。随着全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形势的逐步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分设文化、教育工作机构,1952年11月成立广西省教育厅。1958年3月,广西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省教育厅随之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8年3月成立自治区教育厅革命领导小组。1968年8月至1969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内设政治工作组,政治工作组下设文教小组,统管全区文化教育工作。1969年11月,根据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决定,原文教小组分设文化小组、教育小组。1971年4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教育小组改为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教育局。1979年12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改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教育局随之改为自治区教育局。1983年9月,自治区教育局改为自治区教育厅。1988年6月,自治区教育厅改为自治区教育委员会。1998年4月14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在《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分委厅机构调整和更名的通知》(桂编〔1998〕33号)中明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应国务院组成部委的部分委厅作相应调整和更名”,“自治区教育委员会更名为自治区教育厅。”2000年6月27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办发〔2000〕40号),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委员会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教育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高校工委)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现任领导
- 唐鹹仅(教育厅厅长)
秦敬德(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正厅级),教育厅党组成员) - 白志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 黄雄彪(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 满昌学(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
- 李清先(广西招生考试院院长)
- 林 华(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教育厅党组成员)
- 孙国友(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 唐耀华(教育厅巡视员)
- 文 焱(广西招生考试院副院长,副巡视员)
- 高玉广(教育厅副巡视员)
直管高校
学校名称 | 主管部门 | 所在地 | 办学层次 |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种作战学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 | 桂林市 | 副军级 |
广西大学 | 教育部直属高校 | 南宁市 |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
广西医科大学 | |||
广西民族大学 |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
广西艺术学院 | |||
南宁师範大学 | |||
广西警察学院 | |||
广西财经学院 | |||
广西职业师範学院 |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桂林市 | ||
广西师範大学 | |||
桂林理工大学 | |||
桂林医学院 |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 |||
桂林旅游学院 | |||
广西科技大学 | 柳州市 | ||
北部湾大学 | 钦州市 | ||
右江民族医学院 | 百色市 | ||
百色学院 | |||
广西科技师範学院 | 来宾市 | ||
玉林师範学院 | 玉林市 | ||
广西民族师範学院 | 崇左市 | ||
贺州学院 | 贺州市 | ||
梧州学院 | 梧州市 | ||
河池学院 | 河池市 |
引
机构职能
2010年7月28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办发〔2010〕43号)规定,其主要职能有:(一)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定标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巨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档案,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中国小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指导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档案和教学评估标準,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区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定、更名、撤销与调整,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和民办高校的党建和稳定工作,负责选派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督导专员)。(十)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画,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十二)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自治区各类科技计画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协调、指导全区“211”工程建设和省部共建学校实施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十三)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十四)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划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套用情况;指导推广国语工作和国语师资培训工作。(十五)负责全区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十六)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成绩随着广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西教育事业也迈上新台阶。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标誌着广西教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2007年,“两基”通过国家验收,标誌着广西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2009年,广西有幼稚园5053所,在园人数为112.82万人,幼稚园专任教师2.91万人;国小14290所,在校学生436.78万人,国小专任教师22.08万人;普通国中2019所,在校学生206.55万人,国中专任教师11.82万人;普通高中478所,在校学生75.28万人,高中专任教师4.1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392所,在校学生62.89万人,专任教师2.08万人;高等学校75所,包括普通本科院校29所(其中独立学院9所)、高等专科学校8所、高等职业学院31所、独立设定的成人高校7所,全区各类高等教育在校学生69.15万人,包括研究生1.88万人、普通本专科生52.83万人、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生14.44万人,高校专任教师3.10万人。